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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真相 封面

婚姻的真相

[英]伯特蘭·羅素

2524人在讀
9.7萬字總字數
¥49.9定價

有聲書與視頻解讀 YouTube有聲書 1 · 視頻解讀 5

內容簡介

我們爲何渴望愛情,又爲何懼怕婚姻?爲何相守的誓言,常在現實中化爲束縛?當“道德”與“幸福”彼此拉扯,我們該如何在愛與自由之間找到平衡? 《婚姻的真相》是哲學家伯特蘭·羅素對人類情感世界的一次深度解剖。書中,他以理性的鋒芒與詩意的溫度,追溯婚姻制度的歷史根源,揭示宗教、法律與社會如何塑造了我們的愛與慾望。從母系社會到父權時代,從禁慾主義到浪漫愛情的理想,他勾勒出人類在情感與制度之間的漫長搏鬥。 在“婚姻的起源”中,羅素帶我們理解婚姻如何從生存的契約變成精神的枷鎖;在“愛情與自由”中,他直言愛情不是佔有,而是理解與尊重;在“家庭與未來”中,他描繪了一個更開放、更平等的情感世界——在那裏,幸福不再依附於形式,而來自真誠的選擇。 這不是一本冷峻的哲學書,而是一場思想與心靈的雙重覺醒。它讓人重新相信,愛不該被道德懲罰,婚姻也不必成爲牢籠。真正的親密關係,是兩個靈魂的自由共鳴。

讀者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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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真相》是哲學家伯特蘭·羅素對“婚姻”這一社會制度及其與人類情感關係的系統反思。 1. ​​寫作動機與核心問題​​ • 羅素想探討爲什麼人類既渴望愛情,又害怕婚姻;爲什麼誓言相守常常在現實中變成束縛。他追問:在“道德”與“幸福”衝突時,愛與自由如何兼顧? 2. ​​三大板塊​​ • ​​婚姻的起源​​:從母系社會到父權時代,婚姻如何從生存契約演變爲限制個體自由的精神枷鎖。 • ​​愛情與自由​​:闡述真正的愛情不是佔有,而是理解、尊重與促進彼此成長;只有在自由而非控制中,愛情才能保持活力。 • ​​家庭與未來​​:構想一個更開放、平等的情感世界——幸福不再依賴婚姻形式,而來自真誠自主的選擇。 3. ​​主要觀點​​ • 婚姻制度受宗教、法律和社會觀念塑造,但其歷史軌跡顯示對個人幸福的關注常被犧牲給傳統道德。 • 愛是動態的、成長性的關係,自由是愛得以持續的必要條件;沒有自由的愛終將窒息。 • 未來更可取的模式是把親密關係建立在雙方平等、彼此支持與共同選擇之上,而非舊式婚姻中的身份束縛。 4. ​​作品性質​​ • 本書兼具哲學分析與文學筆觸:既有對制度與倫理的理性論證,也有對情感本質的詩意描繪,旨在促成“思想與心靈的雙重覺醒”。 ​​一句話概括​​:羅素通過歷史回溯、倫理討論與文學化敘事,揭示婚姻與愛情之間的張力,主張以自由和平等重塑親密關係,從而實現個人幸福與社會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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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重讀羅素:一本百年前的婚戀預言之書 讀罷羅素的《婚姻的真相》,我竟有些恍惚——這本寫於百年前的著作,字裏行間卻彷彿在回應今天社交網絡上的每一場性別論戰、每一次育兒焦慮、每一段親密關係的困惑。諾貝爾獎頒給這部作品,絕非出於對哲學家的禮貌性致敬,而是因爲它以驚人的前瞻性,刺穿了人類兩性關係中那些最頑固的迷思。而我遲遲纔讀到它,實在愧對“讀書人”三字。 全書最讓我警醒的,是羅素對“貞潔崇拜”的解剖。我們慣於將這一觀念歸咎於封建禮教或道德保守主義,但羅素卻徑直將其還原爲一個生物學上的“不確定性焦慮”——在基因檢測缺席的年代,男性無法確證子嗣的血緣歸屬,於是貞潔成爲一道心理安全鎖,繼而演化爲社會規訓的工具。這一洞察的鋒利之處在於:它把道德問題拉回物質基礎的層面,暗示當技術條件改變時,那些被奉爲天經地義的“美德”便失去了存在根基。今天,當親子鑑定隨手可得,我們卻仍對女性的身體自主權爭論不休,足見觀念的慣性遠比科學的進步更頑固。 第二個令我印象深刻的角度,是羅素對家庭性教育的辯護。他並非只談“知識傳授”的層面,而是直指一個更深層的心理機制:當父母因羞恥而回避或說謊時,孩子最先失去的不是“性常識”,而是對父母話語體系的信任。這種信任的裂縫一旦開啓,便會蔓延至所有領域——孩子學會了用謊言應對謊言,在猜忌中建構起與世界的關係。羅素將此視爲家庭教育的“原初創傷”。可惜時至今日,許多家庭仍將性教育視爲“可選項”,殊不知它其實是親子信任的“必答題”,沉默的成本遠比坦白高昂。 第三個命題則更具烏托邦色彩:高度發達的社會能否取代家庭,統一承擔撫養職責?羅素並未簡單否定,而是冷靜地比較了制度供給與親情供給的質性差異——社會可以給兒童更優渥的物資、更系統的教育,卻無法複製母親凝視嬰兒時那一瞬的專屬溫度,也無法替代深夜病牀前握緊小手的那份私密陪伴。家庭之所以難以被“外包”,正是因爲它提供的是“非標準化的愛”,是按需調試的、允許犯錯的、附帶情感記憶的陪伴。這一結論在今天“社會化育兒”呼聲漸起的語境下,尤顯思辨張力。 掩卷沉思,我忽然理解爲何李銀河等當代學者常引羅素爲精神前驅——他從不滿足於批判舊秩序,也不輕信於新烏托邦,而是在激進與保守之間反覆掂量,最終交還給個體一份清醒的選擇權。愛情、婚姻、家庭,這些看似“最私人”的領域,實則承載着文明演進最深層的矛盾。我們生於其中,困於其中,也終將在此中尋找意義。羅素沒有給出標準答案,但他提供了一面足夠乾淨的鏡子,讓我們照見自己那些未經審視的偏見,也照見未來尚可重塑的可能。 這或許就是一本百年前的著作,至今仍值得被認真重讀的原因。它不教我們如何幸福,卻教我們如何思考幸福——而思考,永遠是行動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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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素主身份爲哲學家,同時兼具數學家、社會思想家的視野。 他跳出純理論思辨,用哲學解讀現實,圍繞婚姻、兩性、家庭展開論述。《婚姻的真相》行文直白,剖析慾望、佔有、猜忌等人性困境。 成書雖距今百年,社會環境已然鉅變,但人性底層規律未曾改變,觀點至今仍有參考價值。不同於迎合情緒的現代情感文章,他冷靜戳破親密關係裏的執念與自欺。 羅素本人幾經婚姻離合,並非婚姻典範。正是切身的情感閱歷,讓他的見解脫離空洞說教,兼具理性鋒芒與對人性弱點的包容,讀後很容易引發共鳴。

★★★☆☆

本書名爲《婚姻革命》重點講的是性與婚姻。看完的感受就是書中在寫人們對待婚外性行爲的態度的變化,爲什麼婚姻需要性以及未來婚姻中的性可能會變得怎麼樣。 感覺看的跟沒看一樣,爲什麼要花時間看這個? 因爲之前閱讀過羅素的《讚美閒散》,覺得羅素的觀點很超前,有好一部分放在近百年後的今天仍然適用,所以,當微讀上架這本書的時候,我便閱讀了。 我也喜歡羅素的《我所相信的生活》《幸福之路》語言通俗易懂卻見解深刻

