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米歇爾·奈豪斯
我們已經進入第六次大滅絕。與地球過去經歷的五次大滅絕不同,這次大滅絕主要由人類造成。隨着工業化的發展和商業獵殺的加劇,鳥類、魚類、哺乳動物紛紛遭到屠戮。一代又一代的科學家、生物學家和有志之士不遺餘力地投入到保護運動中,試圖拯救瀕臨滅絕的物種。
書名第一感覺像是暴虐的小說,可事實上它是一本有趣的關於環保的書,卻又不是乾巴無味的科普書籍。 《親愛的野獸》由兩條交叉的線組成,一條是從生物學的動物命名,到動物保護到生態學的建立,與之交叉的另一條線是在環保歷史的重要節點爲人類做出過傑出貢獻的人,作者既給予了他們充分的讚美,又簡略勾勒出他們矛盾又有缺陷的人生,信息量非常大,閱讀的過程,開眼界,長知識。我讀完第一時間就在朋友圈推薦了。 對於絕大部分人來說,物種滅絕是一個遙遠的概念,似乎離生活很遠,但在人類主宰地球之後,滅絕每天都在發生着。 在地球46億年的歷史當中,總共經歷過五次物種大滅絕,而現在地球正在經歷第六次物種滅絕,和之前五次的自然原因引發的物種大滅絕不同,這一次物種大滅絕是由人類自己導致的。由於棲息地破壞,環境污染,過度捕獵等原因,現在物種滅絕的速度比自然滅絕提升了100倍以上,每年都會有上百種個物種滅絕,永遠的在地球上消失。 地球的第一次生物滅絕發生在4.44億年前,因爲全球氣候變冷,冰川擴張,海洋化學環境發生了劇烈變化,85%誕生在海洋裏的無脊椎動物遭到滅絕。這在地質學和古生物學上也被稱之爲奧陶紀-志留紀滅絕事件。 地球的第二次滅絕發生在3.7億年前,由於火山氣候以及海洋缺氧等原因,當時地球上75%的物種消失,比如一些遠古魚類或者菊石。也叫晚泥盆世滅絕事件。 地球第三次滅絕事件發生在2.5億年前,由於西伯利亞大規模火山噴發,全球變暖,海洋酸化和缺氧等問題,地球迎來史上最嚴重的滅絕事件,當時地球上存在的70%的陸生脊椎動物和96%的海洋生物滅絕,這就是三疊紀滅絕事件。 地球第四次滅絕事件發生在約兩億年前,在三疊紀和侏羅紀之間,由於中大西洋火山活動導致氣候鉅變,約80%的物種消失,但是恐龍出現了。 地球第五次滅絕事件發生在6600萬年前,因爲小行星撞擊墨西哥,加上印度火山爆發,導致包括陸地恐龍等生物的滅絕。 恐龍滅絕後的6500萬年之後,人類的腳步從非洲遍佈歐亞大陸,又在一萬年前戰勝嚴苛的自然環境,成爲地球的霸主。也是從一萬年前開始,物種滅絕加速,並逐年遞增,比自然滅絕的速度快了100-1000倍,包括長江江豚、白犀牛、瓦基塔海豚等在內的瀕臨滅絕的物種高達上百萬種。 現在地球人口越來越多,爲了保護人類的生存環境,物種多樣化以及生態的保護就變得刻不容緩了。 我們要知道一個事實,關於動物保護並不是近現代纔有概念,早在2300多年前,印度國王阿育王就禁止殺“所有既無用又不能食用的四足動物”,700多年前忽必烈就禁止在3月到10月獵殺動物,以便動物繁衍生息。雖然當時的理念,還是基於簡單的功利邏輯,但說明那些目光長遠的人已經關注到物種保護的必要性。 《親愛的野獸》這本書,探討了人類在地球生物多樣性保護中的角色,以及科學家、生物學家、環保人士在保護瀕危物種上所做的努力。貫穿了生物命名、瀕危物種保護鬥爭、以及從動物保護到土地生態系統的建立等等知識點。 這本書有意思的是,作者把物種保護的歷史和代表性的人物結合起來了,所以,它即是一部好讀的物種環保史,又是一部人物傳記,裏面有制定二名法的林奈、動保名人羅莎莉·埃奇、生態學先驅利奧波德、主張生態保護多樣化的赫胥黎,以及《寂靜的春天》作者雷切爾·卡森等。 作者沒有刻意要美化這些在環保史上名垂青史的主角們,相反,作者把他們人生的困頓、各色人物的矛盾鬥爭,以及生活八卦都做了一些呈現,閱讀的過程,你會覺得這本書信息量給的太足了,閱讀的快感遠不止於知識本身。 我印象最深的是生態學先驅利奧波德找對象的事兒。