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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辦案手記 封面

破產辦案手記

廣東金橋百信律師事務所

692人在讀
13.7萬字總字數
¥24.99定價

內容簡介

書稿以一宗公司破產清算案爲切入點,以時間爲軸線,分享管理人如何履職的經驗教訓,內容基本涵蓋管理人在破產法各個制度與程序中應扮演的角色,對管理人應做的工作進行了全景式描述。從管理人接案閱卷、組建工作團隊開始,到接管破產財產、開展各種調查與清理,完成一系列程序直至結案,都有細緻入微的工作指南與引導。書稿中介紹的許多實務細節,有利於開拓管理人的辦案思路,對管理人工作經驗不是很豐富的個人和機構而言,具備一定的實操指引價值。

讀者書評

★★★★★

最近翻了本講破產辦案的書,是一個管理人團隊做的覆盤記錄,以他們辦的一箇中小型房地產企業破產清算案爲原型,從頭到尾走了一遍。讀完有些感觸,記下來。 書的結構很簡單,按時間線走。 開頭不是上來就接管,而是先講管理人自己要不要接這個案子——案件體量多大、債務人有多少財產線索、有沒有關聯訴訟、府院聯動好不好做、報酬夠不夠覆蓋成本、團隊人手能不能跟上。這一步我原來沒太在意,後來想想確實重要,接錯了後面全是坑。緊接着就是利益衝突審查,律所是不是已經代理了本案的大額債權人或者債務人關聯方,這個跟我之前糾結的那個小債權人代理衝突問題正好是同一個硬幣的兩面——那邊是從管理人角度看,這邊是從債權人代理角度看。 進入正題以後,書的重頭在前期實施階段,佔了差不多一半篇幅。 接管、通知債權人、債權申報、職工債權和安置、財產調查、合同解除選擇權、審計評估、未結訴訟和衍生訴訟、債權審查、稅務處理、府院聯動——基本上受理後前半年該做的事都列了。這裏面我最關注的是債權審查那篇,因爲它直接把《企業破產法》第113條那個清償順位怎麼落地寫出來了:有財產擔保的怎麼認、職工債權怎麼調查公示、建工優先要補什麼材料、稅款債權怎麼跟稅務局對賬、同一順序不足清償時按比例分配這個分母怎麼取。這些東西光看法條是看不到的,非得有人做過一遍才能講清楚。 還有一個讓我印象深的,是府院聯動那篇。 以前我覺得府院聯動就是個虛詞,開會的時候提一提就算了。看了才知道,在房地產破產案裏,府院聯動是命門——預售資金監管賬戶能不能解封、規劃驗收卡不卡、保交樓配套資金能不能到位,這些東西直接決定了資產能賣多少錢、債權人能分多少。如果只看第113條順位不看府院聯動進度,受償率測算大概率偏樂觀。 後面債權人會議和收尾階段相對常規。 財產管理方案、變價方案、分配方案,都是一債會要過的,書裏把每個方案的起草邏輯和表決操作都寫了一遍。收尾部分有個亮點是共益債續建那塊——爛尾樓續建的時候,新進來的共益債、原來的建工優先權、原來的抵押權,這三者在變現款裏怎麼切,是全書最燒腦的一段。如果代理的是抵押權人或建工承包人,這一段能幫你預判管理人會怎麼動你的順位。 總結幾點對我有用的啓發。 一是時序意識。書裏每步都卡着法定的時間節點——接管15日內、申報期30到90天、一債會受理後3個月內、簡易案件3個月、普通6個月、重大12個月。作爲債權人代理,挑管理人履職瑕疵的時候,時間點是最容易下手的地方:通知發晚了、審查結論拖過異議期、分配方案遲報了,都是可以爭的點。 二是債權審查那篇給了我一個檢查清單。收到管理人的《債權審查結論通知書》以後,對照書裏的歸類邏輯去篩一遍,哪些該進優先沒進、同組比例的分母是不是被人動了手腳,一目瞭然。 三是利益同向這個結論需要加限定條件。我之前論證同組小債權人代理不構成實質衝突,依據是同組清償比例一致、經濟利益同向。書裏提醒了我一件事:一旦進入續建或者重整,同組內部也會分化——有人要現金、有人接受債轉股、有人願意等留債,利益就不是永遠同向了。所以那個結論只能在「僅涉及組別整體清償率表決」的場景下成立。 四是府院聯動不能忽視。以後做受償率測算的時候,得先把府院聯動的進度摸清楚,不然算出來的是紙面上的數字,實際能拿多少是另一回事。 侷限也說一下。 這本書是以一箇中小型房企清算案爲原型的,不是通用手冊。上市公司破產、金融機構破產、跨境破產,它的框架只能參考,細節覆蓋不到。

