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蕾秋·喬伊斯
十年前,六十五歲的酒廠銷售哈羅德在一個早晨離開家,步行627英里,去探望生命走到盡頭的朋友奎妮。他的妻子莫琳也經歷了一段旅程,但不是哈羅德那種被人津津樂道的英雄式旅程。她始終在家。哈羅德爲了救一個曾與他共事的女人,步行穿過整個英格蘭,莫琳卻在家清潔廚房水槽。如今,她也踏上了自己的朝聖之路。一個女人,一輛車,450英里。她走向奎妮生前在海邊建造的花園,在那裏,埋藏着一個令她痛苦多年的祕密。 她要去尋找一個屬於自己的答案。
推薦:⭐⭐⭐⭐ 十年後的續寫,終是等來了故事圓滿的結局。 十年前的朝聖,是哈羅德爲他人的自愈與寬恕踏上的長路。十年後,輪到那個曾神神叨叨、歇斯底里的莫琳——這個失去兒子三十年的可憐母親,因一封凱特的信,鼓起勇氣出發,去尋找能證明兒子戴維曾真實存在過的痕跡。 那封信,撕開了這個家維持多年的平靜。她得知奎妮的花園裏藏着關於戴維的東西,縱使她與哈羅德在那次遠行後重修舊好,日子甚至比從前更甜蜜,可那顆因失獨而千瘡百孔的心,始終在隱隱作痛。這一次,換她走向遠方,去打撈屬於兒子的零星線索。 旅途上的莫琳,帶着骨子裏的較真與固執,像個與周遭格格不入的異鄉人。一路坎坷顛簸,她終於站在了奎妮的花園裏,也終於看到了那兩尊用浮木堆砌的雕像——哈羅德,還有戴維。 剎那間的震撼過後,是難以抑制的怨懟。她甚至覺得,是奎妮奪走了本該只屬於她的哈羅德與戴維。夜色裏,她衝動地想將刻着戴維模樣的浮木偷偷帶走,卻不慎摔倒,摔傷了脖頸。走投無路時,她向凱特一家求助,也正是在凱特的陪伴與照料中,她的身體漸漸康復,內心的堅冰,亦緩緩消融。 這一路,是她賭上全部勇氣的冒險; 這一路,是她回望半生的和解; 這一路,是她放下執念的治癒。 那些曾讓她耿耿於懷的怨恨,那些她百思不解的疏離,那些被自責封存的愛戀……都隨着這場遠行,慢慢沉澱、釋然。她終於讀懂了自己多年來的執念根源:“原諒我,原諒我在你離去之後,還繼續活着。” 她也終於想通,戴維從來不是“莫琳的兒子”這個附屬品,他是他自己,是獨立的、完整的個體,不屬於任何人,只屬於他自己。 他曾說自己是這世界的客人,自小便帶着與旁人不同的敏感與孤僻。他一步步深陷精神的泥沼,既傷害了身邊愛他的人,也無法與自己自洽。 但這一切,都已隨那場遠行畫上句點。 他還是他,那個獨一無二的戴維。生如夏花般絢爛,他曾在人間綻放過屬於自己的光與熱。活着的人,就替他好好幸福下去吧。寬恕他,本就是寬恕自己。 不只是哈羅德的朝聖,不只是奎妮的信箋,還有莫琳這場凜冽的冬日之旅。風中搖曳的風鈴,頸間佩戴的石頭項鍊,花園裏埋下的一顆顆種頭,都在輕聲訴說着兩個字:寬恕。 放下過往,尊重彼此,理解遺憾,釋懷執念,讓愛,在歲月裏繼續流淌。 這本是繼: 《一個人的朝聖》(推薦:五星) 《一個人的朝聖2:奎妮的情歌》( 推薦:四星) 之後的續寫,也是終版。 這本全書不長,但是中英版。看完中文版之後再讀英文版本,也不是太難。(再誇自己一下,真的認真讀完英文版了😂,這是繼《小王子》之後讀完的第二本,超棒👍🏻)
