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威廉·薩默塞特·毛姆
《克雷杜克夫人》是毛姆筆下極具現實諷刺色彩的短篇小說。 故事圍繞主人公克雷杜克夫人展開,她出身普通,憑藉精明與世故,在社交圈中步步經營,一心攀附上流階層,極力僞裝出優雅體面的模樣。她深諳人情冷暖,善於利用身邊人的關係爲自己鋪路,表面熱情友善,內裏卻滿是功利與算計。生活裏,她刻意迎合世俗眼光,維繫虛假的美滿表象,漠視真實的情感與本心。 毛姆以冷靜犀利的筆觸,刻畫了這位女性虛榮、趨炎附勢的人性弱點,借她的人生軌跡,撕開當時社會浮華外衣下的虛僞世態。小說沒有激烈衝突,卻於日常細節中鍼砭人性,道盡名利場里人們的掙扎與盲從,也是毛姆對世俗虛榮心態的經典描摹。
本人讀過毛姆《人性的枷鎖》,《刀鋒》,《尋歡作樂》等作品,都愛不釋手,唯獨這本《克雷杜克夫人》,時常讓人讀起來感覺很累,也許是因爲時代的侷限性,對女主的心路歷程很難產生共鳴。 這本書微信推薦值達到90%+,但每一章幾乎都只有一人點贊,這是一個很奇怪的現象。 從愛情及婚姻的角度出發,本人仍然推薦女性讀者閱讀此書,以免重蹈伯莎的覆轍,整日沉迷於追求虛無縹緲的愛情,而葬送了自己的人生。
毛姆的書我看過的很多,這本書是其中讓我最印象深刻的。 伯莎從伯莎轉變爲克雷杜克夫人的這一過程無疑是美好的,她的心中充滿對愛德華的熱情,她的身周也充滿着他人的鼓勵,一個小姐與一個佃農的愛情故事在別人眼裏不符合情理卻又有趣得多,所以她義無反顧衝向了愛德華。 事實上,愛德華的確接住了伯莎,然而他的言語行爲終於讓讀者不得不承認,他至多是一個好人,不是一個好的丈夫。伯莎滿懷的熱情與愛讓他覺得厭煩。所以當愛德華將他的妻子比喻成動物時,事情就開始變味兒了。伯莎不滿於愛德華的一意孤行,愛德華則始終固執,甚至開始幻想着權利與控制。 這是富有悲劇色彩的,隔閡變深,當愛德華最終因爲固執己見而摔死時,伯莎流淚了,流的淚卻不屬於愛德華——那具不完美的,臉是豬肝色的屍體。她可以歡呼了,她終於解脫並自由了,然而她怎麼不笑呢,她怎麼需要靠一遍遍重複愛德華已經不是原來的他了才能讓自己不羞愧呢? 這本書告訴我們做一切事情前都別因爲衝動而毀了自己的一生,請你確保可以爲自己的決定買單...
人總在別人的眼光裏搭建自己的牢籠,以爲攀上高處便是體面,卻不知那層精心粉刷的牆皮,隔絕了風聲也隔絕了真心。我們習慣用熱鬧掩蓋荒蕪,用客套代替溫度,彷彿只要演得足夠逼真,連自己都能騙過。可所有違背本心的迎合,終會變成迴響在寂靜裏的空洞。原來最深的孤獨,不是無人相伴,而是活成了一副僅供展覽的面具,連呼吸都帶着討好的重量。世人忙着在名利場裏校準座標,卻忘了低頭看看,自己早已在盲從中弄丟了靈魂的紋路。
貴族少女伯莎單純而富有熱情,渴望甜蜜的持久不變的愛。她與佃農克雷杜克的婚姻,在衆人的一致反對下,奠定了悲劇的結局。 其實這份婚姻本身並沒有什麼錯,彼此相愛的兩個人在一起,又有什麼不對呢。只是伯莎的天真浪漫,與克雷杜克的現實與冷靜,形成了婚姻裏的雲間與地上的反差。伯莎小女人一樣的思想,讓她很難融入茶米油鹽的實際生活。她時不時地就要吻,就要抱,對丈夫的極度依賴,其實已經影響了婚姻裏兩人的正常生活。 在這方面克雷杜克的表現並無不妥,只是因爲出生原因,在思想和行爲上更粗俗一些,而這正是伯莎小姐最初看中的。 真的想說,婚姻不是過家家,不是時時刻刻甜蜜,婚姻需要經營,更需要有勇氣,面對平淡的日常,還有彼此的信任和理解。