年輕的利奧波德遇到年輕漂亮的埃斯特拉·伯格雷,對她一見鍾情,可這姑娘出身名門望族,追的人排成隊,她就吊着利奧波德。利奧波德也不傻,他不想做備胎,也沒有停止追求,見了三次面,就向埃斯特拉求婚了,埃斯特拉經過幾周的思考,兩人結婚。 當時,利奧波德在林業上工作,埃斯特拉婚後,一改貴族大小姐的生活習慣,很快就變成獵人和農民,騎馬、打獵、耕地都會了。看到這裏,我不知道作者想表達什麼。但我就覺得,埃斯特拉這位女子太優秀了,當她認定某種生活之後,就能立馬做出改變,適應新的生活,變成新的角色。從進化人文主義角度看,這種人就具有“適者生存”的潛力,人是社會生存上需要如此,其它物種也一樣。 如果把地球46億年曆史壓縮成一天,整個人類文明不過是午夜23點59分的過客,聽起來似乎有點悲觀,因爲不止人生苦短,人類的歷史也苦短,但也許是造物主的神奇,讓我們出現在了宇宙當中,讓我們可以感受到遠超過我們能夠承載的天地萬物,這何嘗又不是一種幸運呢? 現在新聞裏天天都爲馬斯克要帶着人類上火星而興奮,就給我們一種錯覺,地球只是人類暫時居住的寓所,可是如果我們冷靜下來,暫時放棄那個即將到來的科幻烏托邦,我們不得不承認一個事實,在未來的數百年裏,人類可以在火星建造出生存的基地,可火星的宜居程度並不會高於地球,而且那個時候地球的人類應該已經超過100億,絕大部分人類是不會被帶上火星的,那是一場少數人的遠征。即使現在的地球環境在惡化十倍,它仍然是一個比火星更適合人類生存的地方。人類是有必要爲自己的長久生存做一些努力的,而維護我們賴以生存的地球,使人類可以在地球生存的久一點,是一個偉大而長遠的使命。
這本書介紹了幾個提倡保護環境、保護動植物種羣的比較有名的人的簡單故事。寫得不出彩。本該很有趣的故事被作者寫得乾巴巴的。
跟最開始看到書名預想的內容不太一樣,最開始以爲是更側重介紹瀕危動物的習性和採取的保護措施,看完感覺更多的是通過不同人物介紹保護運動的發展歷史和“保護”理論觀念的不斷完善。很多我們現在習以爲常的理念,在當時都屬於是突破性的。 感受最深的是在保護運動中不同人羣需求不同,對保護的看法、理念、方式方法和側重的保護物種也不同,整個保護運動是在鬥爭中不斷發展的。
雖然此一時彼一時,很多概念經過了平地而起、顛覆搭建、侷限與通用的辯論……但是保護生態多樣性的火把算是傳了下來,幾個重點人物和著作、多個重點事件和瞬間,串聯起了整部保護史,是真正的薪火相傳;許多老熟人對應到了保護史的各處,而他們在熟知的偉業橋段,其實也有偏執的另一面。“不僅要保護其他物種,還要保護它們之間的關係;不僅要防止滅絕,還要保護可能性。”走了很遠的路,終於走到這裏。
關於世界末日人們腦海中浮現的通常都是環境惡化、資源枯竭、物種滅絕,人們密集地聚居在由鋼筋水泥的殘骸組成的社區裏。這個念頭由何而來?這些都離不開物種保護者以及物種保護運動的不懈努力。這本書從物種分類講起,然後講到物種保護史上的代表人物和代表事件。物種保護的每次進步並不是只有正確,沒有錯誤;只有順利,沒有挫敗的。這本書很迷人的一點是其呈現的每次挫折、曲折、成功,都富有價值和意義。
撰寫某一運動或思潮的歷史的困難之處在於,它們在這些時間中太過複雜,以致幾乎不能以線性的書頁排列進行討論。選擇關鍵人物是一種常見的做法。考慮到動物保護是相當晚近興起的,變化密集而劇烈的運動,作者能在每章中心人物中或多或少提到其它人物的情況和ta們之間的關聯,這是相當珍貴的。 保護運動和優生學、生育控制以及復活的環境馬爾薩斯主義的關聯值得關注。儘管由於個人學科偏好,我會想看到更多關於制度、組織和觀念的變化,而這本書偏通識,還是更多討論些許八卦(不過,問赫胥黎家男性的未婚妻是不是個無神論者這種八卦,一無信息量,二讓人不適),但總體來說,對不瞭解這一運動發展過程的人,這本書值得一讀。
