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蟄存
一個尋常的梅雨黃昏,下班男子在街頭偶遇一位避雨的少女。他撐開傘,鬼使神差地走近她,護送她走過溼漉漉的長街。 傘下的距離那麼近,近到能聞見她鬢邊的香氣;他恍惚覺得,她就是自己少年時代初戀的那個女孩。 他臉紅、心跳、編造藉口、反覆揣測她的心思,甚至開始幻想旁人的眼光——直到雨停,少女道謝離去,他悵然若失地回到家中,卻從妻子臉上再也找不到那個幻影。 施蟄存以綿密細膩的筆觸,將一場再普通不過的雨中同行,寫成了一篇關於慾望、記憶與自我欺騙的心理獨白。梅雨綿綿,傘下的那幾分鐘,究竟是一場豔遇,還是一次對婚姻與自我的隱祕逃逸?
施蟄存的《梅雨之夕》,是中國現代心理小說的經典之作。沒有曲折的情節,僅以一場都市梅雨傍晚的短暫邂逅,剖開都市人隱祕的內心世界,於平淡中寫盡人性的悸動與剋制,盡顯新感覺派文學的獨特魅力。 小說敘事極簡:下班歸家的“我”,偶遇雨中無傘的少女,共傘同行又匆匆別離。場景是上海北四川路一帶的梅雨黃昏。梅雨是貫穿全文的核心意象。纏綿的雨幕隔絕都市喧囂,既催生了心底的朦朧情愫,也成爲慾望與道德拉扯的背景。全篇以第一人稱聚焦主人公的心理活動,將弗洛伊德式的精神分析融入日常場景,把已婚男子心底細微的情緒波動,描摹得細膩入微。都市高樓、電車、摩托車與綿密雨水交織,爲人物瞬息的慾望和幻覺提供了現代性舞臺。幾乎無情節,而是以傘爲象徵的私密空間,大量使用自由聯想、感官細節與時間錯位,讓主人公的意識不斷在“現實—記憶—幻想”之間流動,引領讀者跟隨主人公的呼吸穿行雨幕,從而以意識流、象徵和氛圍營造,樹立了心理分析小說的範式,爲中國現代文學提供了新的敘事語法。 主人公面對陌生少女,不自覺生出欣賞與悸動,又被婚姻與倫理的枷鎖束縛,在幻想與現實間反覆搖擺。他將少女臆想成初戀情人,沉浸在短暫的精神逃離中,卻又始終被理性剋制,直至雨停人散,所有幻想歸於沉寂。 一場梅雨、一次傘下的同行,被作者昇華爲關於慾望、記憶和現代人孤獨的隱喻。已婚小職員的“我”,表面上是位守舊的上班族,而深層的“我”卻被陌生少女激活,投射出被壓抑的慾望和青春記憶。兩種自我不斷角力,表現爲“想送傘—怕熟人看見—幻想—猛然驚覺”循環。 “雨”既製造邂逅的契機,又象徵潛意識的湧動;燈光、霓虹與潮溼空氣強化了朦朧、黏稠的心理氛圍。而“少女”則是慾望的觸發器。她無名、無聲,只在傘下散發香氣,卻承擔了全部刺激源的功能。她的存在讓“我”暴露於弗洛伊德所謂“快樂原則”與“現實原則”的衝突之中。“妻子”的臉在結尾閃現,卻立即被幻影取代,提示主人公對婚姻失語、情感補償的心理需求。 施蟄存摒棄了傳統小說的戲劇衝突,只是以細膩的筆觸還原人性真實,平靜呈現都市人潛意識中慾望與道德的博弈,刻畫出平凡人內心欲說還休的惆悵與孤獨,展現了慾望與道德的拉鋸。文字清淡婉約,將心理活動融於雨景氛圍之中,朦朧又富有詩意。 短短篇幅,卻寫盡了人性的複雜與真實,揭示了都市人的孤獨與迷茫,以細微心事透視人性本真,用清淡文字勾勒精神困境。
