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冰羣
2011年5月,國家環保總局印發《關於開展環境污染損害鑑定評估工作的若干意見》,從開展環境污染損害鑑定評估工作的重要意義,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和工作目標,工作任務,試點工作部署,保障措施等方面,對環境污染損害鑑定評估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並隨文件附錄了《環境污染損害數額計算推薦方法(第I版)》,進一步奠定了環境保護損害鑑定評估的基礎。爲了進一步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要求,推動環境損害成本化,倒企業升級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技術,提升環境保護水平,國家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進行了細化,法律、法規增加了相關規定,出臺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資金管理辦法(試行)》《關於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等文件,制定了《生態環境損害鑑定評估技術指南 總綱和關鍵環節 第1部分:總綱(GBT 39791.1-2020)》《生態環境損害鑑定評估技術指南 基礎方法 第 2部分:水污染虛擬治理成本法》《生態環境損害鑑定評估技術指南 森林(試行)》等一系列標準。2015年,司法部印發《關於規範環境損害司法鑑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司發通〔2015年〕118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三部門印發《關於將環境損害司法鑑定納入統一登記管理範圍的通知(司發通【2015】117號)》;2019年,司法部印發《環境損害司法鑑定執業分類規定(司發通〔2019〕56號)》,生態環境損害鑑定評估正式納入司法鑑定範疇。如何才能開展好生態環境損害鑑定評估,便成爲一個現實的問題。規範鑑定評估,包括規範鑑定評估內容、規範鑑定評估方法、規範鑑定評估流程、規範鑑定評估中的調查、規範因果關係的判定、規範損害的核算估算、規範鑑定評估報告的編制等,不僅需要一定的理論指導,更需要一些鑑定評估的典型案例來引導。《生態環境損害鑑定評估的理論與實踐》正是一部適應這些需要的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