★★★★★

《婚姻的真相》 [英]伯特蘭·羅素 1 性倫理爲何不可迴避 ◆ 多數人認爲,若一段關係中包含了精神交流和情感投入,它要遠比純粹的肉體關係更有意義。 ◆ 所以,當我們重新審視當代性道德時,有兩件事特別重要:第一,要擺脫那些藏在潛意識裏的迷信和陳舊觀念;第二,要正視現實的新變化——因爲正是這些變化,讓過去被視爲“智慧”的觀念,在今天反而成了過時的束縛。 2 沒有父親的世界 ◆ 人類與動物最大的不同在於:動物的行爲模式固定而精確,而人的“本能”更多是一種模糊的衝動——一種“不滿足感”。 4 生殖崇拜、禁慾精神與“罪”的誕生 ◆ 嫉妒,是一種極具破壞力的情緒。哪怕只是一點點,也足以讓性行爲變得令人厭惡。一個男人若完全依本能行事,他希望所有女人都只愛他一個;而當他所愛的女人給予他人哪怕一點情感,他便會感到憤怒與羞辱。這種情緒很容易轉化爲道德上的指責,尤其當那個女人是他的妻子時更是如此。於是,性不再象徵愛與愉悅,而被嫉妒染上了罪與羞的色彩。 ◆ 所謂“性疲勞”其實是文明社會特有的產物——在動物世界中不存在,在原始部落中也極少見。一夫一妻的婚姻一般不會出現這種問題,因爲男人往往通過追求新鮮感來刺激自身的慾望。而如果女性有權自由拒絕男性的追求,那麼這種疲倦更不可能發生。因爲當女人能自主選擇時,她往往會像雌性動物那樣,要求男性先表達誠意和激情,只有當她感受到足夠的愛意與渴望,纔會接受他。這種“求愛”過程本就是防止性疲勞的自然機制。 ◆ 當“嫉妒”和“性疲勞”交織在一起,反性的力量就會變得格外強大。這也解釋了爲什麼禁慾主義常常在性風最盛、縱慾最深的時代裏蔓延。 ◆ 歷史上,總有一些時期充滿生命力——人們意氣風發、熱愛生活,現實的快樂足以讓他們滿足;也有一些時期,人類普遍倦怠、心灰意冷,現世的歡樂不再令人滿足,於是他們把希望寄託在精神世界或來世的幻想上。 5 基督教倫理的塑形力量 ◆ 婚姻的目的,不在於延續生命,而在於防止人陷入慾望的誘惑。 ◆ 婚姻原本是大自然爲了延續生命、彌補死亡的空缺而賦予人類的制度——正如林奈所說,這種聯繫甚至存在於花朵之間。 ◆ 一種觀點被多數人接受,並不代表它就合理。相反,從人類的盲目來看,越普遍的信念往往越愚蠢。比如帕勞羣島上的人相信,要想永遠幸福,就得在鼻子上穿孔;而歐洲人則認爲,只要讓頭碰點水、念幾句儀式性的話語,就能得到永恆的救贖。 ◆ 哲學家傑里米·邊沁曾列出一張“行爲動機表”,把人的慾望分成三類:值得讚揚的、該被責備的,以及既不褒也不貶的。 ◆ 談論性的時候,語言幾乎總會出現兩種極端:當我們置身其中,就會說“男歡女愛”;可當我們在旁觀時,便改用“私通”。換句話說,詞語本身就透露了說話者的立場。因此我們必須意識到這些帶有強烈感情色彩的詞彙——不是完全不能用,但必須格外謹慎。 6 浪漫之愛:一種現代發明 ◆ 所謂浪漫的愛情,核心在於——心上人是難以得到、極其珍貴的。正因爲難以企及,才顯得格外值得追求。 ◆ 人們爲了贏得對方的心,會傾盡全力,用詩歌、歌謠、武力,或任何能讓愛人感到快樂的方式去打動她。正因爲她的心難以獲得,人們纔會覺得她格外有價值。換句話說,一個男人若能輕易得到女人,他的感情裏就不會有浪漫的成分。 ◆ 教會早已成功地讓人們相信性本身是不潔的,所以一個女人若想激起男人真正的詩意之愛,唯一的辦法就是——不可觸碰。也就是說,那種愛情必須是純粹精神的、柏拉圖式的。 ◆ 浪漫愛情在浪漫主義時代達到頂峯。人們往往把雪萊看作浪漫主義的代表。他的愛情充滿想象力和激情,他真誠地認爲愛是世上最美好的事物,所有束縛它的規矩都是荒唐的。但他沒意識到,正是那些阻礙、那些不能實現的愛情,讓他的詩變得如此動人。 ◆ 他筆下的那種“理想之愛”,其實是靠社會禁忌撐起的一個平衡——障礙太大,愛情無法實現;障礙若完全消失,愛情也就失去了詩意。 ◆ 最動人的愛情詩,總誕生在“既不完全自由、又不完全禁錮”的時代。真正的詩意,正是那種在接近與疏遠之間搖擺的微妙平衡——一旦這種平衡被打破,愛情就少了幾分動人,自然也寫不出最美麗的情詩。 ◆ 我始終相信,浪漫的愛情是人生中最深的幸福之一。當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以熱情、想象力和溫柔去相愛,他們的關係裏就會出現一種無可替代的價值。若從未體驗過這種感情,那無疑是一種巨大的遺憾。雖然愛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而不是人生的全部,但我認爲,任何健康的社會都應該讓人們有機會去體驗這樣的幸福——這一點很重要。 ◆ 至於這樣以愛情爲根基的婚姻,究竟能否比舊式婚姻更幸福,卻值得懷疑。馬拉普羅普夫人曾有一句俏皮的評論:愛情和厭惡都會在婚姻裏慢慢消失,所以婚姻最好是帶着一點點厭惡開始。 ◆ 如果一對男女在婚前對性一無所知,又被浪漫的愛情觀所影響,他們往往會對對方抱有理想化的幻想,把婚姻想象成一場長久甜蜜的夢。尤其是那些從小生活單純的女孩,更容易把愛情與性混爲一談,以爲身體的渴望就是靈魂的共鳴。美國人比其他國家的人更看重浪漫婚姻,他們的法律與社會習俗幾乎都是爲未婚女性的夢想設計的。但現實卻是,美國的離婚率極高,真正幸福的婚姻反而稀少。 7 女性走向獨立的歷程 ◆ 自古以來,即使沒有明說,社會實際上一直允許男人在婚前或婚外有性關係。男人結婚前不用守“處男”之身,婚後如果偷情而不被發現,也不算大罪。這種雙重標準的制度,長期依賴於賣淫業的存在。可在現代社會,幾乎沒人還能爲這種制度辯護;同樣,也不會有人主張設立“男妓”來滿足那些想模仿男人“保有貞潔”的女人。 ◆ 在如今普遍推遲結婚的社會里,幾乎沒有男人會在婚前完全禁慾。如果男人都不必禁慾,那女人自然也會主張同樣的權利——這是平等的邏輯。 ◆ 他們希望男女都自律,但現實中他們心知肚明,男人永遠更容易“暗中犯罪”。於是他們一邊聲稱要維護道德,一邊又不得不默認這種不平等的存在。甚至有人宣稱:與其讓年輕男人去勾引好女孩,不如讓他們去找妓女——因爲那樣至少是社會能容忍的形式。 ◆ 道貌岸然的道德家往往認爲,只要自己不明說、不贊同賣淫,就與自己無關;但實際上,正是他們的說教製造了賣淫這一結果。可以說,當代那些靠說教爲生的職業道德家,智商大概也只處在平均線以下。 ◆ 只要還有許多男性因爲經濟原因無法早婚,而大量女性又註定終身不嫁,那麼若真要實現男女平等,就必須放寬對女性的傳統性道德標準。如果男性可以,也確實普遍存在婚前性行爲,那麼女性也理應擁有同樣的自由。