第三種人|心理分析|弗洛伊德|漫遊者|張愛玲 施蟄存是二十世紀三十年代上海新感覺派的代表作家,擅長描寫現代人在都市中的孤獨感和疏離感,特別注重挖掘都市市民的深層心理世界,這種傾向最終發展爲他的心理分析小說的創作。與新感覺派的其他作家相比,施蟄存的小說雖然有着同樣鮮明的現代意識,但是敘事的技巧相對傳統些,節奏比較平緩,故事性較強,並且有一種懷舊的氣息和古典的詩情。他是最早認識到現代派是需要有中國特色的一個作家,並且付諸了實踐。 《梅雨之夕》是新感覺派小說中具有代表性和里程碑意義的作品,也可以說是中國真正的現代主義心理分析小說的開山之作,它所表現出的鮮明特色,都具有心理分析的典型性特點。 從20年代起,不少中國作家已經受到了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理論的影響,魯迅翻譯過廚川白村的《苦悶的象徵》,定義文學是“壓抑在無意識中的慾望通過藝術而宣泄”。(施蟄存有不少興趣點無意間與魯迅重合,關於弗洛伊德理論,關於魔幻歷史小說,關於北四川路……)魯迅短篇《肥皂》寫一個鄉紳看到女乞丐被人議論“咯支咯支”洗一洗就很好看,於是就買香皂給老婆,也是寫主人公不知自己的性壓抑。施蟄存的心理小說是擺明車馬、開宗明義,說明這是用弗洛伊德的理論寫小說。弗洛伊德認爲,潛意識或者說無意識是人自己不知道,但又影響着他行爲和心理的東西。我不知道的東西在影響我。我怎麼知道有影響呢?《梅雨之夕》通篇都在說:“我沒知道……” 還是劉吶鷗、穆時英喜歡的都市風景線,從公司下班撐傘走回家的男人,並不知道自己爲什麼喜歡雨中行。明的理由是坐電車周圍都是雨衣,寓所離公司又很近,走路可以看風景,這些都是理性意識到的雨中樂趣,但是樂趣背後有什麼?主人公“沒知道”。爲什麼不急於回家呢?沒有小孩焦急等他,太太可能已經做好飯菜,沒有期待家中溫暖?或者家庭太溫暖了,需要在路上透透氣?或者不想終日面對太太?甚至想都不敢想?自動壓抑了“不想”,是否婚姻常態——這不代表他不愛他的太太,怎麼可以不愛呢(這些是後來張愛玲《封鎖》處理的問題)。都市人至少有三種身份,在家是丈夫,在公司(單位、體制)是職員,但是在路上,潛意識裏是自由身份,或者說戴上了自由的面具。都市人和鄉村的人,最大區別就是前者不止一個身份。村裏人犯了個錯(比如王二和李嫂有一腿),就得揹負一輩子。而城裏人改過(改變自己)的機會多(受騙上當的機會也多)。也許雨中漫步回家就是一種第三身份的享受——另一層意義上的“第三種人”?這時“我”不是職員,“我”也不是丈夫,“我”就是一個“自由人”,一個“男人”(無意識中追求自由,並模仿“男人”的慾望)、一個“紳士”(“紳士”和“自由”其實也可以是面具),自以爲誰也不認識我,但誰也可以認識我。 主人公有這麼想嗎?小說沒有寫。小說只寫了他在雨中“且行且珍惜”。他覺得北四川路很朦朧,頗有詩意,這時有輛電車開來停住。“在車停的時候,其實我是可以安心地對穿過去的,但我並不曾這樣做。我在上海住得很久,我懂得走路的規則,我爲什麼不在這個可以穿過去的時候走到對街去呢,我沒知道。” “我沒知道”是頗彆扭的漢語過去式,說明作者是事後記述,其實是“我當時不知道”。不知道爲什麼不馬上回家,爲什麼還要在雨中欣賞街景,爲什麼還要在電車旁邊停下。其實,讀者都看得很清楚——這男人在無意識中盼望某種豔遇。可是他沒有這麼想,他也不敢這麼想,這種“無意識中盼望”是他的“超我”不允許的,也是他的“自我”不知道的。“我數着從頭等車裏下來的乘客。爲什麼不數三等車裏下來的呢?這裏並沒有故意的挑選,頭等座在車的前部,下來的乘客剛在我面前,所以我可以很看得清楚。”注意頭等車的乘客只是無意識的選擇:即使是“第三種身份”,階級意識也深入本我層次。 “第一個,穿着紅皮雨衣的俄羅斯人,第二個是中年的日本婦人,她急急地下了車,撐開了手裏提着的東洋粗柄雨傘,縮着頭鼠竄似的繞過車前,轉進文監師路去了。我認識她,她是一家果子店的女店主。第三,第四,是像寧波人似的我國商人,他們都穿着綠色的橡皮華式雨衣。第五個下來的乘客,也即是末一個了,是一位姑娘。她手裏沒有傘,身上也沒有穿雨衣……”喂喂,你在幹什麼?又不是等人,爲什麼這麼仔細地觀察頭等車下來的人?一個有傘的男人在注意一個無傘的姑娘。“她走下車來,縮着瘦削的,但並不露骨的雙肩,窘迫地走上人行路的時候,我開始注意着她的美麗了。美麗有許多方面,容顏的姣好固然是一重要素,但風儀的溫雅,肢體的停勻,甚至談吐的不俗,至少是不惹厭,這些也有着份兒,而這個雨中的少女,我事後覺得她是全適合這幾端的。”爲什麼事後才覺得?因爲作者想強調雨傘男當時並無採花動機。女人找不到人力車只好躲雨。此時“我”明明可以過馬路,“但我何以不即穿過去,走上了歸家的路呢?爲了對於這少女有什麼依戀麼?並不,絕沒有這種依戀的意識。”沒有依戀的意思不代表沒有依戀的無意識,這正是這篇小說的核心。“但這也決不是爲了我家裏有着等候我回去在燈下一同喫晚飯的妻,當時是連我已有妻的思想都不曾有。”這男人此刻把“丈夫”暫時丟棄了,“第三種人”入戲太深。“我不自覺地移動了腳步站在她旁邊了。”雨很大,有些淋着這美麗姑娘的衣角。女人是沒辦法,可這男的明明有傘怎麼也不走呢?等了很久,小說寫道:“我也完全忘記了時間的在這雨水中間流過。我取出時計來,七點三十四分。”“終歸是我移近了這少女,將我的傘分一半廕庇她……小姐,車子恐怕一時不會得有,假如不妨礙,讓我來送一送罷。我有着傘。”各位讀者,在你們的生活中有沒有這樣一個瞬間,你伸出傘或別人伸傘過來?“她凝視着我半微笑着。這樣好久。她是在估量我這種舉止的動機,上海是個壞地方,人與人都用了一種不信任的思想交際着!”(這正是劉吶鷗所謂“餓鬼似的都會”的本質,到處是機會,到處是陷阱,到處可以改頭換面,到處可以重新做人)。 “於是她對我點了點頭,極輕微地。——謝謝你。朱脣一啓,她迸出柔軟的蘇州音。”接下來他們並肩雨中行,“她是誰,在我身旁同走,並且讓我用傘廕庇着她,除了和我的妻之外,近幾年來我並不曾有過這樣的經歷。”主人公本質上還是住家男人。“我的鼻子剛接近了她的鬢髮,一陣香。無論認識我們之中任何一個的人,看見了這樣的我們的同行,會怎樣想?……”理智馬上清醒,回到世俗的處境。“我將傘沉下了些,讓它遮蔽到我們的眉額。”之後有兩個小插曲,一是“我”覺得這個女子很像自己14歲的初戀少女(用理性來合理化自己的本能,爲荒唐行爲尋找理由)。二是看見路邊一個店裏的櫃子裏有一個女子,“突然發現那個是我的妻,她爲什麼在這裏?”當然這是幻覺,透露主人公無意識的恐懼。基本上,人的幻覺,夢想是外衣,恐懼是內核。人的行爲,貌似追逐理想,其實逃避恐懼。前者是生育本能,後者是生存本能。 走在馬路上的男人(其實女人也一樣),自以爲擁有公司、家庭之外的第三種身份,其實職業和家庭早已植入他的無意識,制約他短暫的“自由”追求。文壇上的作家也一樣,自以爲是“第三種人”,其實“左傾右翼”也時時影響着他的獨立選擇。 兩人一路沒說幾句話,問了姓氏,“我”又幻想這個女人像日本畫《夜雨宮詣美人圖》,仔細近觀女人的容顏,鼻子、顴骨,又覺得不像,也不似自己的初戀女伴。這時“我忽然覺得很舒適,呼吸也更通暢了”。