★★★★★

《破產辦案手記》讀後感: 這本手記最打動人的是“真實”——它不是枯燥的法條堆砌,而是以一個清算案爲軸,把破產程序拆成了“管理人進場、接賬冊、審債權”等具體動作,連“賬冊缺失怎麼補”“債權人鬧事怎麼協調”這些實操難題都寫得很細。 讀下來像跟着律師走了一遍破產案:程序是骨架,而“怎麼和各方打交道、怎麼補漏洞”纔是破產辦案的“血肉”。對做實務的人來說,這不是“教科書”,是“避坑指南”。

★★★★★

推薦吧,粗略讀完,這本書像是一個操作指南,可讀性稍差,作者也說了主要是面向“破人”同行。讀的過程中產生了很多可怕共鳴,作爲曾經的政府工作人員參與過類似破產案件,回憶起那段難忘的專班時光。

★★★★★

常覆蓋三條主線: • 程序線:立案/受理 → 管理人進場 → 接管財產與賬冊 → 債權申報與審查 → 資產處置 → 分配/重整/和解/清算結束 • 資產線:資產識別、保全、評估、拍賣/變現、追收(撤銷權、追收應收、追回抽逃等) • 衝突線:債權人/股東/員工/稅務/擔保權人/法院之間的多方博弈與協調 它真正想解決的是: 破產案最難的不在法條,而在“信息不完整 + 利益衝突 + 時間壓力”。 破產案件=“清算的技術 + 協調的藝術 + 風險的控制”,成三個核心能力: 1)把“爛賬”變成“可覈算的清單” 破產管理人首先要做的不是處置資產,而是把企業從混沌狀態拉回到可審計、可分配的狀態:賬冊、印章、資產邊界、債權債務關係。 2)把“衝突”變成“程序內可執行的共識” 破產不是“宣佈死亡”,而是給所有相關方一個可被接受的結算機制。程序就是用來把衝突降噪的。 3)把“不可控風險”前置化 破產案的爆點通常是:資產被轉移、賬冊缺失、隱性擔保、稅務爭議、職工安置、關聯交易、擔保物權實現順位…… 高手的做法是:早預警、早保全、早溝通、早留痕。 3個洞見 1️⃣ 破產案首先是“信息戰” 誰先掌握賬冊、資產、合同與真實控制鏈,誰就掌握主動權。 2️⃣ 破產案的進度,取決於“關鍵少數” 比如:實際控制人配合度、核心債權人態度、法院推進節奏、稅務口徑、職工安置方案——任何一個卡住都會拖死項目。 3️⃣ 管理人能力的上限是“風險管理” 不是會不會做分配表,而是能不能把撤銷/追收、資產保全、輿情與羣體事件、刑民交叉風險壓住。 1️⃣ “破產不是終點,是結算機制的啓動。” 目的是讓權益有序退出或重生,而不是簡單清零。 2️⃣ “先接管信息,再接管資產。” 賬冊、印章、U盾、合同和人員纔是破產的“鑰匙”。 3️⃣ “破產程序的核心價值,是把衝突關進規則裏。” 用會議、審查、表決和裁定,把撕扯變成可執行結果。 4️⃣ “債權審查不是算數,是篩選風險。” 虛假債權、重複債權、關聯債權、擔保順位都會改寫分配。 5️⃣ “撤銷權與追收,是管理人的‘第二資產池’。” 很多案子真正能分的錢來自追回,而不是現存資產。 6️⃣ “擔保權人關注回收率,普通債權人關注公平感。” 兩類人訴求不同,溝通策略必須分層。 7️⃣ “稅務問題解決不了,分配就落不了地。” 稅務口徑、欠稅性質、資產處置稅負,決定能否最終結案。 8️⃣ “職工安置不是程序附件,是穩定前置條件。” 一旦出現羣體事件,所有進度都會被打斷。 9️⃣ “破產案最怕的不是沒錢,是沒邊界。” 資產歸屬不清、控制鏈不清、關聯交易不清,會無限拖延。 🔟 “資產處置拼的不是價格,是可交付性。” 能不能過戶、能不能解除查封、能不能交接——決定成交。 1️⃣1️⃣ “管理人的工作一半在文書,一半在現場。” 紙面合規是底線,現場控制是成敗。 1️⃣2️⃣ “最好的推進,是把困難提前說清楚。” 早預警、早披露、早形成會議紀要,能極大降低後期扯皮成本。 破產案裏真正的專業,不是把企業‘清算乾淨’,而是把各方的不滿控制在一個不會爆炸的閾值內。

★★★★★

一晚上看完。非常實操,就是拿一個完整的案例寫了一本書。

書籍信息

作者廣東金橋百信律師事務所
出版社中國法治出版社有限公司
出版時間2025-09-01
ISBN9787521655001
分類社會文化-法律
格式EPUB
完結狀態連載中
章節數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