人在年輕的時候很容易一見鍾情,被對方身上某些細微的東西所吸引,但親愛的,那不是愛情。經歷過婚姻才懂得,好的夫妻關係應該是你說我懂,沒有話說時也不會讓其中一方感到不舒服,是彼此的互動,是互相接得住彼此,而不是南轅北轍。伯莎婚姻選擇是可悲的,還好,毛姆最後給了男主那樣的結局,讓伯莎在三十歲出頭的年紀可以重獲自由,但感覺伯莎的心已經熄滅了。
富家女主伯莎帶着滿腦子浪漫幻想,不顧一切下嫁樸實老實的農夫。她以爲爲愛放下身段就是純粹的愛情,心甘情願依附對方,把婚姻當成人生全部寄託。 可現實狠狠打臉:老實、安穩、無害的伴侶,恰恰最能悄無聲息耗盡一個人的靈魂。丈夫勤懇過日子,卻完全沒有精神世界,不懂她的細膩、浪漫與孤獨。兩人朝夕相守,生活毫無波瀾,精神卻徹底隔絕,是最極致的無話可說。
《克雷杜克夫人》最令人不安的,並非夫人的虛榮與算計,而是那份清醒中的自欺。毛姆的高明在於,他並不批判她的攀附,而是冷眼旁觀她如何將表演內化爲本能,直至真假難辨。她不是被浮華吞噬的犧牲品,而是一個主動選擇在虛妄中棲身的聰明人——這種對自我命運的掌控,恰恰成了她最深刻的悲劇。當面具長成血肉,連孤獨都成了精緻妝容的一部分,這纔是毛姆對人性的最鋒利一刺。
這是我看的毛姆的第一本書,看完這本書之後我感覺我愛上毛姆了,好會寫,文字描寫令人動容,具體而又具有氛圍感,將情緒烘托得恰到好處,而並非詞藻堆砌,以普遍的意象暢寫生活景象,讓我完全置身其中。 我覺得伯莎最開始愛上克雷杜克只是因爲他的外貌的確好看,身體強壯,伯莎當時屬於孤獨缺愛的狀態,就小圈文化來說,伯莎是個Sub,她渴望被這樣強壯的一個Dom掌控,到後來,她試圖馴服愛德華,使他成爲自己幻想中的能夠掌控自己讓自己精神上得到滿足和愛的Dom,但最終失敗放棄。 克雷杜克的態度在婚後只是有些忽略了伯莎而已,並沒有態度大轉彎什麼的,他更在意現實,農場工作,人際交往這些,他的本性一直如此,只是伯莎一開始一直沉浸在自己的幻想裏,並沒有發現。 故事的結局是克雷杜克騎馬當場死亡了,不聽勸的下場,我挺好奇克雷杜克當時騎馬將要跨過去的時候卻拉住馬的時刻在想些什麼。故事結束伯莎並沒有得到她想要的生活,她想要愛情,她渴望的生活是時時刻刻感受到愛,想要Dom時時刻刻陪伴自己掌控自己,結局卻仍然只有她一個人,和書本,或許她的心境改變了不再渴求愛,或許也沒變,只是更加平靜。 伯莎的悲劇,主要責任在二人還沒有建立深刻的瞭解就匆匆結婚,這是兩人共同造成的結果,他們不合適,天性如此,卻在婚後才發現,太晚了。這裏毛姆可能是在批判當時階級制度和婚姻制度吧,階級的原因讓兩人一個渴求精神上的富足,一個無比重視現實物質,當她發現丈夫精神上貧乏不已時,她感到難堪,爲當時那麼深愛着愛德華的自己感到羞辱。 這個破敗的老宅象徵着伯莎心中的“家”的形象,充滿着愛,即使破舊但是親情愛意仍在,她爲此感到幸福。新農莊大修整即使看起來很新,但伯莎知道,這個地方是缺乏所謂的愛的。 伯莎只是愛一個形象,愛她幻想中的帥氣強壯Dom形象,她還沒有認清現實,一直被蒙在自己的幻想裏。 而那個十九歲的少年,伯莎最終還是放棄了。伯莎在這個少年身上感受到了愛,她真正感受到被愛着的感覺,她爲此感激不盡。