這其實是一個無意識當中被壓抑的慾望釋放進化的過程。終於雨停了,女人說“謝謝你,不必送了”,我也只好禮貌告別。記住,第三個身份要扮演“紳士”。可是回到家裏叩門,卻聽到那少女的聲音,奇怪,她怎麼會在這裏呢?——其實是恐懼追隨着他。門開了,像是路邊見過的女子,其實是妻子。“妻問我何故歸家這樣的遲,我說遇到了朋友,在沙利文喫了些小點,因爲等雨停止,所以坐得久了。爲了要證實我這謊話,夜飯喫得很少。” 嚴肅認真或者缺乏安全感的妻子們,也許會指責丈夫們花心、渣男或“精神出軌”,但這只是都市人無聊的生活常態,在體制和家庭之間用第三種身份短暫掙扎遊蕩(也是“第三種人”在“左翼”與“右派”之間尋找假想的自由)。男女平等,左右爲難。主啊原諒他/她們吧,他/她們當時不知道自己要什麼,在做什麼。我們現在也未必知道我們究竟要什麼,究竟在做什麼。 通過潛意識探索人性,是施蟄存心理分析小說的追求,結尾談談《梅雨之夕》的藝術特色。 首先,在藝術表現形式上,竭力模仿西方意識流方法,打破故事情節結構作品的傳統方式,把筆觸深入到人物的心理意識,大量採用自由聯想和內心獨白,極有層次地、立體地展示了男主人公的心靈歷程,從欣賞、注意、好奇、旁觀到憐惜、關心、疑慮、羞赧,當她再次傳來心靈的信息,露出微笑時,他終於鼓起勇氣去幫助她。這個細微曲折的人物心緒的變化,造成一種若即若離的情感聯繫,韻味綿長。其次,在人物意識流動中,把思想和感情,回憶與印象,想象與幻覺全部奇妙地糅合在一切,深層地開掘出人物的潛意識。當男女主人公在浸染着桔黃色燈光的迷濛雨霧中並肩而行時,一種新奇的感覺使他陶醉,超常的喜悅和激動引起了他心理感覺的錯位,直到與少女分手之後,纔開始從錯覺中走出來。第三,運用弗洛伊德學說進行人物塑造,突出了以性衝動爲主要內容的潛意識在生活各個領域中的作用,小說中的男主人公雖然結過婚卻對別的女子充滿了新的慾望,由於“力比多”的驅使以種種方式去尋求慾望的滿足,小說十分細膩地表現了人物這方面的心理活動。第四,作者有意把西方新的創作方法,納入現實主義的軌道,做到了中西結合,一方面表現出了主人公潛意識傾倒於對美麗女郎的追慕,帶有現代心理小說的色彩,另一方面,主人公又能夠“發乎情而止乎禮”,明顯地帶有傳統文化的基因。心靈的自由跳動與強烈的自控意識相交叉,正是中西兩種文化相撞擊的反映,也是施蟄存新感覺主義小說的一大特色。 女性的聲音在這些作品中無疑處於被壓抑的狀態,來自城市的男性漫遊者拒絕傾聽她們的任何傾訴,自顧自地沉浸在個人的想象中;同時她們對這些處於癲狂狀態中的男人也無法理解。“漫遊者”和“善女人”間的交流由於漫遊者的精神失常而被打破,後者成爲前者恐懼的誘因,這種恐懼源自對異質性文化空間的隔膜,相互間的惡感使得彼此心存芥蒂。 總之,施蟄存所提供的“漫遊者”形象的意義在於,這些知識分子有着明確的現代都市的文化背景,他們看待問題的眼光和感受事物的方式與以往知識者的情形截然不同,他們給中國文學的鄉村敘述模式提供了一個在本質上完全不同的文化參照系,與以往知識者形象在文本中傳達出的對鄉村中國愛恨交加的感情不同,“漫遊者”給我們帶來了冷靜、從容的關照距離和揶揄而頹廢的接受心態。另一方面以現代都市爲寫作對象,劉、穆偏重的是外在的質感,而施蟄存真正賦予了現代都市以內心深度。無論從哪一個意義上講,施蟄存都是當之無愧的現代都市敘述模式的開啓人。
