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安東尼·伯克萊
鄉間聚會中,一羣人玩起“謀殺推理”遊戲,有人扮死者,有人扮兇手。遊戲散場之際,兩聲槍響突然響起——扮演死者的人竟真的被殺! 警方高度懷疑兇手扮演者平克頓爲真兇,百口莫辯之下,平克頓求助於偵探謝林漢姆。隨着調查深入,賓客之間的祕密戀情、舊日恩怨和複雜動機一一浮現…… 重重機關,步步設局,本格推理史上的實驗性傑作,拍案叫絕的多重反轉。
安東尼·伯克萊的《第二槍》是一部令人拍案叫奇的傑作,它徹底顛覆了我們對偵探小說的閱讀期待。 小說開始之前,作者借“致A.D.彼得斯的一封信”闡述了自己這篇小說的寫作方向:“在人物塑造與氛圍營造上下功夫。”所以,“比起破案故事,它更像一則謀殺故事。” 小說始於明頓谷農場的一場宅邸派對。一羣性格各異的客人聚在一起,玩起了一出"假扮謀殺"的遊戲——由偵探小說家約翰·希利亞德設計劇本,衆人各司其職,扮演有動機的嫌疑人。然而當第二聲槍響真正傳來時,"扮演受害者"的埃裏克·斯科特-戴維斯已經倒在血泊中。 這一次,沒有重來,沒有NG。 伯克萊最精妙的設計在於敘述視角:全書以西里爾·平克頓的第一人稱展開,而這個"我"從一開始就坦白——他正在被懷疑謀殺。讀者被迫進入一個可能犯罪的頭腦,跟隨他觀察、判斷、自我辯解。這種敘事策略大膽而危險,它將傳統推理小說中作爲"解謎工具"的偵探視角,翻轉成了作爲"謎題核心"的罪犯視角。 小說中的人物羣像堪稱英國鄉村社交圈的微縮標本:精於算計的女主人埃塞爾、憨厚卻敏銳的農場主約翰、風情萬種的西爾維婭·德·拉威爾、粗鄙卻致命的埃裏克、叛逆的阿莫瑞爾、羞澀的艾爾莎……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祕密、慾望和動機。當"假裝謀殺"的遊戲與現實中的死亡交織,真假之間的界限變得模糊而令人不安。 伯克萊的文字冷靜、剋制,帶着平克頓特有的迂腐與自嘲。這種敘述聲音本身就是最大的魅力——一個戴着夾鼻眼鏡、自詡理性卻不斷暴露內心波瀾的中年紳士,以其獨有的方式講述着一個關於嫉妒、保護、救贖與愛情的故事。 這不是一本提供簡單解謎快感的推理小說。它更像一面鏡子,映照出人性在極端情境下的複雜與矛盾。當你合上書頁,真正縈繞心頭的不是"誰是兇手",而是"爲什麼他會這麼做"。 這正是伯克萊想要提出的問題,也是這部經典超越時代的理由。
讀到結尾只想說好好好知道你有個好老婆了閉嘴吧平基! 本來被作者耍了就煩,這下更是給空氣兩拳。 今年到現在除了重溫阿加莎,就沒讀到過幾本特別喜歡的推理長篇,安東尼•伯克萊這本《第二槍》算是能到7分右,記錄一下。 故事很簡單,要素也很齊全。有一個大家都不喜歡的惡人,有幾位很有名氣的偵探小說家,聚會前還有人提議要不我們來演一齣戲,讓小說家們盡情推理吧! 看得我直樂,擱這召喚死神呢… 尤其正文是第一人稱敘事,他還自述有好感的姑娘前頭剛和這個不受歡迎的壞蛋訂了婚。 很難不懷疑他的敘述裏有偷摸藏點什麼重要信息,但如果作者真把關鍵線索捂嚴實了不說,那我肯定會狠狠給這本一個不及格,畢竟讀的時候就愛整點推理和作者博弈。關鍵信息藏起來不告訴讀者,讀者肯定猜不到,還不是作者愛咋編咋編,這就不是個公平遊戲。 類似作品以前讀過,讀完就純生氣去了也是。 還好,基本信息都在一次疊一次敘述中給全了,還排除了幾個無關或者假線索,讀一半基本能猜出來大概,但很容易被作者敘述方式矇騙。 有感興趣的朋友建議是不要相信作者,他賊壞。 很多反轉,但印象很深的段落不在真相揭露時刻,而是平基以爲自己要被摁死在被告,結果阿莫瑞爾神一般出現把他撈了出去——說是滑稽,但你的表達愛着他,傻姑娘。 以及平基真的被“踢”去求婚,還要炫耀一下自己有老婆。 …事已至此,就當是隨份子了,散會!