孩子的成長受父母甚至整個家族的影響比較多。國外的教育更開放,所以有的小朋友從小對生物之類的感興趣,會把這當成一種愛好,當成一種職業,當成一種事業,當成一項使命來完成。好幾位生物學家都是受了父母的影響算是繼承了父母的事業吧。反觀兩個孩子的成長,我們既不是書香門第也不是商賈巨胄,爲什麼要對孩子有那麼高的期待,他們的父母也是如此的平凡。也不要扼殺孩子的好奇,應該培養他們對大自然的興趣,善於觀察生活。那些生物學家以觀察保護動物爲生,不是簡單的朝九晚五纔是真正的工作。允許自己的生活充滿意外與驚喜。 原來世界的物種這麼多樣而且神奇,甚至有銜着卵石築巢產卵的小魚,還有圈養的老虎犀牛之類的適應不了自然而面臨滅絕的危險。人類的保護主義也在不斷的進步,從最開始的獵殺動物當標本,到有的非洲地區因爲自然環境惡劣家畜慘遭野生動物的傷害而不得不獵殺動物,還有組織爲了保護野生動物建立國家公園而要求原住民遷徙等等。雖然沒有到國外看世界的時間金錢與勇氣,但從書中也能感受到非洲或者比較落後地區人類的無奈與世界有財富組織的力量。怎麼才能平衡人類與自然,怎麼才能平衡人類之間的關係,孰對孰錯也許會隨着時間的流逝得到答案吧。
閱讀後才能理解書名的重要意義。跟着書的講述,從瞭解和學習林奈的命名二名法起源、物種滅絕,到生態的產生,從人與自然的衝突,到保護與政治的相關性,從保護瀕危動物到保護自然的現在狀態,纔是真正保護的重要意義。書中展示了生態發展和環境保護的歷史進程,也記敘了幾位歷史上著名保護主義人物的事蹟和他們花一生時間推動的工作成果;從這裏讀到了赫胥黎家族的故事,老赫胥黎是達爾文的夥伴,推廣《進化論》,奧爾德斯是著名生物學家朱利安的弟弟(我要趕緊去看《美麗新世界》,擴展閱讀《寂靜的春天》)。 人作爲一種動物,是生態圈重要的一環,所有釋放的影響最後會返回到自身。基因編輯的興起又一輪改造整個世界,院士說食品的終極發展方向是細菌發酵,我腦袋裏立刻顯現了密密麻麻的菌落,以後難道就喫這些傢伙的代謝物嘛,頭皮發麻!要是這樣還喫什麼飯呢,把自己改造了算了。當然還是有另一隊科學家站在對面,築起科學保護牆用於反基因編輯,避免改變後無法改回來。就像有破壞生態的大軍,就有保護生態的戰士,我們在這個時代,也要爲生命而戰。 自詡熱愛動物,熱愛自然,但好像未曾做過任何與熱愛相關的保護活動,去年在非洲廣袤的草原上看到真實的動物世界,多年前的熱愛又一次熱血沸騰,我想放下工作去做義工,我想做點什麼,對得起自己表達的熱愛和喜愛,讀到書裏偉大的先驅者,包括朱利安·赫胥黎,利奧波德、蕾切爾·卡森、助力美洲鶴種羣發展的喬治·阿奇博爾德等等,他們的力量讓我想現在就動起來,開始加深瞭解,投入一小部分精力看看自己能爲自然做點什麼,做一點自己真正喜歡且有意義的事。
這本書屬於漸入佳境型,奈豪斯回溯了現代保護運動的百年曆程,最初的兩章你可以看到虛僞的人類,一邊破壞,一邊“救贖”。早期的保護運動充滿了精英主義的自吹自擂,霍納迪想到的保護舉動竟然是讓人們通過凝視死亡標本,意識到生命的珍貴,而這死亡標本則是活生生的親手獵殺,荒誕至極。除此之外,其他的保護運動也存在着明顯的倫理缺陷 - “例如,美國國家公園的建立,本質上是將原住民從傳統領地驅逐,以 “保護自然” 之名行殖民擴張之實,典型的 “白人救世主” 的敘事模式。 於是前幾章我不太喜歡,不是作者的問題,而是作者所寫之人的問題,奈豪森已經極力避免過多的主觀因素了,奈豪斯的寫作風格融合了非虛構作者書寫的嚴謹與文學家的細膩,加以充滿詩意的科學闡釋。 非常喜歡蕾切爾·卡森篇章,看得我眼淚嫋嫋,不同於前幾章裏出現“自以爲是的精英保護主義”,這一章的大家都是將真心交付,世界是同屬於人類與其他物種的,共存纔是美好星球。 “保護運動不是爲了拯救自然,而是爲了拯救我們自己。”
作者很剋制的在描寫一件影響人類命運和世界環境的事情,客觀的敘述着不斷變遷的動機、計劃、理論、反思,以及一直沒有變化的,人和生物的關係,人和人的關係。每一個作爲幻想自己是神但又不具備對神性的覺察的兩棲智人,都應該看看這本書,我們自己也是一隻“親愛的野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