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爲加強法制宣傳,迅速普及法律知識,服務於我國民主法制建設,多年來,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每年定期審議通過、修訂的法律,全品種、大規模地出版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系列法律單行本。2016年制定環境保護稅法時,遵循“稅負平移”原則,僅將之前已徵收排污費的苯、甲醛等18種揮發性有機物改徵環境保護稅,有必要將揮發性有機物全部納入環境保護稅徵收範圍,同時堅持積極穩妥推進,先授權開展試點,積累經驗後再全面推開。此次修正草案包括1條,主要是授權國務院對排放環境保護稅法所附《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表》規定以外的揮發性有機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開展徵收環境保護稅試點工作,並制定試點實施辦法,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同時規定國務院自試點實施辦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內,就試點情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並及時提出修改法律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