從目前來講,作爲一個女性,我只能在他優美的文字和模棱兩可的感情中反覆橫跳。 文字寫得真是非常美。 思想讓我始終無法認同。 試想,剝開文學美這層巧言令色的外衣,這個主人公又是怎樣的呢? 自己有傘,卻站在姑娘身旁不走,整整一個小時,放在現實中女孩一定會非常害怕; 姑娘自始至終都不知道他在想什麼,如果知道的話會怎樣呢?一定會非常憤怒。她在這場男主人的意淫中始終沒有被當作一個人、一個獨立的個體來對待。 她身上散發的香氣不能爲她的生活增加意趣,能增加的只有一個男人無意識感情的投射(真的無意識嗎?)她是誰的替身?他的初戀情人?他的妻子? 她長着姣好的面容,因爲不符合感情投射了就要被進行外貌評價嗎? 她只是下雨天沒有傘,不得已與陌生人共撐一把,就要被當作這個陌生人的妻子或情人嗎?甚至這個陌生人還爲此洋洋自得。 而他的妻呢?我只覺得她可憐,做好一桌子飯等着他回家,卻被他拿來作別人的替身,被他欺騙。 希望有一天,女人這樣想的時候也可以被如此包容的對待。(當然,這種有病的自戀與自我中心主義沒有什麼可提倡與辯護的。)
在文學史上,這是新感覺派的前衛作品,很認真剖析了梅雨之夕時一位中年男人的心理活動,很成功。 但拋開這些不講,作品透露的感情我都不敢苟同。 小說大概分爲兩部分,第一部分是遇見少女之前,細細道來了自己雨天撐傘的感受和對路人不同出行方式的看法,最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他說慢慢在雨中與世界隔開,最後不過溼掉一雙襪子,不明白路人爲何那麼厭惡。當然是因爲不想洗襪子啊!!!!!!在小時候也愛撐傘在雨中慢慢走,因爲襪子不用自己洗,而你現在也有老婆給你洗,所以不用考慮後續的事情。而且總是有意無意流露出一種悠閒的高高在上之感吧(真實的感情,也是成功之處)but i don't like it.整體觀感有點像悠閒中產的無病呻吟。 第二部分是在車站遇見少女以後,莫名其妙的搭訕,有極高自知之明的油膩,又因爲總是把自己代入女孩子感到生理不適。(再次,精神上細緻刻畫自己,文學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 總之在寫法上是成功的,但流露出來的一切實在沒啥有用的,白白難受半小時
主角自作多情,文風矯揉造作,情節道德不多。 按照我的閱讀習慣,文學與道德不是完全對立。評判的關鍵不在於作品是否觸犯了道德,而在於它的文學性能否超越由此引發的道德不適。若文學性足夠高超,它本身就能達到一種超越道德的審美體驗,原有的道德評判框架暫時退居次位,不適感被淡化或轉化。反之,如果作者筆力不足,無法用文學性來支撐包裹故事,那麼道德上的不適就會反客爲主,這時,作品就顯得冒犯、輕浮甚至粗鄙。這裏我要批評,因爲作者傳遞了凝視和精神出軌卻沒有完成好藝術應有的轉化工作,文字矯情以至越界。
一個尋常的梅雨黃昏,下班男子在街頭偶遇一位避雨的少女。他撐開傘,鬼使神差地走近她,護送她走過溼漉漉的長街。 傘下的距離那麼近,近到能聞見她鬢邊的香氣;他恍惚覺得,她就是自己少年時代初戀的那個女孩。 他臉紅、心跳、編造藉口、反覆揣測她的心思,甚至開始幻想旁人的眼光——直到雨停,少女道謝離去,他悵然若失地回到家中,卻從妻子臉上再也找不到那個幻影。 施蟄存以綿密細膩的筆觸,將一場再普通不過的雨中同行,寫成了一篇關於慾望、記憶與自我欺騙的心理獨白。梅雨綿綿,傘下的那幾分鐘,究竟是一場豔遇,還是一次對婚姻與自我的隱祕逃逸?
