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龔志
本書解讀了電影《少年Pi的奇幻漂流》,講述印度少年皮辛・帕特爾遭遇海難後,與孟加拉虎理查德・帕克在救生艇上共度227天的奇幻漂流。影片構建雙重敘事,動物故事背後暗藏人性真相,探討信仰、生存與故事本質,成爲融合技術與哲學的影像傑作。
這本“電影《少年Pi的奇幻漂流》深度解讀“,還有幾個可以補充的地方: 一、影迷解讀出的第三個故事 關於第三個更殘酷、更絕望的故事,這本書中沒有寫。看完這第三個故事的解讀,再看原著小說的獻詞:“獻給我的父母和兄弟”,不寒而慄。 網上有腦洞大開的影迷,看完電影,解讀出第三個少年Pi無論如何說不出口的故事——小船上的殺戮,竟是少年Pi自己一家人的故事:父親和哥哥,對應斑馬(斷腿的水手)和鬣狗(法國廚子)。這第三個故事的詳解,還有幾個不同版本,可以自己去網上搜索,這裏就不詳述了。這第三個故事,並不是空穴來風,從電影細節看,還真像這麼回事。 俄國作家安東·契訶夫的著名敘事原則,“契訶夫之槍”(Chekhov's Gun)說:故事中出現的每一個元素都必須對劇情有用,不能做無用功。如果劇作家在第一幕的牆上掛了一把槍,那麼在後面的劇情裏這把槍就必須發射;如果它根本不會開火,就不應該把它掛在那裏。 相比第二個全都是人的故事,更難以接受這個一家人的故事。除了佩服作者、導演和影迷的腦洞之外,也感到深受打擊。就像書中說的:“我身上沒有一處受傷,但我從沒有經受過如此劇烈的痛苦,我的神經從沒有被如此撕扯過,我的心從來沒有如此疼痛過。”如果說第二個全都是人的故事,述說了這個世界和人性的血腥與殘酷,那麼一家人的故事就把矛頭指向人性的更深處,把最親密的人類情感——親情、友情、愛情全都撕碎了。簡言之,第二個故事還可以把大部分罪責推脫給“壞人”,第三個故事就直指人心,使少年Pi無可推諉。 二、面對女友,少年Pi更加無地自容。 電影中,女友角色的添加是編劇和導演的神來之筆。Pi 說:我不記得我們(他和女友)是怎樣道別的。最後面對調查員的詢問是否要回印度,Pi說:“不。那兒沒有我的任何東西了,只有傷心的回憶。”事實上,女友捨棄了原生家庭,犧牲了自己原有的一切,追隨愛情和男主角。最終卻像小老鼠那樣,被老虎吞喫了。沒有女友,Pi之前的殺人還勉強可以說是激情殺人。而面對最後殺害女友的行爲,少年Pi無可辯駁。求生的渴望,迫使他壓制感情、違背信仰,甚至打破自己曾經堅守的倫理道德。 後來Pi 給兒子取了他哥哥的名字,給女兒取了近似女友的名字——兩個被他親手殺害的人的名字。或許,他在心底深處,期盼他的親人、他的信仰與道德都能重生吧。 三、野獸和神靈的博弈 原著中,少年Pi在漂流之前,有大段描述:講述了他對各種信仰和科學的認識,有對動物學知識的學習,還有各種心理活動的描寫。這些電影無法用畫面一一呈現,但並非多餘。在後面的掙扎求生中,他的各種認知起到了作用,也使他的思想處於拉扯和爭鬥中。無論有沒有看過電影,都推薦讀一讀原著《少年Pi的奇幻漂流》。 亞里斯多德說:“離羣索居者,不是野獸,便是神靈。”在漂流的過程裏,Pi獨自一人,在內心的野獸和神靈的搏鬥中掙扎求生。 四、什麼都信,等於什麼都不信 少年Pi有那麼多信仰。其實,他並不是真正全都相信。因爲不同信仰之間有矛盾和衝突。如果說他相信,那麼他也只是選擇在某個時刻相信某種信仰中的某一部分,而且都是拿來作爲支撐和辯解自己行爲的工具。他的信,並非真正的信仰,而是“急來抱佛腳”。 五、喜歡與相信,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 原著中對少年Pi的評價是:“非常瘦,非常固執,非常聰明”。 結束漂流之後,面對調查人員,Pi說:“在兩個故事裏船都沉了,我的家人都死了,而我在忍受痛苦折磨。”然後,他反問:“既然在你們看來這兩個故事沒有什麼事實上的不同,而你們又無法證實這個問題,你們更喜歡哪一個故事?”實際上,Pi在偷換概念:他用“喜歡”替換了“相信”。 喜歡,更多偏重情感。Pi引導調查員選擇一個情感上更容易接受、更有利於自己的故事。 而能被相信的,纔是真相。“信以爲真”,就是認爲是真實的,才相信。 有人說,我不喜歡,所以不相信。這樣的因果關係不成立。有許多真實的事情都不討喜,但正因爲是真實的,所以我們不得不相信。 認爲是真實可信的,並且相信能夠引領自己,使自己變得更高尚、更美好,值得仰視的,纔是信仰。 但願心有猛虎,細嗅薔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