作爲長篇小說,它其實很短。雖然很短,但我讀得很煎熬。 這書能寫這麼長完全仰賴男主角有毒的“騎士精神”和“紳士風度”——他性格的作用就是在每個本可以順利推進的劇情節點設置各種絆子,嘴上喊着“原則”啊“風範”啊之類聽不懂的話,沒完沒了地爲難別人、誤導別人。處在當今這個時代的我着實半點理解不了這種人的行動邏輯和腦回路。 除此之外,本作還集結了極品海王、綠帽龜男、高配得感出軌大女主、賽級戀愛腦白蓮花、抽菸喝酒好女孩、居委會多管閒事婚戀指導辦主任……可謂羣賢畢至,少長鹹集。 案子是不好好辦的,男女關係是剪不斷理還亂的,真想給本書點一首“哈~啊~啊~Oh my god~在幹什麼啦~沒有一個~正常的人啊~這個世界快點完蛋吧~” 死者被殺,男主被懷疑是兇手,於是男主找來偵探,但提出的要求是:既要證明他本人不是兇手,又要證明除他以外的所有人都不是兇手(因爲主角認爲被害者死有餘辜,任何人都不應該因殺人的“義舉”遭受審判)。 我:啊?不是?啊??? 案件本身過於簡單,導致可供檢閱的線索非常少,進而讓最後的推理過程完全建立在空中樓閣之上。 偵探手頭基本沒啥證據,那他是怎麼盤邏輯的呢? 首先,指控A是兇手,這時A的戀人B跳出來自爆自己纔是兇手,於是爲了維護B,A又站出來坦白自己確實是兇手。 因爲A和B願意爲彼此犧牲,他們的秉性如此高潔,所以可以排除他們的嫌疑。 接下來,指控C是兇手,這時C的配偶D跳出來宣稱自己纔是兇手,爲了維護D,C也堅稱確實自己是兇手。 由於C和D也願意爲彼此犧牲,他們的秉性如此高潔,所以排除他們的嫌疑。 大概就是這樣。 給我氣笑了。 最後的反轉也沒啥驚喜,因爲前文已經好幾次幾乎明示兇手的身份,更因爲很多人大概率看過知名度更高、設定相似且寫法高明許多倍的《XXXX》,這就好比先喫過山珍海味再回頭喫一碗夾生飯,不僅沒滋味,甚至沒熟! 這個作者當初的《毒巧克力命案》我就不喜歡,想着再給一次機會,萬一呢? 結果再次證明,對於任何時代的作家而言,火有火的道理,不火也絕對有不火的道理。
讀完並沒有被結局的反轉驚到,在作者那個年代這個構思確實算得上巧妙,但是這個作者真的沒什麼心理問題嗎?可以說整個故事就是告訴我們,一羣人如果對一個人的看法意見統一,那他們就可以打着行使“正義”的旗號去奪人性命並且不會有絲毫的負罪感…… 本書主角,極端厭女,並且在整個故事中頻繁選妃,心理扭曲自卑,瑕疵必報,能平等地看到每一個人的缺點,並且最致命的是沉醉於自己的“天才”設計中,時隔多年仍以欺騙了警方偵探而沾沾自喜以至於必須把整件事情寫出來,與現實中發生過的多起變態連環殺人案的兇手心理如出一轍……看完我只覺得脊背發涼 推理部分那更是牛逼了,無能偵探推理沒有任何實質證據,用一套A要認罪B不同意,B要認罪A不同意,所以AB都沒罪的逆天邏輯就把警察給打發了,最後更是親自下場製造僞證???這第一槍估計是打你腦瓜上了,我要認同你那這第二槍估計衝我來的 看過囉裏八嗦的《毒巧克力命案》還來看這本書是我自己的問題,如果我再讀第三本安東尼柏克萊的書,那我的智商可能真的要比上了十幾年小學還沒畢業的柯南還要低了……
