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聖平
中國農村土地法律制度深具本土特色,交錯着自治與強制,是構建中國自主法學知識體系的重要一環。本書以《民法典》《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等的實定法規則爲分析對象,置重於農村土地權利體系的解釋構造,以區別於立法論視角的政策研究。在自物權-他物權的體系之下,集體土地所有權經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而實在化,其中成員權制度完善了集體土地所有權的行使規則;由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上的權利構成的他物權體系(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體現着用途管制的基本思想與有限市場化的特徵。“三權分置”的改革思想,體現在農用地權利體系中形成了一種市場化的權利--土地經營權,但貫徹於宅基地權利體系中卻無定論,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了宅基地制度改革。不過,這些實定法規則在實踐中的實施,並沒有達到預期目標,政策層面也就在不斷進行調整。由此而決定,中國農村土地法律制度的研究任重而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