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海利 著
本書立基於共同犯罪的法律規制存在的基本問題,圍繞共犯人關係的法律體制、共同正犯、狹義共犯等共犯關係的主要問題,展開深入研究,提出諸多創新性見解,對司法實踐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本書的創新主要有:主張應將我國現行刑法規定的共犯人建構爲共同正犯、幫助犯與教唆犯三種類型;對教唆犯的解釋應提倡“修正的共犯二重性說”;基於共同正犯共同的本質之旨趣,論證了部分犯罪共同說的妥當性;基於共犯正犯化的立法現象與共犯從屬性原理的關係,將共犯正犯化的基本類型概括爲“基於法益保護前置化的共犯正犯化”與“基於法益保護補充性的共犯正犯化”兩種類型;基於邏輯自洽性與實質合理性,提出應將“相當因果關係解消說”作爲共犯關係脫離的判斷基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