尤其在女性人口多於男性的國家,那些“在統計上註定單身”的女性若被強迫終身禁慾,顯然是不公的。 ◆ 新道德與舊道德的衝突,帶出了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如果我們不再要求女性在婚前或婚後保持“貞潔”,那家庭制度要靠什麼來維繫?要怎樣防止它在新的自由之下分崩離析? ◆ 首先,孩子仍然應該出生在婚姻之內,也就是說,婚外性關係必須避免懷孕。這要求男女雙方都要學會自我約束,也依賴避孕手段的可靠性。如果丈夫要接納妻子在情感上的自由——像東方人容忍宦官那樣——那前提是雙方要極度坦誠,而妻子更需要一種超乎理性的忠實與理智。或許,隨着時間推移,社會和科技的發展能逐漸化解這些困難。 ◆ 舊時代的道德家若還妄想讓新娘回到那個早已滅絕的封建體制裏,就註定無法引領新時代的倫理方向。新體制當然不能縱容慾望,也不能讓人無節制地放任本能,但它所依靠的約束形式與精神動機,必然與過去不同。 8 被遮蔽的性知識 ◆ 真正的性道德,是爲理智的人而設的。它不該建立在矇昧與恐懼之上,而應以理解與自覺爲基礎。更廣泛地說,它屬於一個更高的倫理原則——雖然政府和警察從未承認,但在理性看來這是顯而易見的:正確的行爲不會來自無知,也不會因知識而受損。 ◆ 在很多領域,人們早已明白這一點。比如在股票市場,如果甲希望乙做出對甲有利、但對乙不利的決定,那麼甲自然會盡量讓乙矇在鼓裏,不讓他知道真相。 ◆ 早期社會里,只有女性被要求無知,而這種無知正好維護了男性的權力。隨着時間推移,女性自己也逐漸接受了“無知即美德”的觀念,並將這種想法傳遞給下一代。 ◆ 瑪麗·韋爾·丹尼特夫人因爲通過郵寄方式傳播所謂的“淫穢印刷品”,被布魯克林聯邦陪審團判處有罪。所謂“淫穢印刷品”,其實是一份她寫的小冊子——內容莊重,目的是向兒童介紹基本的性知識。她因此可能面臨五年監禁或一千英鎊罰款,甚至兩者兼施。 ◆ 這場審判無異於一場諷刺:一個女人因爲用正當、理性的方式解釋性知識而被判罪,而那些自詡“道德”的人,卻以無知爲榮。它恰恰說明,當無知被制度化,道德就變成了僞裝,理性也被釘在了恥辱柱上。 ◆ 傳統教育的做法是:父母和老師竭盡全力讓孩子保持最大的“純潔”——也就是無知。孩子幾乎從不會見到父母的裸體。只要家裏有足夠的房間,兄妹之間也會被嚴格隔離,從小就不許看到彼此身體的任何部分。孩子被告誡不要碰觸自己的身體,不許說出性器官的名字。只要他們提出任何與性相關的問題,大人們就會驚慌地打斷:“噓,不許說!” ◆ 由此,孩子第一次體會到被大人欺騙的感覺。他們開始懷疑父母,也懷疑婚姻,甚至懷疑異性本身。等他們長大後,這種扭曲幾乎無法完全修復。 ◆ 因此,在他們心裏,性即使在婚姻裏也帶着羞恥和厭惡。男人被看作屈服於動物本能的存在,女人則是被迫忍受的受害者。這樣的婚姻自然無法讓雙方得到滿足;而當最基本的慾望被壓抑,結果往往就會自然衍生成一種披着“道德”外衣的殘酷光景。 ◆ 於是,道德家的結論是:既然性衝動可能導致“墮落”,那保持純潔的最好辦法,就是讓年輕人的思想完全被與性無關的事填滿,讓他們對性一無所知,並且禁止他們彼此談論相關話題。成年人也必須假裝性不存在,彷彿這是一個從未出現在世界上的主題。 ◆ 最糟的是,性行爲往往伴隨着快感,而快感在他們看來本身就是罪。於是,道德家試圖通過嚴厲的道德約束來“消滅”這種愉悅,尤其是在女性身上。 ◆ 換句話說,法律、教會和教育機構在性問題上的態度,根源正是這種荒謬的恐懼。但在分析這種態度對性本身造成的傷害之前,我們必須先看到它在其他方面帶來的後果——尤其是對孩子的影響。 ◆ 在我看來,最嚴重的後果,是它摧毀了孩子對知識的好奇心。聰明的孩子天生想了解世界:他們問火車怎麼運行,雨是怎麼形成的,嬰兒又是怎麼來的。對他們來說,這些問題是同一層面的“好奇”,正如巴甫洛夫所說,那是一切科學精神的起點——“這是什麼?” 可當一個渴求知識的孩子發現,有一種好奇心會被大人斥爲“下流”或“骯髒”時,他對所有求知的熱情都會被打擊。最初,他還分不清什麼問題可以問、什麼不可以問,慢慢地他學會害怕。 ◆ 除了智力方面的損害,更嚴重的是道德上的創傷。弗洛伊德最早指出,孩子們其實並不相信“鸛鳥送子”或“醋栗叢下生娃”這類謊言,身邊稍微細心的成年人也都能發現這一點。孩子很快會得出結論:原來父母也會撒謊。如果他們在這件事上說謊,那麼別的事上也可能如此。於是,父母在孩子心中的道德威信和知識權威便蕩然無存。 更糟的是,既然父母在性的問題上說了假話,孩子也會懷疑他們今後在類似話題上依舊不會誠實。孩子們私下會互相談論性的話題,也往往會偷偷進行手淫。 ◆ 原因其實很簡單——越是被遮掩、被神祕化的東西,越能激起好奇心。假如成年人能像談論其他事那樣,自然、坦誠地回答孩子的問題,讓他們瞭解性知識,孩子便不會把性視作“下流”或“不能說的事”。所謂的“淫穢感”其實就是在禁止談論中被製造出來的。性好奇,和別的好奇心一樣,一旦得到滿足就會消失。 ◆ 因此,讓年輕人不過度沉湎於性的最好方法,不是遮掩,而是把他們想知道的一切如實告訴他們。 ◆ 第一,沒有任何“禁惡”的法律能做到不“妨善”; 第二,如果社會有了正常、理性的性教育,那些公開的色情出版物其實不會造成什麼傷害。 ◆ 說是“法律禁止”,但實際上,幾乎所有有錢人少年時都看過下流圖片,還常常因爲能弄到這些稀罕物而沾沾自喜。那些最愛說教的人往往口口聲聲警告別人“這種東西會腐蝕靈魂”,卻極少有人承認它對自己也有害。 ◆ 說到底,色情文學的吸引力有十分之九,是來自“禁止”的結果——道德家不斷灌輸的那種“這很可恥”“這不能看”的念頭反而成了誘惑;剩下那一分纔是純粹的生理反應,無論立多少法,它總會以別的方式出現。 ◆ 如果社會風俗允許,人們會發現,裸體很快就會失去性意味。那時,人們的審美標準也會更貼近健康——因爲大家開始關注身體的姿態與整體狀態,而不只是臉。 9 愛在生命中的位置 ◆ 嚴格來說,愛情不是男女關係的泛稱,而是一種情感與生理交織的深層聯繫。它可以溫柔含蓄,也可以熾烈如火。《特里斯坦與伊索爾德》中那種強烈的愛,並不是藝術家的幻想,而是許多人在人生中都曾真切體驗過的情感。藝術化的表達或許少見,但愛情本身在人類生活中並不稀罕,尤其在歐洲更是如此。 ◆ 不同社會中,愛情的地位差異很大,這不是民族性格的原因,而是社會傳統和制度造成的。比如在中國,長期以來愛情被認爲是一種危險的情緒——史書裏那些沉溺情愛的皇帝往往被描寫成昏庸誤國之人。傳統文化強調理智與剋制,提倡壓抑情緒,這一點與十八世紀早期的歐洲頗爲相似。 ◆ 在現代生活中,有三種力量顯然超越理性——宗教、戰爭和愛情。它們都不以理性爲基礎,但愛情不同於前兩者:它並不與理性對立,一個理性的人同樣可能因愛情而獲得幸福。 ◆ 然而,如今愛情面臨的最大威脅,已不再是宗教,而是另一種更現實的信仰——對“成功”和“勤奮”的崇拜。 ◆ 在現代社會,尤其是在美國,人們普遍認爲讓愛情影響事業是一種愚蠢。但其實,事業和愛情本該互相平衡。爲愛放棄一切固然不智,但爲了事業犧牲掉愛情,則同樣愚蠢,卻連悲劇的浪漫色彩都沒有。 ◆ 想象一個典型的美國商人:他從年輕時起就把全部精力都放在賺錢和晉升上,別的都不重要。年輕時他靠金錢滿足慾望;成家後與妻子缺乏共同興趣,彼此疏遠。他工作到深夜,天亮又匆匆出門;爲了維持體力繼續拼事業,還得鍛鍊、打高爾夫,把週末時間也交給工作。 在這種生活方式裏,愛情漸漸被擠出空間。男人的世界越來越狹窄,妻子的興趣在他眼中不過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就算他並不反感,也提不起熱情參與。愛情,在這樣的現實中,早已成了奢侈品。 ◆ 他沒有時間經營婚姻裏的感情,更沒有餘力去追求婚外的浪漫。偶爾出差,他或許會藉機去找個妓女——這成了他唯一的“放鬆”方式。妻子在性方面對他冷淡,也就不奇怪了——畢竟,他幾乎從沒花時間去表達愛意。 他心裏其實有種說不清的不滿足感,但自己也不明白問題出在哪兒。於是他用更繁忙的工作去掩蓋這種空虛,用一些偏激的興趣去發泄,比如看拳擊賽,從暴力中得到快感,或在政治上迫害異見者,以滿足一種隱藏的虐待欲。 ◆ 就這樣,兩個人都把得不到的情感和慾望變成了對人類的敵意,只不過這種敵意披上了“正義”“道德”的外衣。 ◆ 聖保羅曾說,婚姻唯一的好處是可以合法地進行性交;基督教的道德傳統在無形中強化了這種想法。道德家們因爲厭惡性,反而看不到性關係中那些溫柔、美好的部分。結果,那些從小被這種思想束縛的人,在走進成年世界後,也看不見自己最寶貴的情感潛能。 ◆ 愛情並不只是性慾。它是男女擺脫孤獨最深層的途徑。 ◆ 在人生的大部分時間裏,人都在與孤獨抗爭。面對冷漠、複雜,甚至殘酷的社會,我們渴望被理解、被溫柔地關愛。只是,這種渴望常被男人的粗魯或女人的嘮叨掩蓋。 ◆ 那些從未體驗過愛情帶來的親密、溫暖與幸福的人,其實錯過了人生中最美好的部分。他們會有意或無意地感受到這種缺失,由此滋生出怨恨、嫉妒,甚至殘忍。 ◆ 一個沒有愛的人格是不完整的;沒有這種情感的滋養,人們也無法真正學會善意與慷慨。而當整個社會都缺乏愛情的溫度,人類的集體行爲就會變得冷酷、危險。 ◆ 而真正美好的愛情,必須是自由的、坦率的、全心投入的,不該揹負任何羞恥或束縛。 ◆ 同樣,受傳統教養的女人往往帶着一種“矜持的驕傲”,她們被教育要拘謹、要“守身如玉”,對身體接觸充滿防備。 ◆ 一個善於表達愛意的男人,也許能溫柔地化解這種羞怯;但那些把女性的拘謹視爲“高貴德行”的男人,只會永遠停留在距離之外。 ◆ 在現代社會,愛情的發展還面臨一種新的心理障礙——許多人害怕“失去自我”。他們擔心戀愛會讓自己失去個性。 ◆ 愛情、孩子和工作,是人類與外部世界最深層的連接方式。而這三者之中,愛情往往排在第一,因爲它是父母之愛得以形成的基礎。 ◆ 如果只是爲了賺錢而幹活,那種工作幾乎不可能帶來價值感。真正有意義的勞動,多少都要包含一點奉獻——可能是爲人、爲事,或者爲一種理想。 ◆ 真正的愛情,是把對方的存在當作自己生命的一部分——能感受對方的情緒,理解對方的願望,並自然地把它們視爲自己的感受與願望。 ◆ 脫離愛情的性關係,很難帶來深層次的滿足。我並不是說那種快樂完全不存在,而是說,如果人們把性當作單獨的行爲,不願讓它與愛相連,那麼最終連愛情本身也會因此變得難以發生。 我想強調的是——沒有愛的性,只能算是對愛情的試探,而不是它的替代。 ◆ 理智的性道德並不是要壓抑愛情,而是要儘量減少它與家庭責任之間的衝突——因爲愛情本身是美好的,而當父母相愛時,這份愛也會成爲孩子幸福的源泉。 10 作爲制度的婚姻 ◆ 我認爲,最早打破原始一夫一妻制的,很可能是經濟。無論經濟變化是否直接影響性行爲,它造成的後果都是深遠的——它把出於本能的結合,變成了買賣或奴役的關係。 ◆ 衆多的妻子和孩子成了男人的“財富”,能提高他的社會地位。妻子的價值因此被降到和牲畜差不多的程度——她主要是勞力,性關係反而成了次要的事。到了這種階段,男人想要離婚變得容易,即使必須歸還嫁妝也無所謂;但女人卻幾乎沒有提出離婚的權利。 ◆ 我認爲,這正印證了伏爾泰關於宗教起源的看法——宗教往往出自人類的恐懼和無知。現代人類學家卻不願承認這一點,他們寧願讓這些野蠻的傳說披着“文化”的外衣,也不想讓理性揭穿其荒謬。 ◆ 放眼今天的世界,人們若認真思考“婚姻幸福或不幸的根源是什麼”,可能會得到一個有點諷刺的結論:文明程度越高,人越難在一個伴侶身上找到一生的幸福。 ◆ 換句話說,一段婚姻如果從一開始雙方都不指望它給自己帶來幸福,反倒有可能平穩而持久。 ◆ 很多男人並不瞭解婚後仍需“追求”妻子,而一些受過良好教育的女人則不知道,她們的拘謹與冷淡會多麼傷人。 ◆ 不會享受性愛,不過是一種身體或心理的障礙,就像有人不懂得欣賞美食一樣,與道德毫無關係。 ◆ 我認爲,現代男女在本能上其實都是有多配偶傾向的。他們可以深深地愛上一個人,持續幾年完全被這段感情佔據,但激情總會有衰退的一天,到那時,他們便會去尋找新的刺激。人可以靠道德剋制自己,卻難以讓這種慾望不曾出現。隨着女性獲得更多自由,男女出軌的機會和可能性也都大大增加。在沒有宗教約束的社會里,機會帶來唸頭,念頭滋生慾望,慾望便會推動行動。 ◆ 女性的解放無疑讓婚姻變得更加複雜。過去的婚姻裏,妻子必須學會適應丈夫,而丈夫卻從不被要求去適應妻子。如今,女人擁有了獨立與工作的權利,她們不再願意爲婚姻過度妥協;而男人仍然受舊傳統影響,習慣把主導權握在自己手裏,也看不出有什麼必要改變。 ◆ 這種矛盾在“忠誠問題”上最爲明顯。過去,男人只是偶爾出軌,女人多半並不知情;即便知道了,只要男人認錯、表示悔意,婚姻就仍有挽回的餘地。但妻子若有同樣的行爲,後果就完全不同——那幾乎意味着婚姻的終結。 ◆ 如今有些夫妻表面上宣稱“開放關係”,不再要求絕對忠誠,可嫉妒的本能依然在作祟。即使沒有爭吵,這種潛在的佔有慾,也足以在內心深處腐蝕兩個人之間的親密與信任。 ◆ 現代婚姻的另一個難題,在那些真正重視愛情的人身上體現得最明顯。