梅雨淅淅,街燈昏黃,紅裙少女與我共站屋檐之下,只有我手頭的這一把,恰巧可以容納兩個人的黑傘。 撐傘屬實是一件特別浪漫的事。傘外世界是冰涼的雨,只有這三寸空間是我爲你撐起的溫存,爲此我願意傾斜傘柄,把半個肩頭留給梅雨。 我無數的內心聯想與衝動,匯成的只是一句禮貌疏離的搭訕。你永遠不會知道同路的這十幾分鍾裏,我有多少心動。 我們共同擠在一把傘下,兩肩被迫着相貼。也許我們此生不會再遇見,所以這是我能夠與你擁有的最近距離。我願意相信,在陌生路人的揣測裏,這一刻我與你是夫妻或是情人——只要這樣就足夠了。爲此,哪怕我褲腿捲上泥水,肩頭被打溼,我仍希望這場雨可以一直就這樣下下去,讓我好有理由把你送到家門口,再和你更進一步。 梅雨洗去了外界的喧囂,在這一刻裏,世界只有我,和我想象中的你。
一場梅雨黃昏的短暫同行,一段傘下曖昧的心理漫遊,在慾望與現實的縫隙裏,道盡都市人隱祕的內心逃逸與自我欺騙。
大概是先入爲主的關係,在看這本書之前,就已經把《梅雨之夕》歸入“1930s”“施蟄存”“新感覺派”“現代心理小說”等概念中,與其說是單純地進行閱讀體驗,不如是印證腦中已有的論點。如果以文學史的視角來看,對這本書可能會多一些理解。不可否認,文中“我”的心理是極度矛盾糾葛甚至有些醜陋,而他對陌生姑娘的臆想會使人產生極大不適。但作者也並無遮掩美化之意,真誠又殘忍地將一個生活在都市的男性的心理活動全部展現在讀者面前。尤其是當他決意爲女生打傘以及打傘之後的內心活動更是像那潑天淫雨,傾盆而下,幾乎要把人淹沒。 而書中的評論同樣聲勢浩大,衆口一詞。當然可以爲我們思想上的進步而歡呼,這是完全正確的,是歷史的必然,我們批判歷史中的《梅雨之夕》,我們也將成爲歷史。 支持所有人用女性主義視角進行文學鑑賞,但我仍然認爲女性主義在文學中只是一種批評方法,解讀和欣賞文學可以有很多角度,沒有什麼高低優劣之分,不需要全然否定或全然肯定,也不需要必須“正確”。 有時候在想是不是教材看多了,對這些寫入文學史的作品過於敬畏,以至於做不到像其他人能夠暢快地表達自己的想法甚至批判一位著名的作家。那麼我想,拋開“施蟄存”和性別立場,這本書能觸動我的,是作者極致的坦率與坦誠。
啊,施先生這篇寫的真好,黃昏,江南,梅雨,雨巷撐傘的情節發生在多少人年少的綺夢啊,硃砂痣、白月光,何必這樣奔逃呢,怦然的心動到老到死亦不能免。 想起費孝通在《生育制度》裏說“我們這一生不可能只愛一人”,精神出軌對有一類人來說可以是無法或缺吧,封閉的寂聊的生活只能靠這些活水微瀾而存續着。 一覺醒來,幻影如夢,唯餘悵然。前路也是在下着雨,在一次又一次的悵然之中,人生就這樣慢慢地淋到地上,一晃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