竟然還是雙語的,有一點被驚喜到,雖然大概猜到會是什麼故事線,但是在朝聖系列是最後一部,我也跟着圓滿了,人生實苦,每個人都會犯錯,也都有很多遺憾,但是每一個當下都是重新開始的機會,誰能想十年之後,我又等來了第三部,甚至是和莫琳哈羅德一起經歷了😷,這種時間的親近感真的始料未及,想來,我從這套書中汲取了多少能量,希望自己有天可以慢慢的將其反饋給其他人,總之,活着真好,活着就一切都有希望。想做的就趕緊去做,別加太多預設的生活,感受每一分每一秒的驚喜
故事比前兩部單薄一些,出雙語本估計主要是爲了湊厚度。不過距離初讀《一個人的朝聖》過去十年還能讀到續集,還是蠻觸動的。 朝聖之旅之後,哈羅德和莫琳的故事仍在繼續,書中的他們正經歷無法讓人難以忘卻的😷時期,有種恍若隔世的不真切感。 莫琳終於釋懷了喪子之痛,理解戴維爲何說“我想做世界的客人”,也理解奎尼花園浮木的用意。 “整個故事的主題就是寬恕。哈羅德的朝聖,奎妮的信,還有如今莫琳的這趟冬日之旅。風中擺動的風鈴與石頭項鍊,還有那一個個種頭,也是在講寬恕。”喬伊斯實屬“用心良苦”,怕讀者不明白直接點明。
前兩部書,讀得人心潮澎湃,有感慨,有唏噓。這一部,覺得很牽強,莫琳以往就像背景一樣存在着,這次非要讓大家看見她,一系列乖張的表現。而且,並沒有看見她的朝聖。一切開始的牽強,過程無厘頭,結束的莫名其妙。這本書讀得失望。
講莫琳的。於是便想會不會還有4,講戴維的。但戴維已不在了,死亡大於救贖。 選題是令人期待的,莫琳對於自殺兒子的心理救贖。較之前兩部,這算是最難救贖的情感,與已不在人世的人,要如何和解如何釋懷。但故事過於簡單了。不要怪我也要像莫琳質問安娜•杜普里的那樣質疑,作者真的是去過至親嗎?只一個夢一次對話,就能夠解脫嗎,我不相信。
《一個人的朝聖》對於我而言,有着特別的意義,它見證了我大一到大三的變化。大一,在圖書館裏尋找書籍閱讀時,看到書名,一下子就被吸引了,從此埋下了我與這本書和作者的緣分。第一部是在大一時看完的,第二部我是在今年寒假看完的,第三部是在今天看完的,看完之後抽出時間趕忙把書評寫了,因爲怕時間一長,我的表達與記錄的慾望也會降低。 這本書的具體的故事情節很多我都忘得差不多了,但裏面一些核心情節與人物我還是記得十分清楚的。以下就淺談以下我看完整部書的看法,謹以此也獻給每一個在自己人生道路上,爲理想與熱愛選擇一路朝聖的人。 哈羅德、莫琳、奎妮他們都各自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完成了自我的朝聖和救贖,解開了心結,我很開心他們都勇敢面對了生活給予他們的考驗,並且給出了專屬於他們的答案-行動。如果我們會在一個時空裏出現,他們都是我的長輩,其人生閱歷比我豐富的太多,所以他們做的各種選擇嚴格意義上來說我都無法進行一個理性的評價,因爲我沒有經歷過,也很難去感同身受,我想書籍的一部分意義,大概在於通過看別人的故事,我看到並且有意識地想改變自己。 一個人的朝聖,我一直以爲離自己很遠,但直到現在,我才發現我也在進行一個人的朝聖,心中有個一直想去的地方,想通過自己的努力到達那裏。就像他們的朝聖之旅一樣,中途會遇到各種各樣的人或事情,有過遲疑與懷疑,但這些都是朝聖之旅中會出現的問題,話說都叫朝聖之旅了,怎麼可能會一帆風順呢。而且朝聖之旅我認爲是伴隨着我們一生的,每個階段都有每個階段的朝聖之旅,但願我們都能有爲心中熱愛無懼困難的勇氣,也有面對困難時的從容淡定。 閱讀也是我一個人的朝聖,我在這條路上一直在行動。
