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肖海軍
《商法本體論》爲作者近三十年來研習商法基礎理論之心得——“營業商法學”系列之一,系以營業爲切點、視角對商法進行重新定義與學理重構的原創性論著,全書除導論外,共分範疇論(含從營生到營業、從營業到商法、從營業關係到商事關係)、特質論(含商法的屬性與特徵、商法的源起與分流、商法的功能與作用)、精神論(含商法的理念、商法的價值、商法的原則)、構架論(含商法的實質內容、商法的淵源形式、商法的立法路徑)等四編計十二章。 本書爲“營業商法學”系列之起點,對於建構起“營業商法學”的基本理論框架和部門法理體系具有重要基礎理論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