愛情只有在自由、自發的狀態下才能綻放,一旦變成“義務”,它就會枯萎。要是有人告訴你“你必須愛你的伴侶”,那種愛就不再可能是真誠的,甚至會變成怨恨。婚姻把愛情和法律捆綁在一起,結果往往是兩頭都得不到。 ◆ 如果一個人把自己的心靈完全關在婚姻裏,拒絕一切外界的情感,他的感受力、同理心,以及與他人深度交流的能力都會逐漸消退。 ◆ 嫉妒是婚姻最大的敵人。雖然它是一種天生的情緒,但只要我們明白它的本質是錯誤的佔有慾,就能學會剋制它,而不再把它誤認爲是道德的“正義憤怒”。 ◆ 個人共同走過多年、經歷風雨所建立的感情,其深度遠非初戀的激情所能比擬。懂得時間價值的人,不會爲了新鮮的刺激而輕易放棄這樣一段關係。 ◆ 我相信,在現代文明社會中,男人和女人依然可以在婚姻裏獲得幸福,只是這需要一些條件。夫妻必須真正平等,彼此尊重自由;要在精神和身體上都能契合;價值觀也要相近——如果一個人只看重金錢,而另一個人只在意理想,這段關係遲早會出現裂痕。只要這些條件具備,婚姻可以成爲人與人之間最深刻、最值得珍視的關係。 ◆ 很多婚姻之所以失敗,是因爲夫妻雙方都把自己當成對方的監管者——像兩名互相盯梢的警察。要讓婚姻發揮它最美好的潛力,丈夫和妻子都得明白:無論法律怎麼寫,真正的愛只能存在於自由之中。 11 慾望的灰色地帶 ◆ 歷史學家萊基說過一句刺耳但真實的話:“妓女是家庭神聖與妻女純潔的守護者。”聽起來像是虛僞的高調,但它揭露的現實卻無從否認。 ◆ 男人之所以“需要”妓女,是因爲總有一些未婚者,或者那些常年在外、與妻子分離的人,不想禁慾,但又找不到合適的對象。於是,社會就孕育了一個特殊的角色——那些被迫以身體換取生存、專門滿足男性慾望的女人。 ◆ 妓女之所以令人“反感”,並不是因爲她邪惡,而是因爲她揭穿了整個道德體系的虛僞。正如弗洛伊德所說,人類把不願承認的慾望壓進潛意識,而妓女就像被放逐的象徵——但被壓抑的東西終會反擊,潛意識會以另一種形式復仇。 ◆ 事實上,賣淫並不總是如此卑賤。在最早的時候,它甚至是一種被尊崇的神聖儀式。最初的“妓女”是神廟中的女祭司,她們通過與來訪的陌生人結合,履行宗教的職責——那被視作一種神的恩典與奉獻。那時的她們受人尊敬,男人與她們交合並不感到羞恥,而是帶着敬意。 ◆ 有些男人甚至無法和自己真正愛、真正尊重的女人親密相處。 ◆ 另一種情況正好相反——男人在心裏把妻子當成妓女看待,於是忘了性關係本該建立在雙方願意的基礎上,也忘了關愛、體貼和尊重。他的粗魯和冷漠,讓妻子對性逐漸生出厭惡,甚至終身難以釋懷。 ◆ 一旦性行爲和金錢掛鉤,不管多少,都會讓關係變得不幸。真正的性應該來自兩個人自然的吸引和共同的愉悅,否則它就失去了意義。以這種親密的方式去“利用”另一個人,是一種不尊重。而所有真正的道德,都是建立在尊重之上的。 ◆ 婚姻其實是女人最普遍的謀生手段之一,許多女人在婚姻中忍受的無趣甚至痛苦的性,遠比妓女更多。當性從迷信中被解放出來,它最核心的道德應當是尊重——尊重對方的感受,不把對方當作發泄慾望的工具。正因爲賣淫違背了這個原則,所以即便有一天妓女被社會完全尊重,性病也徹底消除,賣淫這種行爲依然不會讓人真正接受。 ◆ 他的理由是:有些男人在傳統婚姻的約束之下,被禮儀、體面和道德規範層層限制,始終無法在性生活中獲得徹底的滿足。 12 試婚的觀念與實踐 ◆ 在美國,這種情況非常普遍。許多婚後地位體面、受人尊敬的女性,在婚前都有性經驗,而且不止一位伴侶。即便沒有真正發生性行爲,戀愛中普遍存在的親吻和撫摸,也讓“完全沒有身體接觸”的戀情顯得不太正常。 ◆ 就像酒精一樣,性慾被壓抑得越久,爆發得就越猛烈。它變得倉促、隱祕,卻缺乏感情和理性。在我看來,美國的婚外關係往往輕浮而草率,很少帶有真摯的情感投入。 ◆ 有些性格內向的年輕人,長期處在被壓抑的興奮中,既渴望又恐懼,得不到真正的釋放。這樣的狀態讓他們精神緊張、焦慮不安,時間久了甚至失去了正常感受快樂的能力。 ◆ 法官本·林賽長期主持丹佛的少年法庭,因此比任何人都更有機會看清年輕人的真實處境。他提出了一種新型的婚姻制度,稱爲“夥伴式婚姻”。這個制度旨在讓年輕人能以更健康、更平等的方式進入婚姻,而不是被傳統的罪惡感與經濟束縛壓得喘不過氣。 ◆ 林賽法官的設想其實是一種理智的保守改革。他意識到,現代社會中年輕人遲遲不敢結婚,最主要的障礙在於經濟拮据。婚姻需要金錢,部分是因爲撫養孩子的負擔,部分則是因爲婚姻已不再是女人謀生的唯一途徑。 ◆ 他的“夥伴式婚姻”與傳統婚姻的區別有三點: 第一,既然暫時不打算要孩子,年輕夫妻應當具備正確的避孕常識; 第二,只要沒有孩子且妻子並未懷孕,雙方同意即可離婚; 第三,在離婚時,妻子無權要求贍養費。 ◆ 兩個人共同生活的成本並不比單獨生活更高,這意味着導致年輕人推遲結婚的經濟理由,其實是可以消除的。 ◆ 再者,在根本不瞭解彼此在性方面是否合得來的情況下,就讓兩個人建立一種可能維持一輩子的關係,本身就很荒唐。這就好比一個人買房,卻必須先把錢全部付清,才能進去看看房子長什麼樣,道理顯而易見。 13 轉型中的現代家庭 ◆ 當社會進入早期的遊牧與農業階段,經濟狀況促使家庭制度徹底形成。大多數人無法擁有奴隸,只能依靠自身繁衍來獲取勞動力。爲了讓孩子長大後能爲父親勞動,家庭制度必須通過宗教與道德加以鞏固。隨着長子繼承製的確立,家庭的範圍逐漸擴展成宗族,家長權力隨之增強——皇權、貴族權乃至“神的權威”,都建立在這一基礎上。 ◆ 城市化的浪潮也產生了相同的效果。農民遷入城鎮,是文明發展的標誌之一,但這同時削弱了傳統家庭的穩定。對於社會底層,還有另一種影響更爲深遠——奴隸制度。奴隸主對奴隸的家庭毫無尊重,他可以任意拆散夫妻,也可以佔有任何他感興趣的女奴。這樣的制度摧毀了奴隸家庭的根基。 ◆ 在基督教中,這種個人主義表現得尤爲明顯。聖經中有這樣的話:“誰愛父母勝過我就不值得我愛。”意思是說,一個人應該按照自己認爲正確的信念行事,即使父母反對也不必聽從——這種思想,在古羅馬人或傳統的中國人看來簡直不可思議。 ◆ 年輕人要求自己選擇婚姻對象,不再盲從父母的安排。已婚的兒子也不再與父母同住;他們受完教育後便離家謀生,這樣的情況漸漸成爲常態。 ◆ 如今的家庭卻大爲不同,只剩下父母與年幼的孩子。孩子大部分時間在學校,學習的內容是國家決定的,而非父母希望他們學習的東西——宗教教育是少數例外。 ◆ 對於富裕階層而言,父親的經濟意義甚至在死後才能更有效地發揮,因爲財產繼承反而比他生前的花費更能保障孩子的生活。 ◆ 現代的父親往往忙於工作,與孩子相處的時間微乎其微。