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燦發
《生態環境法典》生效後,單位和個人最關心的是自己被該法典賦予了什麼職能,享有什麼權利,承擔什麼義務,違法後會承擔什麼責任。面對5編59章1242條的規定,許多單位和個人都會茫然無措。本書針對各單位和個人的困惑,將國家、各級政府、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的職責、權力、權利、義務及其違法責任,進行系統梳理和分析,讓各法律關係主體對自己的依照《生態環境法典》可以做什麼、能夠做什麼、不能做什麼,有一個清楚的瞭解,以便使政府及其各部門各司其職、各企業事業單位與個人各歸其位、各盡其責、各避其險、各獲其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