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丹尼斯·勒翰
死者的沉默在說:再見。失蹤者的沉默卻在說:找到我。 4歲女孩深夜失蹤,母親在12個小時後才發現。親戚、朋友、警察、記者……她曾身處的地方迅速擠滿了人,製造了太多能量和噪聲。 一切卻無法蓋過那個失蹤孩子的沉默。這沉默2.5—3英尺高,你能感覺到它擠壓着你的臀部,也能聽見它從地板上躍起,從角落中、縫隙間,以及一個掉落在牀邊地板上的娃娃那面無表情的臉上對你吶喊。人們沒在找她的每一秒,她都能感受到。 她失蹤得太快太久,爲了找到她,或許要揭露太多的祕密——綁架誘拐、黑幫恩仇、黑市交易、連環殺人案兇手……甚至要等到你以爲一切都失去意義時才發現,一開始,人們就搞錯了方向…… 翻開本書,聽到那些失蹤兒童的呼救。
故事的主角是一個只有4歲的小女孩,她在某個深夜,像一陣風一樣,悄無聲息地從家人的視線中消失了。那是一個普通的夜晚,月亮掛在天空中,星星眨着眼睛,似乎一切都沒有什麼不同。然而,對於小女孩的家人來說,這個夜晚卻成了他們一生中最漫長的黑夜。 小女孩的母親,在12個小時後才發現女兒不見了。那一刻,她的心彷彿被撕裂開來,疼痛得無法呼吸。她立刻報警,通知親戚朋友,整個小鎮迅速被這個消息震撼了。親戚、朋友、警察、記者……他們像潮水一樣湧來,小女孩曾經玩耍過的每一個角落,都擠滿了焦急尋找她的人們。 無論人們如何呼喊,如何尋找,那個小小的身影就像是從人間蒸發了一樣,沒有絲毫蹤跡。空氣中瀰漫着一種壓抑的沉默,那是失蹤者的沉默在說:“找到我。”這種沉默,雖然無聲,卻比任何聲音都要震撼人心。它像一座無形的山,壓在每個人的心頭,讓人喘不過氣來。 人們沒有放棄尋找小女孩的每一秒,都像是在與時間賽跑,與命運抗爭。他們的心中充滿了焦慮與不安,但同時也充滿了希望與堅持。因爲他們知道,只要還有一線希望,就不能放棄。 每一次線索的出現,都讓人心跳加速,期待着能夠找到小女孩的下落。而每一次希望的破滅,又讓人心痛不已。 故事裏的女孩失蹤得太快太久,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讓人心裏充滿了疑惑和不安。爲了找到她,書裏的人們不得不揭開一層又一層的祕密,那些祕密就像黑夜裏的迷霧,讓人看不清前方的路。 故事開始於一個普通的小鎮,那裏的生活平靜而安寧,直到有一天,那個活潑開朗的小女孩突然不見了。她的消失,就像一塊石頭投入了平靜的湖面,激起了層層漣漪。大人們焦急地尋找,小孩子們也議論紛紛,整個小鎮都籠罩在一片陰霾之中。 警察叔叔們開始調查,他們發現這件事並不簡單。原來,小女孩的失蹤背後,隱藏着一個個驚人的祕密。有綁架誘拐的陰謀,黑幫之間的恩仇糾葛,還有黑市上那些不爲人知的交易。每一個祕密都像是一張錯綜複雜的網,把人們緊緊纏繞在一起。 書中描述了一個連環殺人案兇手的出現。他就像一個幽靈,悄無聲息地穿梭在小鎮的每一個角落,讓人心驚膽戰。每當夜幕降臨,小鎮上的人們都害怕得不敢出門,生怕成爲下一個受害者。警察叔叔們日夜奮戰,他們抽絲剝繭,一步步接近真相。 然而,就在大家以爲快要找到小女孩的時候,卻發現事情遠比想象中複雜。原來,從一開始,人們就搞錯了方向。那些看似無關緊要的線索,其實才是解開謎團的關鍵。小女孩的失蹤,並不是簡單的綁架或誘拐,而是與黑幫的一次交易有關。這個發現,讓所有人都震驚不已。
