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紅舉 著
本書的研究思路遵循財稅法學界倡導的問題意識,從預算制約與協調法律機制的理論基礎入手,嘗試反思預算權利與預算權力、預算收入權與預算支出權、預算法的三重使命之間的邏輯關聯。首先,提出了預算治理從家國性、政府性向公共性的理念轉變;其次,提煉出預算效力從“稅收法定”的收入控制轉向“預算法定”的收支並重規制功能;最後,回應了預算法如何實現“預算管理法”“管理預算法”“公共財產保障法”三重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