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立新 李怡雯
本書以司法實踐中的實際案例爲基礎,針對民法典侵權責任編的法律規定理解與適用中的疑難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學理分析。本書的內容不是以侵權責任編的法條的逐條解讀爲依託,而是從司法實踐中總結歸納法條規定在理解與適用中的難點問題,以問題爲視角,進行深入的分析,用學理解決法律中的疑難問題,指導實踐正確地適用法律。
至少需要結合實際讀三遍以上才能完全理解。逐步加深對“意思表示”核心的理解。我的天,至關重要的前提條件。1999年左右的時候王教授就已經開始關注債權侵權問題了。區分共同侵權行爲和第三人侵權行爲,是否構成競合,是行爲競合還是法律責任競合?選擇違約之訴還是侵權之訴?違約的話是虛僞通謀意思表示還是惡意串通?構成競合或者不構成競合,能否放在同一個起訴狀中列爲並列訴訟請求?如果不能,能否列爲備位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