這本書挺難評的,它很像以前讀過的硬漢偵探小說,不借助高科技,沒有複雜難測的推理或者精巧的機關,只是不斷的調查,走訪,不論是尋找線人還是跟黑老大交換線索,故事的真相隱瞞着人與人之間錯綜複雜的關係背後。但就像所有走訪一樣,故事的開始,他顯得有點…枯燥。 我本來想說這本書類似於《真探》或者《死亡收藏者》,但是比起前者裏面隱藏極深擁有莫大權利的教會,以及後者裏面邪惡的連環殺人犯,這本書在純粹的邪惡上面是要略遜一籌的,我不是說這本書沒有變態,但變態不是最後的兇手,變態做的事情都有數,但是最後的兇手又把多少孩子帶離了父母的身邊是無法計數的,這是一個長期的,默契的,系統性的工作。不過就故事情節和人物塑造來說,我覺得還是挺像馬修勒卡德系列的《漫步死亡之地》和《酒吧關門之後》。而且不同於前面提到的這幾本,這本書試圖討論更多的東西,即法律和道德相沖突的時候,人應該如何選擇。這件事滿足了當下的道德,他會滿足以後的道德嗎?這件事在特定的方向展現了道德,它能永遠保持一致的道德性嗎?如果一個惡人被無端犧牲,受到了比他應得的更多的懲罰,就是爲了讓一個好人能過的更好,這難道是公平的嗎?主角們自己都無法得出統一的答案,這個也撕裂了他們。要我說,我就說是阿美的制度問題啦,不完美的制度只能讓人做出妥協。要改變的不是主角他們,而是這個社會和國家其他的一些東西。但是同樣的,就像大船難調頭,更何況這個問題並不是老爺們的優先級。 前面部分是有點無聊的,而且各種名字竄來竄去,看得讓人昏昏欲睡,但我不得不說,只要能堅持過一半,採石場槍戰之後,故事就變得有意思多了。而且故事之後還留下了點尾巴,蕾切爾會不會復仇?從她的答案來看,似乎是肯定的。 總的來說,這本書挺適合改編成美劇的。在人物塑造上稍稍薄弱了一些,也就是人物過往經歷童年創傷對劇情的貢獻度會較少,但是在劇情和討論性上面挺出色的。在讀這本書的中間,有幾段描寫甚至很有畫面感,我都可以想象犯罪片特有的昏暗色調或者過曝畫面在屏幕上鋪開。我在下面貼兩段特別帶感的: “那是斯溫格爾採石場中一座70英尺高的山崖,從那裏可以看見淺綠色的水在我腳下漾開,就像一隻等待的手。我感覺自己失去了重量,失去了形體,只剩純粹的靈魂飄浮在虛空之中,被仙境般的空氣包圍着。然後我墜落下來,空氣也變成了一股龍捲風,從前行的綠色池塘中直衝上來,暗礁、峭壁和山崖上的塗鴉包圍着我,綻放出紅色、黑色、金色和藍色,我能嗅到那些存留了一個世紀的雨水的氣味——潔淨、冷冽,可忽然一切變得可怖起來。隨後我觸到了那片水,腳尖朝下,手腕緊貼大腿,落入深水之中,水底有車、冰箱和屍體。” “我們越過水麪眺望城市的中心和它發出的微光,那些燈光承載着黑絲絨一般的誓言。這座城市展現着光鮮亮麗的生活,一切都井然有序,人們喫飽穿暖,享受着美好的人生,他們被籠罩在玻璃窗和權力背後。紅磚房子和銅牆鐵壁後面有蜿蜒的樓梯,以及被月光照亮的水面。水永遠都在,緩緩流過構成我們這座大都市的島嶼和半島,協助它們與醜惡和痛苦搏鬥。” 黑絲絨一般的誓言酷得我頭皮發麻,給譯者大大瘋狂加雞腿。🥰 總結一下,這本書好看與否完全看個人口味,硬漢偵探小說迷應該蠻喫這一口的,對於我這種雜食就是四星。
花了一點時間,看完了這部一波n折的懸疑小說,只為了讓一個可憐的孩子,得到真正的關愛,一羣警察攜手,犯下了綁架,殺人等等案件。但最後,因為當地法律的規定,孩子被找出後,依然回到了那個只生不養的母親身邊。孩子該不該救,警察該不該抓,到底孰是孰非,道德和法律,理智和感性,天秤,不再平衡~~~