放棄是因爲她在他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他或許也只是沉浸在自己的幻想裏,現實是殘酷的,伯莎終於意識到這一點,於是燒了信,走向現實裏的新生活,不再渴求什麼,只是不停地看書,心境變得更加平靜。 她成長了,回到萊依府邸之後一開始她無聊得想死,後來漸漸沉浸書本,變得平靜。伯莎本來就是一個很優秀的女性,博覽羣書,周遊各國,和萊依小姐是一樣的,唯一不同的是她心中一直缺愛,她一直渴望愛情,我印象很深的是伯莎當時說把什麼事情都交給愛德華掌控,但她說的其實是一種精神上的凌駕來讓她自己爽,而愛德華僅僅從物質層面掌握一切讓周圍的僕人只聽愛德華的,一家之主,讓伯莎覺得自己沒有尊嚴。 精神契合是理想,但認清對方永遠無法契合,纔是生活的真相。
毛姆太會寫戀愛腦了,總結起來就是高自尊低需求的務實主義者與低自尊高需求的浪漫主義者結婚,後者是多麼的痛苦。身處於同一段婚姻關係的愛德華和伯莎,有着截然不同的人生體驗。物理學上“力的作用與反作用”的概念無法從客觀事實類比推理到主觀的感情體驗上。 伯莎看似嫁給了一個所有人都稱讚的好男人。但愛德華的“好人”“善良”都及其虛僞和自負。他就是要做他人勝讚的好人來掩蓋冷漠自私的人格底色。他愛這種勝利,他滿足於這種勝利。他幾乎所有的利他行爲,都是自我陶醉“我很好我很正確看我多厲害”的精神高潮。不然怎麼解釋他一邊關心生病的母牛,一邊漠不關心難產的妻子。不然怎麼解釋他擔心鄰居家的小姐淋雨卻不在乎伯莎戰勝心理的困境。不然怎麼解釋他在乎和他人的約定卻全然忘記伯莎的期待。他可以爲花草樹木小雞小狗付出時間和心力,然後把所有的忽視都給了伯莎。在婚姻裏當個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務實主義者最輕鬆不過。這樣一個反覆在“好”與“不好”中游離的人,比純粹的壞人更讓人痛惡。 anyway還好愛德華死得早,不然我真的要被氣死。這算不上書評,一個讀者單方面對男主人翁的咒罵。
伯莎,一個貴族小姐,她愛上了一個普通的農民,並比較順利的嫁給了他。不同的階層,不對等的愛,在她單方面全情投入下逐漸消耗殆盡,起初克雷杜克就是她的全部,她依附於他,他就是她的命,她的呼吸她的每根毛孔好像都爲他而生,愛他,就是她的一切生活。 帶着強大的濾鏡,他無比尊崇他,他那麼完美,以至於她時時刻刻都離不開他,🉑他的丈夫呢,在他心裏,她就和其他人沒差別,她只是他名義上的妻子,換了其他人,也一樣,他對她的愛有種陌生人的冷漠,在她難產的那個晚上,他可以心安理得的睡着,在她難產失去孩子後,身心陷入低谷時,她希望他陪着她,可克雷杜克還是出去赴約了,爲了在別人面前保持他那近乎完美的形象,而不顧她的奔潰和歇斯底里。 愛情此時,在伯莎心中有一點褪色,可還是抵不過心中的執念,所有的細節都在吞噬一切的幻想和美好,她第一次選擇了離家出走,逃離是短暫的,反覆掙扎,又回來,再到希望落空,一瞬間清醒,原來他又老又醜又粗俗。難以想象的厭倦和噁心襲來,她再一次徹徹底底的逃離。 後來,她遇到了愛她的人,雖然沒有結果,可那一段彼此拉扯的幸福在記憶中被深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