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珞珈
【久別重逢+蓄謀已久+雙向奔赴】爲找吳迪提過的古巴,我在哈瓦那追了個陌生男人—— 他的香皂味、語氣,都像極了當年那個梧桐樹下的少年。 可吳迪早沒了消息:非典斷聯,赴美后杳無音信。直到他說“你高中被奧迪撞了還騎車跑”,我才僵住:這是我藏了十幾年的事! 更讓我心顫的是,他掏出的CD,正是當年吳迪送我的那一張…… 原來我跨越重洋尋找的回憶,早被他偷偷釀成了一場蓄謀16年的重逢。
世界上最美好的愛情是暗戀。是那次擦身而過,面色平靜卻心跳如雷的相遇,是那瞬互相燃燒卻沉默無語的對視。 正如世界上每時每刻都發生着的初戀故事,珞珈的《風起青萍末》和所有的愛情一樣,雖然青澀,但是唯一而美好。 誰不曾幻想過和初戀的再次相逢呢?彌補我們記憶的缺憾,把戛然而止的青春改寫成愛情神話,爲年輕的自己畫上一個不留遺憾的句號。 就像餘靜鴻在古巴的海邊,與學生時代互相較勁、互相喜歡的男生吳迪的重逢,容顏已改,但真情依舊。 當吳迪的背影在海邊漸行漸遠,我更相信,這是作者對初戀重逢的一次美好想象。(2025年9月28日)
之前讀過一本《颶風吹過麥田:一箇中國記者的古巴見聞錄》,纔算瞭解一點古巴,雪茄、朗姆酒、社會主義國家、數十年前中國的樣子… 當哈瓦那的梧桐葉打着旋兒落進咖啡杯時,我終於在陌生男人的氣息裏嚐到了宿命的味道。他說起非典時期街角那輛肇事的奧迪車,我攥着冰美式的手突然顫抖 原來命運早把答案藏在舊CD的旋律中。那些年吳迪消失前塞給我的磁帶,此刻正躺在異國男人的風衣口袋,像塊遲到的創可貼,貼住了所有欲言又止的青春暗傷 原來重逢不是偶然,是有人用十六年光陰,把年少時沒說出口的“我記得”,釀成了穿越太平洋的月光
怎麼很多人看完都沒看懂這本書啊?根本就沒有理查德這個人啊,理查德就是“我”想象出來的,文章最後不是說了嗎,“我”和那個亞裔男人擦身而過,連個照面都沒有打。所以與吳迪的重逢其實是“我”的夢境,在“非典”之後“我”就和吳迪失去了聯繫,後面的事情都是“我”自己在夢境中幻想出來的,什麼作文比賽重逢啊,分別五年後北大肯德基再次見面,吳迪講述的那些對我這麼多年的暗中觀察,都是“我”心裏放不下對吳迪的思念和愛而幻想出來的,最後“我”把這份長達十六年的思念和愛用郵件的形式寫了下來,“我”不知道吳迪還能不能收到這份郵件,但“我”已經決定放下這段十六年的感情,“我”把那個身形外貌酷似我記憶中吳迪的亞裔男人當成他,他走在和寧海老家相似的梧桐樹林蔭道上,和多年前記憶中的那個少年一樣,“我”和那個陌生亞裔男人不會再見面,一如“我”和年少時代深深愛戀過的那個男孩不會再見面。
吳迪的人設讓我有點矛盾。他花十六年佈局重逢,看似浪漫,但細想有點瘮人——跟蹤、製造偶遇、甚至複製香皂味。這種“蓄謀”與其說是愛,不如說是執念。餘靜鴻反而更真實,她嘴上說着不忘,實際連主動打電話都不敢。兩人一個極端主動,一個被動等待,這種失衡反而讓故事有張力。書的語言很剋制,但心理描寫精準,比如餘靜鴻一邊回憶一邊自我懷疑的獨白。讀完後我在想,現實中這種“策劃型”感情能否長久?或許儀式感太重,反而少了點自然。
“如果當初……”就想到,如果當初成了,後面是否也會想,如果當初不成,又是另一種生活呢。是的,“如果”有無數種,但“結果”只有一種。所以,我從不設想“如果”這類的使自己陷入後悔的內耗中。是你的走不掉,不是你的留不住。失戀了也從不一哭二鬧三上吊,也不挽留,只能說我們都是彼此的過客。嗯,我這是悲觀還是太佛繫了哈? 與其說忘不掉一個人,不如說是忘不掉那段被美化了的回憶。人到了一定的閱歷,看青春文學都有濾鏡了。 作者借“跨越16年的尋覓”,告訴你,學會了放下,纔是新生。