《第二槍》創作於1930年,在那個年代,這無疑是一本超前的偵探小說。 那是偵探小說的黃金時代,同年,阿加莎寫出了《寓所謎案》,埃勒裏·奎因寫出了《法國粉末之謎》,達希爾·哈米特寫出了《馬耳他之鷹》,這裏有精緻的傳統推理,也有冷硬的美國偵探,但是這些作品都沒有《第二槍》走的那麼超前,也許安東尼·柏克萊的敘事文筆和人物塑造並不是一流的,但是他卻用這部作品,預言了未來一個時代偵探小說的發展方向。 故事開始於一次德文郡明頓谷莊園的鄉間聚會,莊園的主人是約翰和埃塞爾夫婦,他們是繼承了鉅額財產的少女艾爾莎的監護人,參加聚會的有“我”(西里爾·平克頓)、風流浪子埃裏克、埃裏克我行我素的堂妹阿莫瑞爾、德·拉威爾夫婦等。爲了拯救戀愛腦少女艾爾莎愛上埃裏克,大家決定玩一場時髦的“謀殺遊戲”,於是這羣各懷鬼胎的賓客以“劇本殺”的方式分別領到了所要扮演的角色,然後按照主任約翰設置的劇本開始遊戲,誰也想不到的是,命運的齒輪開始以一種荒誕的方式咬合,隨着遊戲的進行,兩聲清脆的槍響劃破藍鈴花叢的寧靜,扮演死者的埃裏克竟真的倒在了血泊中。致命的槍響,將一場遊戲徹底撕裂成真實的謀殺。更令人窒息的是,在遊戲中扮演“兇手”的紳士西里爾·平克頓,成了警方眼中百口莫辯的頭號嫌疑人。面對這從天而降的牢獄之災,平克頓不得不求助於自己幼年的好友——名偵探謝林漢姆。隨着調查的深入,莊園裏那些體面賓客的面具被層層剝開:私情、背叛、家產爭奪……幾乎每個人都有殺死埃裏克的強烈動機。更令人拍案叫絕的是,這些嫌疑人在後半段竟不約而同地改口,爭先恐後地向警方承認自己纔是真兇。在這場真假難辨的羅生門中,究竟哪一聲槍響纔是致命的真相? 安東尼在故事一開始,就借“我”的口闡明瞭自己創作這部小說的初衷——偵探破案的那一刻只是切換興趣點的前奏;我們渴望瞭解到底是怎樣特殊的人生境遇,唯獨讓X萌生“除了謀殺別無他法”的執念。總之,偵探小說必須變得更加精妙。現實生活中最普通的兇案背後,都隱藏着情感糾葛、戲劇衝突、心理動因和冒險經歷,而傳統偵探小說完全忽略了這些值得深挖的創作可能。——簡單來說,他認爲過往的偵探小說過於傳統了,都是遵循套路,他要創作一部“反套路”的作品,這裏細節和技術不是重點,背後的人性糾葛纔是其要深入挖掘的內容。那麼怎麼樣的偵探小說纔是“不傳統”的呢?我覺得我們得分析《第二槍》的突破性。 如果說《第二槍》給我留下最深的印象,那無疑就是令人窒息的多重反轉。但是同樣是反轉,《第二槍》帶來的感覺,和其之前的作品是完全不同的。拿安東尼·柏克萊自己1929年創作的《毒巧克力命案》爲例,故事花了90%篇幅,從六個不同的角度,用絕對嚴謹的態度和手段推理同一個案件,在六次推理過程中,每一次都推翻了上一次近乎完美的邏輯,直到最後的真相呼之欲出,在這部作品中,安東尼·柏克萊沒有浪費一個字,他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嚴謹的邏輯推演之中,構建了一個非常令人驚歎的反轉迷宮。但是問題就在這裏——嚴謹,這部作品太過於“結構化”了,太具有“對稱美感”了,缺少了人性的味道。《第二槍》的全部反轉,也是遵循了嚴謹的人證、物證邏輯,但是推斷的內在邏輯更多是構築在心理層面上的。謝林漢姆的每一次推斷,都有紮實的邏輯支撐,但是核心出發點,都是從犯罪動機開始的,而更奇妙的是,每一次構築好犯罪邏輯後,嫌疑人竟然還會競相承認自己纔是兇手,這種人性背後的情感博弈非常微妙,這種感覺是其同期所有偵探小說都無法提供的。就這樣,謝林漢姆構築了平克頓和阿莫瑞爾的犯罪邏輯、德·拉威爾夫婦的犯罪邏輯、艾爾莎的犯罪邏輯,甚至還有農夫莫頓的犯罪邏輯等等,每一次構築的證據鏈都非常紮實,但是每一次反轉都令人信服,信服的並不是物證的更新,而是關於人性和心理的更加深入的思考。