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春華
爲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規範和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職責,2005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隨着全面依法治國深入推進、社會治安形勢發展變化,需要修改完善治安管理處罰法。一是我國社會治安管理領域出現了新情況新問題,諸如高空拋物、無人機“黑飛”、“軟暴力”、侵害個人信息權益等情形需要納入治安管理處罰範圍。二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不斷提高,治安管理工作中一些好的機制和做法需要通過法律形式予以確認。三是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持續推進,治安管理智能化水平不斷提升,治安管理處罰程序需要予以優化、完善。本書力求準確、詳盡、通俗地逐條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每一條的內容,以幫助廣大讀者更好地學習和理解這部法律,指導行政執法。
2025版治安管理處罰法把生活裏的“糟心事”都管起來了! 👉專治“高空扔垃圾”的“缺德選手”:以前樓上扔個花盆、外賣盒,沒砸到人就只能罵兩句,現在不行了——哪怕沒造成傷害,只要敢往下扔,治安處罰先安排上,徹底斷了“反正沒砸到人”的僥倖心理。 👉“熊孩子”和“坑娃家長”都得收斂:要是有人敢逼未成年人去陪酒、陪唱,或者縱容孩子在學校搞欺凌,處罰直接“從重”,別想拿“孩子不懂事”當藉口。當然也不是一竿子打死,實在調皮的未成年人,該管教的管教,該保護的(比如封存違法記錄)也不落下,平衡得明明白白。 👉給執法裝上“監控探頭”,咱老百姓更安心:警察叔叔詢問、檢查、扣東西,甚至一個人執法時,都得全程錄視頻,想“暗箱操作”門兒都沒有。要是涉及未成年人拘留這類大事,還得提前告訴人家有聽證權,權利給得足足的。 👉“遛狗不牽繩”“養烈性犬”的要小心了:以前狗咬人,頂多賠點錢,現在養烈性犬不報備、遛狗不牽繩,先警告;警告了還不改,或者狗真傷了人,罰款、拘留都可能找上門,終於能讓大家放心在小區散步了。
《治安管理處罰法釋義與執法實務(2025年版)》是基層治理法治化的“顯微鏡”與“平衡器”。作爲連接刑法與道德的中間地帶,治安管理處罰直接關乎公民自由與社會秩序的邊界。本書不僅對法條進行了精準釋義,更聚焦執法實務中的痛點與難點,爲一線執法者提供了從理論到操作的閉環指引。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進程中,它不僅是規範公權力運行的“緊箍咒”,更是保障公民權利、實現“小過重罰”向“過罰相當”轉變的實務指南,體現了法治社會對精細化治理的深層追求。
最終評價爲“一般”,是爲了照顧作者面子。全書讀罷,最大感受是本書應該是導師帶領一組在校學生倉促編纂、應付了事的成果。其一,隔靴搔癢的解讀太多;其二,常識性和專業性錯誤多次出現,給讀者造成很大困擾!所幸本書讀者不多,誤人子弟甚矣!
有講解,有事例,有新舊對比,非常不錯的工具書!
超級實用的工具書,詳細說明了修法的內容以及背後的法理 鄙人堅決支持違法記錄封存,這是憲法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具體實踐,是中國法治的進步,不能因爲有人帶節奏、羣衆不理性就半途而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