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賀蘭邪
當盲女發現家中藏匿了一名殺人犯之後……何靜曦,是一個失明五年的女子,安靜地生活在白象街。一天,她意外發現家中藏匿了一名殺人犯——張真萍。隨着調查的深入,何靜曦不僅要面對外界的威脅,更要揭開自己與殺人犯之間錯綜複雜的關係。她的選擇將改變一切。在愛與復仇之間,究竟是人性的光輝,還是黑暗的深淵?
通過“窩藏殺人犯”塑造緊張感,同時用各種心理變化和關係互動來推動劇情,情感描寫的很細膩,作者很有功底。 只是我刷了很久,沒有找到男性主角的或者主線角色爲正派男性的小說,不是拿來作反派就是施害者,而女性在作爲施害人的時候卻有各種描寫進行弱化,以這樣的內容安排供給女性受衆這兩性關係能好嘛。 果然社會到底還是由差別推進的,各種追敢和競爭都是以“我不如人家”和“人家不如我”來達成目標。
黑暗裏飄來鐵鏽味,盲女的指尖在門框上觸到陌生指紋。失明五年的人用聽覺丈量呼吸深淺,殺人犯的袖口藏着陳年茉莉香——那是她少女時代最熟悉的香膏味。180夜,刀鋒與盲杖在餐桌兩端對峙,謊言裹着糖霜被端上瓷盤:他說自己殺了人,卻總在暴雨夜替她關緊漏風的窗;她摸索着收集罪證,卻在舊相冊裏翻出與兇手幼時的合照。當警笛聲撕破白象街的寂靜,冰箱裏凍僵的餃子皮成了最荒誕的審判書:有人用眼睛丈量善惡,而她用痂痕累累的心稱量罪孽。最後的擁抱裏,茉莉香混着血腥氣刺穿視網膜後的虛無——原來最鋒利的刀,是記憶裏那個遞來糖果的鄰家少年。
作品情感細膩轉場流暢,作者功底深厚,用不繁雜的語言勾勒出生活畫面。故事並不複雜,但內容豐富,衝突和反轉不斷,每個片段都是一個鏡頭一個畫面。 女主採訪時候受傷的場景、在單位被同事議論的委屈、大雨滂沱中被救助的感動、差點被侵害時的無助、女性之間友誼、同爲受害人間惺惺相惜的情感,都很適合拍成電影。 如果能對“殺人犯”有更多情感上轉變的描寫就更完美了。 殺人犯就是真的是十惡不赦的壞人嗎?出獄的人就被改造成好人了嗎?
痛苦絕不可能會被遺忘,它只會被人刻意隱藏。嚴格意義上不算一本書,只是一個小小的故事。一個女孩的悲慘人生,從生下來就悲慘,被領養後也悲慘,工作後更悲慘,可謂是應了那句麻繩專挑細處斷,厄運偏尋苦命人。情節比較緊湊,環環相扣,但是有的地方轉場還是太急促了,可以再展開寫寫貫穿其中的人間真情感,加一些細節描寫,纔會更有感染力。
苦命的人,一生都很苦。我曾想過帶上我神經病的父親一了百了,我媽說,爲這樣的人陪一條命不值得。三十五歲的我終於從心理上和那個父親斷了關係,我曾經無數次希望他能快點死,到現在,我明白了。我的人生纔是第一位,至於其他,都是雲煙,隨風而逝吧
還可以,就是前面情節塑造的一般般,不太合理。但是反轉很可以👍也還行 但是……我想問,到底誰錯了呢?外婆?早死的老人並沒有做錯什麼。盲女?她不殺了人是要等死嗎?老闆?可……她也不是無緣無故。
賀蘭邪之《我和殺人犯同居的180天》,乃一部扣人心絃之輕懸疑。盲女何靜曦於白象街安靜生活,卻意外發現家中藏匿殺人犯張真萍。隨着調查深入,何靜曦面臨外界威脅,更要揭開與殺人犯之間複雜關係。愛與復仇交織,人性光輝與黑暗深淵並存。此書以細膩筆觸,展現人性之複雜,讀之令人深思。
很好看啊這本書,不算太恐怖,而且最後有反轉,特別好!就是有點短,可以長一點!