比如假設平克頓是兇手,出發點是爲艾爾莎除掉這個禍害人的風流傢伙,但是後來轉到假設德·拉威爾是兇手的視角,又發現拉威爾可能更加具有犯罪的可能性和動機,再切換到艾爾莎,我們會想,沒錯,艾爾莎纔是真正受傷的那個人,難道不應該是她嗎?每一次反轉,並不只是物證邏輯的更迭,而是我們讀者內心理解的重構,每深入一層,就離兇手的內心更近了一些。但是最終那個真相浮出水面的時候,仍然讓我們足夠震驚,但是回頭再看,才發現也許這纔是真正的人性吧。 安東尼在文章一開頭說:“我注意到偵探小說作者還會犯另一個錯誤:他們幾乎總是從案件被發現時開始敘述。這顯然荒謬至極。導致犯罪的是已發生的種種事件。與其大費周章地在故事主體中呈現這些前因,何不直接讓人物們在犯罪發生之前就登場,而非在案發後出現呢?我認爲,這不僅對讀者更公平(我理解這正是評判該類作家的主要標準之一),而且更有可能成就一部更優秀的小說。”爲了達到這個目的,安東尼大膽採用了第一人稱手記體(《平克頓先生的手稿》)來推進劇情。因爲如果是上帝視角來講述這個故事,會過於客觀,容易暴露真正凶手的意圖,所以只能採用主觀性最強的第一人稱視角,這種敘述手法一方面讓人物們早早登場,在犯罪前我們就通過平克頓的視角觀察了每一個人,這種觀察帶着極大的主觀性,也非常容易“誤判”,這也爲之後的不斷反轉埋下伏筆;另一方面是極大地增強了代入感,讓讀者與平克頓同呼吸、共命運,這個時候,我們好像進入了一個第一人稱視角的遊戲,我們跟着劇情的推進前進,頗有些身不由己的感覺。而這也意味着,讀者所看到的一切,都是經過平克頓主觀視角過濾後的“不可靠證詞”。他既想洗脫自己的嫌疑,又帶着紳士的正義感,甚至對死者抱有某種隱祕的認同。這種敘事上的“溫柔欺騙”,讓我們在字裏行間努力分辨真僞,體驗到了推理小說最純粹的智力博弈和心理博弈。 最後,談談讓我印象最深的三個人物。男主角西里爾·平克頓是一個極具魅力的敘述者。他既有英國紳士的體面與正義感,又帶着幾分玩世不恭的幽默。作爲第一視角的提供者,他不僅是案件的親歷者,更是讀者在迷霧中的嚮導,他的無奈、掙扎與觀察,構成了全書最順滑的閱讀體驗。女主角阿莫瑞爾則是全書最耐人尋味的心理暗線。作爲死者的堂妹與家產繼承人,她看似在爭奪利益,實則展現了極其複雜的心理深度。伯克萊借平克頓的視角,細膩地刻畫了阿莫瑞爾在利益與情感之間的微妙掙扎。她究竟是一個冷血的掠奪者,還是一個被家族命運裹挾的受害者?這種對人物心理深度的挖掘,讓推理不再是冷冰冰的機械解謎,而是充滿了人性的溫度與幽暗。而名偵探謝林漢姆,則完美詮釋了何爲心理派推理的大師。他不像傳統偵探那樣只盯着地上的菸灰或腳印,而是將目光鎖定在“人”的身上。他不拘小節又心思縝密,善於根據人物性格展開推理,甚至會僞造物證或利用嫌疑人的心理弱點設下“釣魚”的陷阱。但是月光下,當他向平克頓和阿莫瑞爾和盤托出自己最終的推理猜想的時候,他也從“冷血”的偵探變成了“重情義”的朋友,這讓這個人物變得異常鮮活和複雜。 回到文章的開頭,《第二槍》作爲推理黃金時代的實驗性作品,精準預言了未來推理小說的發展方向,那就是從客觀走向主觀,從邏輯推理走向人性推理,從臉譜化的人物走向多樣複雜的內心。這就像安東尼早在近百年前的斷言:純粹的機械解謎終將走到盡頭,未來的偵探小說必須依靠人物性格、心理深度和文學風格來吸引讀者。這也促使他聯合阿加莎·克里斯蒂等人創立了著名的“偵探俱樂部”,他也被阿加莎盛讚爲“結局反轉的大師”。 可惜的是,這位極具實驗精神的天才作家在繼承鉅額遺產後,於1939年突然宣佈封筆,這也是那個時代推理文壇最大的憾事。不過幸運的是,我們今天還能夠看到《第二槍》這樣極具創造性的作品,它就像是一盞燈,照亮了偵探小說黃金時代的未來之路。
