
王良順
20世紀80年代末,我國立法開始規定單位犯罪,時間不長,但是數十年來的實踐經驗積累和理論研究探索,逐漸形成了獨特的單位犯罪制度。美國的法人犯罪制度、理論研究和我國的單位犯罪制度、理論研究各有特色,差異明顯,並都具有很強的代表性。本書針對美國法人犯罪與中國單位犯罪問題,從立法演變、理論學說、成立條件和刑事責任四個層面,共分爲四章,分別進行具體和深入的比較研究。研究的體例爲先介紹美國法人犯罪的某個側面,再介紹我國單位犯罪的相關情況,後對美國法人犯罪和我國單位犯罪進行比較分析,明確兩者的異同,並對兩者各自的特點進行因果分析和價值分析。對美國法人犯罪制度、理論研究與我國單位犯罪制度、理論研究作深度的比較分析,豐富了研究的視角,拓寬了觀察的視野,既有助於更全面、準確地認識和理解我國的單位犯罪制度,也可以爲進一步完善我國單位犯罪的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提供借鑑和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