20250626《我和殺人犯同居的180天》 當盲女發現家中藏匿了一名殺人犯之後……何靜曦,是一個失明五年的女子,安靜地生活在白象街。一天,她意外發現家中藏匿了一名殺人犯——張真萍。隨着調查的深入,何靜曦不僅要面對外界的威脅,更要揭開自己與殺人犯之間錯綜複雜的關係。她的選擇將改變一切。在愛與復仇之間,究竟是人性的光輝,還是黑暗的深淵? 失明五年,她已經能夠通過聲音來判斷很多事情。 盲人的耳朵就是第二雙眼睛。 年輕警察接過鬧鐘,拿在手上擺弄,他摳開底座的開關檢查。 “鬧鐘沒什麼問題,應該是電池摔鬆了。” 他把電池重新安裝上去,又調試一下,鬧鐘在他手上發出聲音。 “今天是2007年10月9日,星期二,節氣寒露,氣溫20攝氏度,陰轉小雨,請記得添加衣服。” 打開電視,新聞剛好播放到白象街殺人案。 10月7日清晨6點,環衛工人在白象街垃圾桶旁邊發現了一具男屍。 男屍背部連中五刀,貫穿心肺,當場死亡。 案發之後,滷肉店的女老闆不見了。 白象街的居民人心惶惶,生怕自己半夜出門遇見殺人取屍做滷肉的女老闆。 何靜曦用力嗅了一下,她的家裏確實有一股散不去的滷水味。 如果說耳朵是盲人的第二雙眼睛,那麼鼻子就是第三雙眼睛。 即使這股氣味已經被洗衣粉遮住一些,但她還是能聞見。 她的手在電子鬧鐘上摩挲着,剛纔楊野說鬧鐘是被摔壞的,可是這幾天她並沒有摔過鬧鐘。 並且這個滷水味出現的時間,與鬧鐘被摔壞的時間是吻合的。 聯想到自己剛纔打開窗戶的時候,並沒有拉動窗戶的鎖釦,而是輕輕一滑,玻璃滑窗就開了…… 她的家裏現在藏着一位殺人犯。 “得知我女兒死去的消息,我每一天都無比煎熬,我甚至想立刻衝過去殺了齊聰一。 我那時候徹夜難眠,在寺廟裏修心,終於有一天晚上我夢見了女兒。 她說,媽媽我不想你報仇,你重新活一次吧,我和爸爸都希望你可以忘記過去。” “我說,讓我忘記你們,我根本辦不到。還不如現在也隨你們而去。” “她說,媽媽,如果這輩子你能善始善終,下輩子我們還能做家人。但如果你放不下執念,我和爸爸下輩子再也見不到你。” “夢醒之後,我嘗試着過正常人的生活。當我得知齊聰一出獄,我還是忍不住每天監視他,而他早就忘記我是誰。” “那天晚上我看見他對你做這些事,我就再也無法抑制殺人的衝動。痛苦絕不可能會被遺忘,它只會被人刻意隱藏。如果我不殺他,我女兒亡魂難安,我心難安。” 張真萍對何靜曦發誓:“何小姐,我會去自首的,絕對不會連累你。但是明年開春是我丈夫和我女兒的生日,我想去見他們最後一次,等生日結束,我就去自首。” “你知道我老公爲什麼在砸傷你之後選擇跳河自盡嗎? 因爲你長得好像我們的女兒,他感覺自己無能,沒有保護宋韻,還砸傷了一個神似自己女兒的可憐人,愧疚讓他無法苟活於世……” 何靜曦伸手握住張真萍長滿繭子的雙手,這雙手粗糙而溫暖,跟她外婆一樣。
《我和殺人犯同居的180天》賀蘭邪 這本一開始讀,感覺特別像日本的那本《在黑暗中等》,後半段纔看出不一樣,結尾的反轉還挺特別的,主角也是失明女孩,殺人犯(爲了自己的女兒殺人))藏匿在這個女孩家,不過沒想到,這個女孩居然居然也是個殺人犯,曾經是和外婆一起殺死了親人藏到了院子裏,要和外婆一起保守祕密,一輩子不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