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曉霞 著
審判權作爲司法權力中核心的國家公權力要素,擔負着適用法律、裁斷糾紛、衡平法益、平復矛盾的重要職能。審判權運行狀態是否順暢、運行機制是否符合司法規律,決定着國家審判職能的實現效果,進而關係到國家運用法律手段維護政權、治理社會的目的能否實現。 民事審判權作爲公權力與私權利交織最爲深刻的審判權類別,其運行狀況又能夠更爲直觀地展現審判權運行機制的特點和問題。本書以民事審判權運行爲研究對象,以富有時效性的中央文件及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司法文件爲依據,從審判權運行機制的基本內容入手,通過對全國法院審判權運行情況的客觀描述,比較完整地揭示出我國民事審判權運行機制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