《第二槍》是《毒巧克力命案》之後的作品,1931年在美國出版。雖是上個世紀的推理懸疑小說,卻跳脫了傳統的本格推理,如前言中所說,嘗試了新的寫作方法,重點不再是謀殺的手法、時間、動機、兇手,而是通過營造背景、氛圍與當事人的心理來描繪一個完整的謀殺故事。 故事發生在一個農場。農場主兼偵探小說家約翰·希利亞德與其妻子舉辦了一個聚會,在期間,衆人決定玩一個“偵探遊戲”。他們設置了各種衝突情節,並決定讓客人中的埃裏克·斯科特-戴維斯扮演死者,被另一位紳士西里爾·平克頓“槍殺”。當一切都按照劇本進行,衆人本應該回到房子進行推理的時候,突然傳來了兩聲槍響,埃裏克·斯科特-戴維斯竟真的被人槍殺在一片空地上,最先發現屍體的西里爾·平克頓被警方認定爲嫌疑最大的人。 正文是西里爾·平克頓的手稿,他記錄了整起事件的經過,也正如他在結尾所說,謎底在一開始便已告訴讀者。 與大多數推理小說相似,死者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混蛋,在場的每一個人都對他有着強烈殺機,西里爾·平克頓相對來說是最弱的那一個,卻因第一個出現在案發現場被警方懷疑。除了警方,無人在意真兇是誰,衆人反而爲埃裏克·斯科特-戴維斯的死感到欣喜,他們爲了各種理由說謊,這使得警方的工作更加艱難,也更加重了西里爾·平克頓的困境。擔任偵探角色的,是西里爾·平克頓爲洗脫自己嫌疑而請來的羅傑·謝林漢姆,他是平克頓曾經的同學,如今爲蘇格蘭場做顧問,而他的工作也只是幫平克頓洗脫嫌疑,並不是找出真兇。 很驚喜的一部小說,反轉很多,人物形象塑造各有特點,能夠使讀者輕易分辨每一個角色。在一個真實案件中,所有人說的不一定都是實話,即使是兇手都不可能預知所有變數,看清事件的全貌。
本書作者寫作於1929年的《毒巧克力命案》是一本非常出色的安樂椅偵探俱樂部多重解答,儘管形式有點像數學證明題,但這位英國作家已經顯露出他高超的人物描繪能力,在主要注意力集中在“循環論證”的情況,依然用寥寥幾筆就勾勒出傲慢的懷爾德曼公爵、膚淺的弗萊明夫人、理智的布拉德利先生等等。啊不得不說,在這篇小說中,謝林漢姆先生根本沒給我留下任何印象。 這本書在前言部分,作者和他的文學經紀人討論了“偵探小說的未來何去何從”,他深信“那種純粹依賴情節,沒有人物塑造、文筆風格甚至幽默感加持的傳統推理謎題,即使尚未完全滅絕,至少也時日不多了”“維繫讀者的方法不再是解數學題般的推演,而是心理層面的羈絆。謎團元素仍會存在,但它將演變成一道人性難題,而非時間、地點、動機和機會之謎。” 作者在接下來的作品中踐行了這一段描述,這個故事除了謎題之外,還有出色的人物塑造、幽默文筆和堪稱曲折的愛情故事。而在他之後的偵探作家們,例如阿加莎·克里斯蒂,更是把一個個謎題演繹得精彩紛呈,在揭露人性醜惡時往往還能藏進去人性的光輝。 作者把平克頓先生塑造得多好啊!他應希利亞德夫人的要求,努力從魅力十足的惡棍手裏拯救維裏蒂小姐的樣子有點笨拙的可愛。但纏着維裏蒂小姐,心裏想着“她在我面前總是寡言,想必是出於幾份敬畏,總渴望聆聽我的高談闊論”——某些可憐的男士何必爲某位脫口秀演員的言論感到冒犯呢,一百年前的男性作家已經用憐愛的筆墨描繪了一位普通而自信的紳士。