清晨,他們匆匆離家去上班;晚上歸來,孩子就已經睡着或者應該睡了。於是,在孩子眼中,父親成了“那個週末纔回家的男人”。在育兒的事務上,父親幾乎不再承擔主要責任,這一職能由母親與學校共同分擔。 ◆ 現代文明讓父親從權威的中心退居爲情感的客人,他的身影仍在家庭中,卻早已失去了昔日的重量。 ◆ 上層社會的父親大多隻在節假日和孩子相處,更多的是玩伴關係,而非真正的教育參與者。雖然富裕階層的父親在經濟上有決定權,能選擇孩子的教育方向,但他與孩子的接觸往往流於表面,缺乏真正的投入。 14 家庭與個體心靈 ◆ 事實上,若能不帶偏見地審視弗洛伊德的觀點,我們會發現其中確有相當一部分真實地反映了兒童情感的複雜性。 ◆ 當新的弟弟或妹妹出生時,父母尤其要小心,避免讓年長的孩子覺得自己被冷落、被取代。許多嚴重的嫉妒問題,其實都源於這些看似簡單的道理被忽視了。 ◆ 首先,父母,尤其是母親,必須在性生活上是幸福的。其次,在嬰幼兒期,父母雙方都應避免與孩子建立過度依賴或情感糾纏的關係。再次,兄弟姐妹之間必須得到平等對待,任何偏愛都會造成傷害。最後,當孩子三四歲以後,家庭不應成爲他們唯一的世界,他們應有機會與同齡夥伴共同遊戲、相處。 ◆ 過去,孩子往往是從粗俗的笑話或下流的閒談中第一次聽到有關性的內容。這種偷偷摸摸的啓蒙帶來的印象極深,幾乎難以磨滅,導致他們一生都無法以莊重、理性的態度看待性。 ◆ 我認爲,父親在孩子成長中的心理作用,最主要的或許在於他把性、愛情和婚姻結合在一起,使孩子能看到男女情感與生育之間的聯繫。在嬰兒期之後,若孩子能同時接觸男性和女性的世界,無疑對認知發展有益,尤其是對男孩而言。 ◆ 懷孕與哺乳期間,女性往往會產生一種深層的本能需求——渴望男性的保護。 ◆ 相比之下,那些在撫育孩子的漫長歲月裏共同承擔責任、相互扶持的夫妻關係,更能讓男女之間建立起深刻而穩定的情感紐帶。 ◆ 然而,婚姻並非總是幸福的。如果一個女人在婚姻中飽受折磨與壓抑——而這在現實中並不少見——她的痛苦往往會影響到她對孩子的態度與行爲。在這種情況下,若她擺脫一段失敗的婚姻,反而可能成爲一個更好的母親。因此,最合理的結論似乎很簡單:幸福的婚姻能滋養生命,不幸的婚姻則要摧毀它。 ◆ 正因如此,男人之所以結婚,並非出於性慾,而更多源於對父親角色的渴望。要獲得性的滿足其實並不需要婚姻,這一點人人都明白。有人認爲女性比男性更渴望孩子,但我並不贊同——從心理意義上看,男性的這種慾望或許更深刻。 ◆ 對許多現代女性而言,生育更多是一種讓步,是對男性慾望的妥協。她們在懷孕、分娩、哺乳中承受着巨大的身體痛苦,還要面對容顏老去的焦慮,而男性卻不必付出這些代價。 ◆ 一個男人在社會地位與經濟條件允許的範圍內,寧願犧牲個人的享樂,也要爲孩子提供他所能給予的最好教育。 ◆ 當父愛失去社會的合法性,男人對於生育的興趣也會逐步減退。生兒育女將不再是生命的自然衝動,而成爲被動的、無意義的行爲。到那時,人口或許只能靠仍保留舊傳統的羣體來維持。 15 家庭的政治維度 ◆ 如今,工薪階層的父母或許只剩下把一些生活習慣或民間信仰傳給孩子的“自由”;而在一些國家,就連這種自由也正被逐漸剝奪。 ◆ 但教育系統的真正權力實際掌握在行政管理者手中,而管理者往往只把孩子當作“統計數據”和“政策樣本”,而非有血有肉的生命。 ◆ 一旦形成了所謂的“標準化教育”,孩子們就會被塑造成同一種類型:循規蹈矩、思維一致。而那些不符合模式、性格突出或思想獨立的孩子,往往會受到孤立、打壓甚至迫害——這種迫害不止來自同齡人,更來自制度本身。 ◆ 如今的年輕人,忠誠一半給家庭,一半給國家;但一旦這種忠誠完全轉向國家,人類社會無疑會變得更加陰暗與恐怖。 16 離婚的意義與後果 ◆ 第一種情況,長期禁慾對那些已習慣性生活的人而言,既痛苦又有害,可能造成早衰、神經緊張、情緒暴躁。 ◆ 第二種選擇——祕密的、不生育的關係——在現實中最常見,卻依然要面對強烈的社會譴責。偷偷摸摸的生活令人不安,沒有共同生活和孩子的紐帶,關係也難以深厚。而且,從社會角度看,讓年輕而健康的人被迫放棄生育,既浪費生命,也不利於公共利益。 ◆ 第三種方式——公開同居——理論上危害最小,卻在現實中幾乎行不通。醫生、律師若這樣做,會失去病人和客戶;學者會丟掉職位。即使經濟上能承受,社會輿論的懲罰也令人難以忍受。男人會被俱樂部排斥,女人則會被朋友疏遠。除非是少數富人、藝術家或作家,能在較自由的環境中生活,大多數人根本無法承受這種“公開的判罪”。 ◆ 事實上,精神病、性病、酗酒或慣犯行爲,都與精神失常一樣,會徹底破壞婚姻的基礎。 ◆ 孩子纔是婚姻的重要目的之一,把人們強行束縛在一段無兒無女、名存實亡的婚姻中,本身就是一種殘忍而虛假的做法。 ◆ 婚姻本應被看作是一種在孩子年幼時期維繫的夥伴關係,而不是短暫激情的產物。短暫的戀情未必被社會接受,卻可能衝動地走入婚姻。結果就是家庭極易破裂——如果一個女人每隔幾年就換一個丈夫,並且每次都生下一個孩子,那麼孩子實際上失去了父親,婚姻也失去了存在的意義。 ◆ 沃爾特·李普曼就曾說過:“不再相愛的夫妻無法在撫養孩子的事情上實現真正合作,羅素先生卻認爲他們應當能做到。但事實上,他們精力分散,時間有限,最糟糕的是,他們只是出於義務在做事。” ◆ 在法國,雖然男女對私通持寬容態度,但家庭依舊穩固,父母依舊盡責。相比之下,美國的家庭情感就顯得格外脆弱,這正是離婚率居高不下的原因。如果家庭情感足夠牢固,即使離婚在法律上容易實現,真正走到那一步的人反而會更少。 ◆ 要想讓婚姻更穩固,首先,夫妻雙方都需要一定程度的自由;正是這種自由,反而更有助於婚姻的持久。其次,父母必須真正意識到孩子的重要性。 ◆ 婚姻本身離不開沉重的責任。在我所設想的制度中,男性固然不再被要求在性關係中保持絕對的忠誠,但作爲交換,他們必須學會約束自己的嫉妒。沒有自我剋制,人不可能過上真正美好的生活;只是,這種剋制更應該針對嫉妒這類狹隘、對立的情緒,而不是去壓抑愛這種本身寬廣而包容的情感。傳統道德的問題就在於,它並未真正要求人們進行自我控制,卻常常在錯誤的地方提出苛刻的要求。 17 人口問題的多重維度 ◆ 饑荒在人類歷史上始終扮演着“調節人口”的殘酷角色。 18 優生學與人類的前景 ◆ 因此,也沒有充分的理由要求女性必須讓自己的情人或伴侶成爲孩子的父親。未來的女性很可能做到在不犧牲個人幸福的前提下,從優生學的角度選擇合適的基因,而孩子的父親不過是她的性伴侶之一。對男性而言,他們也能更自由地根據個人喜好選擇孩子的母親。 ◆ 我認爲,性行爲只有在涉及生育時才與社會有關係。 