有一天突然想看看喬伊斯有沒有出新書,一搜她的名字就發現這系列出第三本了,這次是關於莫琳的故事。 看前兩部關於哈羅德和奎妮的故事的時候我會覺得莫琳很可憐,但其實我並沒有過多從她的角度思考過這個故事。喬伊斯曾說,莫琳是她爲了篇幅不得不縮略的一個人物,在《一千億種生活》裏她也確實給莫琳寫了一個短篇,可是這個屬於莫琳的第三部,纔是真真正正給了我們一個完整的“莫琳”。 我小學時看了第一部(哈羅德的旅程),又在初中時看了第二部(奎妮的心境),直到大學,我翻開莫琳的故事,我發現自己開始厭惡哈羅德和奎妮。他們固然有自己的難處,可是他們所做的一件件事都真真正正刺痛了莫琳,而莫琳纔是那個承受了所有人給予的、生命不可承受之重的人。
一個人的朝聖兩個人的救贖,三個人的釋然。 12年,陪伴300萬中國讀者《一個人的朝聖》三部曲迎來終章。
這本書是一個母親對自己的寬恕歷程。能原諒自己的人永遠都是自己。 這些故事的起點都是一個男人瘋狂的想法,他橫跨英格蘭去看望自己快死去的朋友(並且成功了)。之後他的故事結束了,但是另外兩個故事以他的故事爲源頭髮生了。一個是奎妮的情歌,一個是莫琳的花園。 哈羅德的故事說明了能拯救自己的永遠都是勇敢的自己,奎妮的故事告訴了能給自己帶來希望的只有充滿執念(等待哈羅德)的自己,莫琳的故事講述能原諒自己的人永遠都是自己。 再次感慨,一切的因都是自己,一切的果也是自己。 希望讀到這本書的你,能跟哈羅德一樣勇敢,能跟奎妮一樣有執念,能跟莫琳一樣要學會原諒。
《一個人的朝聖3•莫琳去往事花園》 前言 讀“一個人的朝聖”系列,是一件順理成章的事。我想這都是因爲蕾秋喬伊斯的魅力吧,她太會在文字裏傳遞感激和愛了。 這次她告訴我:弗洛伊德說過,關係問題隨着死亡可能會消逝,但我想告訴各位,這並不一定。比如一些誕生於母子關係的心結,就不會隨着一方的逝去而解開。 正文 莫琳的兒子戴維死了。他酗酒,磕藥,然後最終自殺。於是莫琳在長達30年的時間裏,一直活在自責裏。她總在腦海裏和兒子對話,目的是想弄明白一個問題:“我到底哪裏做的不對?” 相信每個人都有過類似的時刻——我明明是xx,所以我本不應該出錯的,可我爲什麼還是錯了?這源於人與人之間關係的問題如何解決?這本書溫柔的給出了一些答案。 讓我從自己的記憶錨點出發,來簡單記錄一下感悟吧。 1、我要做世界的客人 這句話給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在我的記憶裏,當我還是一個男孩,我是完全爲了媽媽的快樂活着的。但我知道,如果我對她說:“我能感覺到你的所有痛苦”,那我媽媽肯定不相信,就像莫琳一樣。所以戴維這句“我想做世界的客人”的意思在我看來很容易共情——媽媽,我想被你當成客人一樣對待,這樣我說的話就不會像現在一樣被你忽視了。 莫琳在經歷了一場心靈突破後最終明白了當年兒子的意思,此時兒子的幽靈才得以出現。和《哈姆雷特》裏父親幽靈的控告不同,戴維一件一件的傾訴對母親的歉意,莫琳一件一件的原諒他,也是在寬恕自己。兩人心結打開,母子關係的時間得以再次流淌。 2、你爲什麼不能讓別人幫你一回呢? 看到這句話我就知道,莫琳和我是一類人。“爲什麼不讓其他人幫助自己?”,不如先問問我們:“這問題怎麼會出現在我們這類人考慮之中呢?”。原因當然是來自於父母對我們小時候的訓斥——不要輕易麻煩別人,要靠自己。