非常拖沓,一起非常小的案子居然能水這麼長,叫人歎爲觀止。 可明明都已經這麼拖了,作者在處理一些微妙的情緒方面,依舊顯得力不從心。比如書中那個長期忽視女兒的母親,因爲去朋友家看電視便把4歲孩子獨自留在家裏,還不鎖門;後來發現女兒失蹤了,她將自己捯飭一番,只爲在媒體面前引人注目,警察來了解情況,她全程盯着娛樂節目,注意力渙散,好像並不在意女兒死活。 如此一個冷漠荒唐的女人,當從主角口中得知女兒或許凶多吉少之時,居然瞬間崩潰大哭?! 不是,大姐,你這到底屬於關心孩子還是不關心孩子啊?你家孩子都失蹤那麼久了,是不是隻要主角不說,你就根本意識不到孩子已經死外頭了這一可能性?! 作者寫那麼多廢話,卻不願花點筆墨好好解釋下母親這種複雜矛盾的心理轉變,輕飄飄一句“思想遲鈍”就給打發了,到底是不願意解釋,還是沒能力解釋? 說白了,你不就是想給主角的最後抉擇注入些合理性嗎?讓他在道義與法律之間毅然決然選擇後者,事後也能說服自己:我沒錯,你看這位母親都哭了耶!儘管她從來不把自己孩子當回事,可她內心深處肯定還是愛的。我必須維護法律的公正,爲此,就算親手把這個孩子推進火坑,我也沒錯! 男主,作爲一個民間偵探,跟三教九流混在一起,親手開槍射殺過好幾人,事後居然好意思站出來重申對法律、對規則的忠誠,思之令人發笑。 看過一些評論,說這本書是該作者寫作生涯的高峰。 很好,說明他以前寫的東西更加不是個玩意兒,不必花時間補了。
今天恰逢看一個新聞,一個去緬甸的小姑娘人間蒸發了,再也不能…… 看到這個主題,心裏很悲痛。
據說作者就是這種寫作風格?喜歡在如波士頓陰雨天般的拖沓敘事裏埋一個震碎三觀的道德核彈。 比較無語的是,全書至少三分之二的篇幅都是在描寫底層貧民窟和延展毫無必要的對白,試圖堆砌出所謂的“社會厚度”,但對真正的社會紀實文學來說,這種厚度又如脂肪般油膩而無用。如果不是爲了最後那個關於“程序正義”還是“非法幸福”的終極拷問,真的很難忍住不按快進鍵。 雖說立意在一定程度上拔高了整本書,但作者偏好的這種“老火慢燉”型文風顯然燉過了頭,最後鍋裏只剩幾根難啃的骨頭,本該鮮美的湯頭更是燻上了一層久久散不去的糊味兒。
其實是有出彩的地方的 比如真兇的身份和對社會制度的探討 但是寫作上確實有些地方導致讀的並不過癮 首先 人物的描寫有點混亂 無法隨着主角的視角很自然的慢慢認識每個人 而且同一個人有時候叫姓有時候叫名 有時候叫小名 真的有點抓狂 導致最後真兇出來的時候 理想情況我應該有“竟然是他”的反應 但實際上我只是想“這是誰啊 唉 隨便好了”然後再往前查找這個人到底是什麼重要人物… 劇情的開展也沒有順水推舟 給我一種主角一拍腦袋覺得誰可能是嫌疑人 然後順着追查 結果還真追查出什麼來了的感覺 最後 描寫人物的時候作者真的很喜歡用“聳肩”這個詞 真的人均聳肩 看得實在是有點煩🤷 還會有一些不是很重要的細節描述 分散已經難以集中的注意力 唉
凌晨三點半睡醒,從兩百頁接着看,七點讀完最後一頁我想摔了我的閱讀器。這就是我應得的嗎?見證美國是一個從根子上爛透了的國家,沒有一個小孩能安心地長大,主角是個自以爲是的爛人,他要早死半集很多人都能獲得幸福。 他們竟然不允許一個小女孩獲得幸福。爛透了。
出乎意料的好看。而且發人深省,最後的最後,程序正義和結果正義哪個更重要?
沒有人能說出是對是錯,因爲正在經歷和承受結果的是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