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洪波
本書是一部證據法的理論著作,試圖勾勒出一部新的證據法理論體系。本書內先指出 “證明目標”和“證明方法”相比抽象的證明標準更加重要,並以此點明瞭貫穿全書的重要線索——客觀模式與情境模式。本書認爲,目前學術界的主流立場是追求絕對真實的客觀模式,而自己主張的,亦是中國需要的,是追求相對真實的情境模式。因此,以客觀模式與情景模式的對立爲線索,作者完成了證明標準、證據分類、證明責任、證明程序等在理念上的重構。視角獨特,線索明晰。
本書時有精彩分析,比如“語言常常都是可以約定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