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靜 著
“傷”罪是我國最古老的罪名之一,也是我國傳統刑事法律重點打擊與規制的對象。自唐律確立“傷”罪的基本立法框架以來,由宋至明,既有沿襲,亦有變革,“傷”罪的立法結構和條文更加體系化;至清代,對“傷”罪的法律規制至爲完備,司法審判中也有較爲精準的評判標準。基於學術界對傳統“傷”罪的獨立性研究欠缺、司法實證研究不充分和體系化縱深研究不足等現狀,本書立足於各項立法與司法至爲成熟且定型化的清代,以《刑案匯覽三編》所載316宗“傷”罪案爲研究素材,系統性闡釋“故傷”“鬥毆傷”“戲傷”“誤傷”“過失傷”“盜傷”等六類“傷”罪的層級體系、成罪條件、法律運行及其所投射的法文化思想、司法裁判規則等,力爭重塑清代“殺”“傷”之罪,並從其審判實踐中獲取有益本土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