19 性與幸福:個人存在的尺度 ◆ 那些強行壓抑慾望、保持“純潔”的人,往往變得膽怯、拘謹,甚至在結婚後也無法自然地親近妻子,除非用一種突兀或笨拙的方式突破多年形成的壓抑。而若他們選擇去妓院發泄,又會讓愛情與性徹底分離——感情變得理想化,身體則被視爲墮落。更糟的是,他們還要冒着染上疾病的風險。 ◆ 有些人必須經歷真實的性體驗,才能學會與伴侶穩定相處。如果社會能以更理性的態度看待性,也許應該允許年輕人嘗試短期的、沒有孩子的婚姻。這種方式能讓他們擺脫盲目的幻想,成熟地理解愛情與責任。 ◆ 一個從未經歷性關係、把“守貞”看得比什麼都重要的女人,其實是被恐懼所控制的。她的這種剋制並非出於理智,而是一種被壓抑的、帶着恐懼的本能反應。長久下去,她會變得膽怯、敏感,甚至本能地嫉妒那些自由而快樂的人,對他們充滿敵意。長期壓抑性的本能,也讓她的思想變得謹小慎微,難以勇敢地面對生活。 ◆ 許多女性之所以在精神上缺乏自信,正是因爲性恐懼壓抑了她們的好奇與探索欲。沒有任何合理的理由要求這些終身未婚、保持貞操的女性承受這種無謂的犧牲與虛度。如今這種現象相當普遍,但在婚姻制度最初形成時,並未被考慮過——那時男女數量大致平衡。而現在,許多國家女性人口遠超男性,這本身就足以說明,修改傳統道德觀念是勢在必行的。 ◆ 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女孩,如果天性中性衝動較強,在被追求時往往無法分辨自己是出於情感吸引還是單純的生理慾望。她可能會輕易嫁給第一個喚醒她性意識的男人,可當激情退去,她才發現兩人毫無共同點,卻已無法回頭。 ◆ 女性往往不敢在性的問題上表達自己,男性也一樣——除非面對的是朋友或妓女。於是,在夫妻最私密、最需要坦誠溝通的地方,雙方卻變得害羞、尷尬,甚至完全沉默。 ◆ 妻子在夜裏輾轉反側,心裏空虛,卻不知道自己究竟缺少什麼;而丈夫則漸漸覺得,妓女比自己的妻子更懂得滿足他。這樣的念頭一開始或許只是閃過,但隨着時間推移,它會越來越強烈。丈夫對妻子的冷淡感到憤怒,妻子則爲無法喚醒丈夫的熱情而痛苦。所有這些悲劇,歸根結底都源於社會所謂的“得體”與“沉默”。 ◆ 人類的本能被一分爲二——肉體的被視爲低俗,精神的被奉爲高尚。可生命本不該如此分裂,身體的慾望與心靈的追求並非敵對,而是相互依存、彼此成全的。只有當兩者融合時,人才能真正完整。 ◆ 最理想的愛情,應該是自由的、坦然的,是身心都參與其中的。身體的親近不會玷污精神的純潔,反而讓情感更深、更真實。真正的愛就像一棵樹,它的根紮在泥土裏,枝葉卻伸向天空。可當愛被禁忌和迷信的恐懼包圍,被羞恥與沉默扼住喉嚨時,這棵樹就再也長不高,只能在陰影中枯萎。 ◆ 而那些在婚姻中得不到滿足的父母,會不自覺地從孩子身上尋找補償,試圖奪回他們在婚姻中失去的溫情。這樣的愛是飢渴的、貪婪的,它讓孩子揹負沉重的心理負擔,也爲下一代重複同樣的悲劇埋下了種子。 害怕愛情,其實就是害怕生命本身。而那些害怕去愛的人,靈魂早已死去了一半。 20 性在價值體系中的位置 ◆ 真正愛說別人“淫穢”的人,往往並非出於道德潔癖,而是因爲他們自己在性問題上壓抑得太深。 ◆ 歷史上最著名的禁慾者聖安東尼,據說比任何縱慾者都更被性的幻覺折磨。事實證明,強行壓抑只會讓慾望更強烈。 ◆ 性是一種與生俱來的需要,就像食物和水。我們會批評暴食和酗酒,因爲那是本能的失控,但沒人會譴責一個人正常喫飯。同理,健康而適度的性行爲本就無可厚非。 ◆ 性與食物、水一樣,都是人類的自然需求。誠然,沒有性人仍能活下去,但從心理學角度看,對性的渴望與對食物和水的渴望其實沒有本質區別——壓抑越深,慾望越強,滿足之後纔會暫時平息。 ◆ 當性衝動到來時,人的精神世界往往被它完全佔據,其他興趣都會暫時退去。事後,人們可能會爲自己的一時衝動感到羞恥,但這種羞恥本身正是壓抑造成的結果。被壓制的慾望,就像被禁止的食物一樣,會愈發誘人。 ◆ 所謂“沉溺於自我”並非人的本性,而是一種心理疾病,是自然的衝動被壓抑後產生的畸變。那些終日思考性的人,往往是因爲被剝奪了愛的機會;就像囤積食物的人,多半經歷過饑荒。壓抑本能不會造就健康的人格,只有讓所有影響幸福的慾望——包括情感、創造、社交與性——都得到平衡的發展,人才能真正健全。 ◆ 健康方面的限制主要涉及性病,而控制性病的最好辦法,不是道德指責或藥物依賴,而是減少職業賣淫的存在。要做到這一點,必須讓年輕人擁有更大的性自由,讓他們不必通過祕密或金錢的方式去滿足自然的需要。只有當性被正視、被理解,人類才能擺脫對它的恐懼與癡迷。 ◆ 當藝術家出於經濟或道德壓力,必須維持一段他內心厭惡的婚姻時,他的創造力也會隨之枯竭。 ◆ 過去的藝術有廣闊的根基,它紮根於生活的快樂之中,而生活的快樂又依賴於性所帶來的自然衝動。性被壓抑之後,剩下的只有工作——而“爲工作而工作”的信條不會產生任何值得做的事。 ◆ 真正危險的,是傳統道德家們那種把“性”簡化爲“性交”的愚蠢邏輯。 ◆ 沒有一個文明人——甚至沒有一個所謂的“野蠻人”——能僅靠性行爲獲得滿足。性的真正滿足,還包括求愛、愛情與陪伴。缺少了這些,即使生理慾望暫時得到緩解,心靈的渴望依然此消彼長。只有當身體與情感、慾望與理解並存,性纔不再是動物的本能,而成爲人類靈魂的創造力之源。 ◆ 在這個日益功利的世界,最令人感到壓抑的,莫過於缺乏快樂。美國給人的印象正是如此——一切都充滿效率,卻沒有真正的歡愉。快樂被誤解爲縱情與忘我,但那不過是短暫性的麻醉。那些整天坐在辦公桌前,面對打字機與電話的人,他們的工作看似重要,卻毫無意義。 ◆ 人類的各種慾望,可以分爲幾類:除了維持生存的本能外,權力、性與爲人父母的情感,構成了絕大多數行爲的根源。在這三者中,權力是起點也是終點。孩子幾乎沒有權力,因此他總渴望擁有更多。他的許多行爲,實際上都受這種渴望驅動。 ◆ 相比之下,權力與性之間的關係卻不那麼直接。一個孩子在學習、鍛鍊時表現出的好勝心,更多來自權力的衝動,而非性的慾望。好奇心與求知慾,其實也屬於權力的延伸——如果知識即力量,那麼對知識的熱愛就是對權力的追求。 ◆ 廣義來說,人們對權力的熱愛幾乎驅動了所有政治行爲。一個真正的政治家,並不是對公共事務冷漠的人——相反,他往往懷有一種近似父母的情感,希望照料並塑造社會。但若他沒有對權力的強烈渴望,就難以承受政治鬥爭中的艱辛與磨難。我見過不少理想高遠、抱負真誠的人,可惜他們缺乏足夠的野心和耐力,因此往往在現實中寸步難行。 ◆ 林肯曾在一次與兩位頑固參議員的爭執中強調:“我是美國總統,我擁有強大的權力。”