我看這書的時候感嘆作者沒寫狗血撕逼,而是用半夜水滴聲、小巷哭聲這些細碎的恐懼,把成年人破碎的信任與隱忍的牽掛揉進字裏行間,突然覺得文字的魅力如此之大。最戳人的是那些沒說破的潛臺詞,原來愛不是非黑即白,是青萍之末的風,吹着吹着,就亂了心。
看完這本書把我的記憶拉回到了我的初中那個對喜歡懵懵懂懂的年紀。就跟作者說的那般,算初戀嗎?關鍵也沒戀起來呀😅 初一初二我們在一個班,有次考試我考第一他考第二,我就記住了他,長相俊秀的小男孩。後來初三分班,他在我們隔壁班。每次碰面就互相看一眼也不打招呼,現在回想起來每次碰面的那一眼,都有點意味深長。 後來他考的高中比我好一個檔兒。接下來的三年,我們就開始飛鴿傳書。書信內容就是最近的學習,最近看的書,最近的生活,不夾雜一點點想念的情感但卻樂此不彼的寫着信再等回信。我心裏還憧憬着上大學這層紙是不是就要捅破了,大家羞澀的表達一下喜歡,然後談一場美好的正兒八經的初戀。上大一,寫信被宿舍電話替代了,買了個電話卡,我守着心裏的美好憧憬每天等着接電話等着打電話。 然而,直到有一天我們在上初中學校的那條街上遇到,他身邊有一個長相甜美笑容甜美挽着他胳膊的漂亮女孩…從此,我再也沒打過電話,之前的信也都扔了。 大一下學期,我就放下了過往,也談了個帥氣的男朋友😂 21年後,有個同學開始聯繫同學,上了年紀就開始找一找情懷了😀 機緣巧合下,我和這個“初戀”見到了一面。 又一個機緣巧合下,我看完了這本書。
一本僅僅5.1萬字的小說,也就半天就看完了。一個回憶初中時期青澀愛戀的故事。是的,那個時候的感情甚至不能被稱爲愛情,只是少女懷春,青澀的如同春天裏枝頭上一枚小小的花苞,含羞帶怯,在春風中悄悄萌發。 作者講故事的方式有幾分意思,在遙遠的古巴街頭,“我”邂逅了理查德,對這個陌生人講述起自己青春年少時的初戀,兩人幾天的相處,原來眼前人就是自己曾經喜歡又走丟了的那個人。當讀者們以爲會有一個“有情人終成眷屬”的美滿結局時,謎底揭曉,這一切不過是“我”對初戀念念不忘的而臆想出來的場景。 前一陣幾個朋友聊天,有人說老公就是自己的初戀,我說那你很幸運啊。這話出自真心,因爲這樣就不會有愛而不得的遺憾,也不會去品嚐失戀的痛苦。 年少時的心動,懵懂又單純,美好的像一個泡泡,閃着五彩的光,卻也脆弱的不堪一觸。 曾經少年,曾經心動,一切隨風而逝……想起自己情竇初開的時候,喜歡班裏的體育委員,每天上早操的時候,總是喜歡盯着他看,看得他臉紅,自己卻開心得不得了,現在這個人在哪兒都不知道了,卻讓我每每想起還是禁不住會笑。
我不接受這個結局。不接受。。。我和他走不到一起,餘靜鴻和吳迪爲什麼不可以,爲什麼。是劫還是緣,是邂逅還是孽緣。平行時空中,他們應該續寫故事纔對啊。起碼他們要幸福啊,起碼他們可以肆意的擁抱啊
很有感觸的中篇,只有五萬字,卻承載着學生時代最美好的回憶。讀着作者的故事,從學習到初戀,從迷茫到豁然,這是每個人都會經歷的成長。 有些事有些人,可能無法永遠就在身邊,也許也曾爲之揪心動容,所有的喜怒哀樂,在過後都化爲記憶的甜美和慶幸。慶幸我們相遇過,經歷過,年輕過,就已經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