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嶽
《跨境人民幣業務政策法規資料冊》作爲《中國自由貿易試驗區(港)政策法規索引》的姊妹篇,通過以跨境本幣業務管理法規爲主,並結合涉及本外幣一體化管理的政策法規,同時採集各部門與此相對應的配套法規、政策,進行整合梳理,試圖使其形成從業務監管上相互印證、協同一致、形成合力的有機整體,使廣大從業人員在政策法規執行乃至實操層面,能加以相對較全面、精準把握,並有所提示,且在業務處理中,更有效地防範和制止金融經濟和政策法規風險,確保跨境貿易投資高水準開放良好的營商環境。 在格式上,採用各項法規政策發佈時間順序和業務分類結合,便於讀者對此手冊查閱的同時,展現跨境人民幣業務以及各項政策法規開創、變化、發展,以感受和體會其波瀾壯闊的里程碑式的劃時代偉大歷史進程。 限於篇幅,唯恐掛一漏萬,部分內容僅在備註、說明、附錄中簡要列明,標明出處,拋磚引玉,以作索引。
在此補充海關方面的幾項規定。11月~12月之間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關稅法2024年4月26日 來源:新華網 2024年10月28日海關總署令第273 號公佈 自2024年12月1日起實施 爲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關稅法》,海關總署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轉關貨物監管辦法》等33部規章進行修改並重新公佈。 讀者在閱讀本書時,特別要 注意此次公告當中 涉及相關法規規範有關條款調整的內容。 另外在許可證件管理方面,兩用物項出口環節 商務部,工信部,海關總署,國家密碼局公告2024年第51號:關於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清單》的公告商務部公告2024年第51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有關規定,現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清單》(見附件1),自2024年12月1日起實施。同日,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告2003年第5號(《關於對磷酸三丁酯實施臨時出口管制的公告》)等11個公告(見附件2)廢止;商務部、國家密碼局、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63號(《關於發佈商用密碼進口許可清單、出口管制清單和相關管理措施的公告》)所附《商用密碼出口管制清單》及商用密碼出口許可程序相關內容不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