話語的開頭與結尾都重複了同樣的宣言,而正是這句話讓他感到一種深刻的滿足。的確,無論政治行爲是善是惡,推動它的往往只有兩種力量:經濟利益與權力慾。至於那些企圖用弗洛伊德的理論,把政治行爲解釋成性衝動的變形,我認爲是錯誤的。 ◆ 人類之所以不斷進步,正是因爲有兩種偉大的衝動——理解世界的慾望和改造世界的決心。 ◆ 死亡永遠存在,人生註定伴隨悲傷;既然如此,我們就沒有理由再去人爲地增加苦難。畢竟,懂得怎樣超越傷痛的人,始終只是極少數。 21 結語:道德的重估 ◆ 自控之於生活,就像剎車之於火車——在走錯方向時它很重要,但若一路踩着剎車前進,只會減速和損耗。長期的壓抑會讓人的精力耗盡於內心的摩擦,而無法轉化爲創造力。因而,雖然自控有時必要,但永遠不該成爲生活的主旋律。 ◆ 一個人一生所需的自控程度,取決於他在童年時如何被對待。如果從小時候開始本能受到正確引導,它會成長爲有益的力量;若被扭曲壓制,它就會在未來以危險的方式反撲。教育的任務,是讓這些天生的衝動找到健康的出口。 ◆ 即便在平日,他們的行爲也總被一種看不見的約束籠罩。這種約束不會讓他們徹底停下腳步,卻阻止他們全心投入地去愛、去想要、去創造。於是,他們的行動雖未必遵循舊道德,卻也喪失了生命力與熱情。換句話說,他們的行爲少了一種“有價值的真誠”。 ◆ 新道德的建立,唯有在整個人格真正接納它時,才能令人滿意。若只停留在理智層面,它就會像披在舊信念上的外衣,隨時可能被撕裂。對大多數人來說,如果童年深受舊道德影響,要想完全接受新道德幾乎是不可能的。由此可見,若要讓新道德紮根人心,必須從兒童教育開始。只有當它在心靈最初的階段被吸收、被體驗、被實踐,人類才能擺脫虛僞的兩難,真正活得自由而完整。 ◆ 第一個原則是:理想的兩性關係應建立在深厚、真誠的愛情之上——一種能接納彼此完整人格、讓雙方都得到滋養與成長的愛情。第二個原則是:對孩子應給予充分的生理與心理關愛。 ◆ 美好的婚姻不應建立在恐懼、禁令和對自由的壓制上。夫妻之間若能以信任代替佔有,以包容取代苛求,即便偶有失誤,也能使愛更成熟、更穩固。 ◆ 我相信,幾乎所有在傳統道德教育中長大的人,在面對婚姻和性時,都難以保持理智與坦然,他們的思想深處始終潛藏着某種扭曲與恐懼。 ◆ 正如所有偉大而珍貴的事物一樣,真正的愛情需要一種內在的道德——它並非約束,而是讓愛更高貴的力量。愛中確實存在“奉獻”,但這種奉獻必須出自自願;一旦被強迫,它就會毀掉愛的根基。只有當男女之間的付出與接受都是自由的選擇,愛情才能在尊嚴與喜悅中得到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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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歷史和倫理的角度來看,現代的性道德大體源於兩種完全不同的思想:一種出自男性對父權的追求,另一種來自禁慾主義的理念——認爲除了生育目的外,一切性行爲都是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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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來說結論,這本書傳達給讀者的思想非常先鋒,基於弗洛伊德精神分析關於性的討論尤爲精彩,很難讓人相信這是1929年的作品,它不僅僅是關於婚姻革命的,作者撬開婚姻的表面,深刻分析了關於性、愛情、婚姻、教育的歷史,以及各個宗教流派和歷史階段國家機器在其中起到什麼作用。令人遺憾的是翻譯沒有那麼專業,甚至有些地方會造成人的誤解。 然後再來談談我的看法,雖然這本書很多內容都是以男性的視角出發去寫的,但是作者同樣不會主觀臆斷女性的想法,而且讓人瞭解到正常男性對於婚姻、性、國家機器、女性主義的真實觀點。從這個角度來說,這本書值得一讀,因爲它填補了我的空白,我是個“不倫不類”的女權主義者,並且只和少部分能夠正視“性”的女性討論過相關話題,並不瞭解男性的看法,這是很可憐的。此外,我驚喜的發現這本書裏的部分性的觀點是和波伏娃、上野等女權主義者相契合的,原來思想正常的男性是不會反對女權主義對歷史的推進的,不過我們依然要對他們的觀點保持懷疑和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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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藏書籍,強烈推薦給所有人看一看。 作者真是大智慧,很多觀點令人耳目一新,雖然過去多少年,其中的道理依然不減~ 從行文風格,可以看出作者內心是一位大愛,溫暖和情感細膩的人。閱讀此書,猶如當面聽一位慈祥的老者,和藹親切的聊天~ 全文乾貨爆滿,我劃線標記,基本上是從頭劃到尾。前面也是停了好長時間沒看書,我才發現動力的減少,就是因爲沒去看好書,好書是那種讓你只要開頭,就想追劇一樣,想看到底,還意猶未盡,甚至想通讀作者所有作品的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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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意思,在今天這個可愛的日子讀完了這本書。對於性與愛,我們是否能夠保持一種理性且溫柔的態度;是否能夠行使一貫自然且平和的行爲?這關乎於一個人【特別是男人】人格的卑瑣與否;情感生命的完成與否;自我認同的純粹與否。書中探討了性教育、婚姻學、愛情觀、性道德等…坦白的說,100年前的聲音依舊振聾發聵,使得我反思了、療愈了、也成長了。沒得說,520推薦~

★★★☆☆

只記住了婚姻唯一的好處是性行爲的合法

書籍信息

作者[英]伯特蘭·羅素
譯者孫樂
出版時間2026-02-02
分類社會文化-社科
格式EPUB
完結狀態連載中
章節數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