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浜尾四郎
國家之禁止復仇,大概是基於國家會代受害者做出正確裁決這一前提——沒錯,必須是正確的纔行!如果國家因爲故意或者過失,沒能履行好這個職責,讓清白的人蒙冤,卻不懲處有罪之人,那麼,清白的人就必須默默忍受嗎?我可不這麼認爲。清清白白卻被殺害的人,是有權利去懲罰不正之人的。這是清白之人的權利呀!更準確地說,這是死者的權利。
是一篇短篇小說,作者寫作手法平鋪直敘,都是案件結束後,再有新的接迷出現,以此來抨擊法律的漏洞!
7分。只是記錄了作者對於日本死刑和私刑的思考,倒也算不上什麼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