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瑩瑩 著
本書是關於海上侵權責任分擔基礎理論和法律規則的研究。侵權責任分擔是近些年出現並逐步發展,與侵權責任構成理論並行的法律理論。該理論爲處理侵權責任的分配和承擔提供了較爲完整和系統的方案。本書在總結和歸納侵權責任分擔理論成果的基礎上,結合海上侵權立法和司法實踐,爲海上侵權責任分擔問題提供解決思路。海上侵權責任分擔法律規則不僅能夠爲海上侵權責任構成理論遺留的問題提供解釋基礎,更是侵權責任分擔理論關於特殊領域研究的有機補充。 本書在一般侵權責任分擔理論將分配正義作爲責任分擔唯一價值觀點的基礎上,提出將效率與分配正義共同作爲海上侵權責任分擔法律規則的價值追求。依據海上侵權案件處理實踐和現有規則體系特點,採用首次分配和最終承擔分階段研究方式。本書構建了海上侵權賠償總額限定規則、海上侵權賠償份額劃分規則和海上侵權責任分擔形態對應規則等首次分配階段規則;同時建立內部轉移形式對應規則、海上侵權風險責任再分配規則和責任限制優先適用規則等最終承擔階段規則。
海商法是具有完整規則的法律系統,包括特有的買賣法律、租賃法、擔保法、保險法、公司法、程序法規則、法院系統(海事法院)和跨國商法等。海商法有自己的權利法律體系,從民法源起,在過去的兩百年融合了英國普通法原則和理念,現代海商法主要是普通法法律思維的體現。海商法同時包含了現代國際公約,包括碰撞、救助、海上貨物運輸、海事優先權和抵押權、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等。這些公約填補了西方法律體系和不同法律體系之間的空白,促進了法律體系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