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曉鋒
分散型民事執行程序是英、法、德等歐洲國家司法制度演進的歷史產物,也是我國民事執行制度近代化的起始參照。在執行權內分“內分”、“外分”相持不下的今天,它不僅是一種緩和分歧的內在方案,更是一種改良我國執行程序結構的有效路徑。本書在堅持傳統執行員制度的基礎上,提出了“首次網絡執行+財產調查+線下再次執行”的“三階式”改革構想,希冀在吸收前期執行體制改革成果的基礎上,通過將財產調查程序從執行程序中剝離並引入“分散型”程序的合理要素,實現我國執行程序的法治化以及國家、社會和當事人程序權責的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