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 編
該書爲法律法規單行本,收錄《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和《國家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的全部法條內容。《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共7章140條,包括總則、防範指導、調查取證、徵用補償、行政處罰、期間與送達、附則。《國家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共11章360條,包括總則,管轄,迴避,律師參與刑事訴訟,證據,強制措施,立案、撤案,偵查,執行刑罰,特別程序,附則。上述兩個規章文件是規範國家安全機關執法司法活動的重要依據,對依法打擊危害國家安全違法犯罪活動、保障個人和組織合法權益、提升國家安全工作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與刑事辦案程序規定》是隱祕戰線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它將國家安全工作納入嚴密的程序法治軌道,既賦予執法者利劍,又爲其劃定紅線。在統籌發展與安全的時代背景下,這本書不僅是執法人員的操作規範,更是理解“總體國家安全觀”如何落地爲具體司法實踐的窗口。它彰顯了在維護國家核心利益時,對程序正義與人權保障的堅守,體現了大國治理中安全與法治的辯證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