說到這我感覺有些悲傷,因爲現在我已經明白了其深層含義——別給自己愛別人的機會。真是可笑啊,可我能做的只有一邊在心裏痛斥我的父母爲什麼沒有學會本應瞭解的知識就生下了我,一邊告訴自己絕不能成爲他們那樣的父母。我也知道大家都是第一次做父母,難免犯錯,但我真的討厭這個藉口。所以我必須總結經驗,不做孩子眼裏“第一次的父母”。此刻我突然發現:也許我害怕這一點做的不好,所以轉移了情緒矛盾,變成了一個乾脆不要孩子的人。 那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不知道。 我知道答案很簡單,“主動一點”,但對我來說,這連想象都難以做到,何談實際應用。除非開啓一段冒險,然後順理成章的,不得不被幫助,就像莫琳這樣——她一個人在野外拉傷了脖子,寸步難行,於是爲了活下去尋求幫助。哈哈,果然,讓我們這類人改變,需要的是死亡的威脅。我也經歷過三次死亡,這讓我有了翻天覆地的改變。可這個滋味真的不好受,沒人因爲經歷過死亡就不怕它了,這一點我絕對敢保證,只要你是人類,活在地球上。不過我也不是一籌莫展的,最近我總是想起奧爾加的話:“和恐懼做朋友”,所以也算在緩慢的進步中吧。這一點健身的朋友都懂,慢慢來其實就是最快的,其收穫也不一定比死亡體驗少太多。 所以,想要改變的關鍵可能就在於和恐懼做朋友吧,我猜的。 3、莫琳說:直到遇見哈羅德,自己才知道想做什麼。她想要就是站在他和這個世界之間,體驗愛與被愛。 接上一點,如果你長期和恐懼做朋友,那你一定需要一個平衡你情緒的人。這個人可以是你自己,但最好是其他人。莫琳的一整個變化,從開始到結束,遇到過很多崩潰的時刻。她想要折返、停下的次數絕對不像書裏寫的那麼少。每到這個時候,她總會和哈羅德打電話,說着兩人的專屬密語。 “你喫飯了嗎?” “哦,甜心,我喫了,喫的三明治,你怎麼樣?” “我很好” 每次都是差不多的內容,像不變的磐石。讓我羨慕。於是我默默決定,自己也要做一個磐石一樣的人。因爲我相信如果能讓別人信任的話,一定也能信任別人吧。就像“我看青山多嫵媚,料青山看我應如是!”,不知道我這個堆砌辭藻用的對不對,但我感覺好像可以用在這裏。 但我不禁思考,難道一定要先有了一個愛的人,才能去冒險嗎?沒有愛的人就不能冒險了嗎?絕對不應該是這樣纔對。於是我有了一個沒有根據的結論:【先在腦內幻想一個未來一定會愛的人,然後爲了她去冒險,去堅持。】不一定適合所有人,但一定適合我。有這麼一個人的話,別說去往事花園,去赴湯蹈火又如何呢? ————————————— 所以,解決關係問題的關鍵,我已經理清了。 【承認你愛她,去理解她行爲背後的邏輯,和恐懼做朋友,如果做不到,就爲了愛的人去冒險做到。】 ————————————— 在書的最後,莫琳又給哈羅德打來了電話。 “你喫了什麼?” “我們喫了三明治!” “你們在裏面放了什麼?” “三明治裏面嗎?” “對啊。” “我們好像什麼都沒放。” “那你們喫的不是麪包嗎?說到底就是麪包吧。” “是的。”哈羅德哈哈大笑,就像“麪包”是他未曾想到的一個答案。“我喫的竟然是麪包!” ————多麼蕾秋喬伊斯的語言,笑着笑着,一股暖流就注入了心房。 掛上電話,莫琳聽到了和往常一樣的鳥叫,這次竟然那麼動聽,彷彿在爲自己歌唱。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