他爲斯科特-戴維斯小姐心動時的不知所措,計劃求婚時的愚蠢,哈哈哈哈,不過這都是表象——平克頓先生其實是一個有着金子般心靈的騎士。 求婚那一段尤爲好笑。 平克頓:“從我們雙方的利益出發——她的和我的——她自己提出的這樁婚姻,現在已經變得——呃——合情合理,如果她願意賜予我這份殊榮,我——哎喲” 謝林漢姆(踢了平克頓一腳,“這纔是你該說的話!”):“阿莫瑞爾,你是這世界上最棒的姑娘。看上上帝的份上,嫁給我吧。就明天!沒有你我一天都活不下去。” 哈哈哈哈,AI時代的熱搜“我與我的戀愛軍師”,你可以在一本一百年前的小說裏找到標準案例。 但時代限制,謝林漢姆用懷念的語氣講起他和平克頓的公學生活,噢,赤裸裸的霸凌。看美劇,這種東西好像以一種光榮傳統的模式還留存在英美的貴族學校中。 以下劇透…… 劇透…… 透…… …… 關於謎題,這絕對是繼《羅傑疑案》之後又一次震撼我的存在,啊,這麼說不公平,很可能阿婆受到了這本書的啓發。 但敘述者平克頓先生又很可憐,如果不是莊園主那聲槍響,他幾乎是可以以鐵一般的不在場證明而全身而退的。但因爲這聲陰差陽錯的“第二槍”,他成爲第一嫌疑人,而整本書就是爲這位真正凶手洗脫冤屈的過程。
一本確實是嚴絲合縫的懸疑推理小說,因爲年代久遠所以味道特別正!一場主人公精心策劃的聚會,爲了給可憐的姑娘做參照系,叫來一些名利場的人物作陪。利用劇本殺這種亦真亦假的遊戲形式,把每個人背後的小九九打直球說出來,玩遊戲那段拍成電影一定很好看…… 特意看完以後又回去看了一遍前1/3,帶着答案讀的感受又不一樣。遺憾的是我在作者設置【應該猜出兇手】的地方沒能猜出。 主要還是男主這個角色刻畫得太成功了,翻譯也很好地呈現了他那種既自卑又自負又謹小慎微又在男性社會中沒什麼優勢但自視清高的“人設”,以至於在讀前2/3的時候都是一邊嘲笑他一邊不屑。文字是具有欺騙性的,導致在閱讀男主手稿時一直在思考他到底隱藏了什麼,後期偵探朋友加入更顯得男主的無能了,一口一句“麻桿麻桿”和之前被扔下泳池的窘境一樣,但從中總能瞥見男主還在堅持着的所謂“紳士風度”。 當死者是一個並不討喜的人,甚至讓衆人都十分憎惡的人,劇情的發展變得十分有趣。作者鋪墊了很久關於“是否罪有應得”的討論和暗示,角色們挨個上來說幹得漂亮,又或者是你憑什麼先下手,我還想幹掉他呢……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最後一章和尾聲小插曲我都很喜歡,是很不同風格的兩個結尾。讀的過程中不斷猜測到底是誰很有趣,挨個掃過人物的犯罪動機也很有意思。可以給到8.5分的一本~
閱讀體驗感極差。整本書平庸、冗長且尷尬。一是受不了平基視角處處自鳴得意地標榜白蓮花;二是整本書太生硬了,線索鋪陳和轉折都完全硬來,甚至是胡扯。高明的敘述詭計就像古典園林設計一樣,善於藏景,移步之後才發現別有洞天。這本書則完全是胡說八道騙人,所謂的轉折全靠前面敘述者說謊,最後所謂的“大反轉”尤甚。更拙劣的是因爲說的謊非常不高明,根本騙不了人,只餘下可笑的尷尬。
陳寅蓉的譯本閱讀觀感十分順滑,英式鄉村獨有的氛圍感完整保留,沒有生硬拗口的直譯。前期聚會衆人玩謀殺遊戲熱鬧鬆弛,後續命案降臨之後文字瞬間收緊氛圍感,人物對話貼合角色性格,很好地撐起這本懸疑故事緊張的節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