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旨龍 著
本書從立法政策目標下的數字經濟的核心特徵這一角度出發,嘗試進一步明確數字經濟安全風險的形成、識別機制和類型化規律。通過探索刑法在維持和塑造數字經濟體系制度性特徵中的作用和角色,嘗試爲同類項目構建多部門法協同共治數字經濟風險防範的體系提供一個清晰的刑法紐帶和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