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共七十八條。分作“聯邦之領地”、“德意志帝國立法之事”、“上院之事”、“普乃喜已友母之事”、“下院之事”、“輸出入稅及貿易之事”及“鐵道之事”等十五篇。1871年4月16日落款。其序有言:“代表北德意志聯邦之普魯西王、及巴比哀魯王、烏衣魯吞白魯果王、巴登大公,代表馬茵河南部海赤森國之海赤森大公,爲防護聯邦之領地及遵守應施於其領地內之法,且保全德意志國民之幸福,結永久之盟約。此聯邦稱爲德意志帝國,保持所揭載於左之國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