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瓊·狄迪恩
“記住我當時的感覺:這纔是重點所在。” 瓊·狄迪恩的寫作密碼,章小蕙的人生聖經,手帳女孩的最強嘴替……沒有不愛狄迪恩的義務! 【我第一個筆記本是一個“大五”記事本,母親送給我的,明智地建議我停下口中的碎碎念,學着把那些想法寫下來,作爲一種消遣。幾年前,她把那個筆記本還給了我。開篇便是一個故事,一個女人以爲自己在北極的寒夜裏,快要凍死了,結果天亮時,才發現自己不知怎麼來到了撒哈拉沙漠,在午飯時間前就會死於高溫。我搞不明白,一個五歲孩子的腦子裏是如何產出發生在這麼遙遠的地方,還這麼“諷刺”的故事的,但這的確展現了我極端化的傾向,這種傾向一直伴隨我進入成年。如果我是一個更擅長理性分析的人,或許會發現,比起我的其他故事,比如唐納德·約翰遜的生日派對,或者有天我的表姐布倫達把貓屎丟進了水族箱,還是這個故事更真實一些。】 【我當時爲什麼要記筆記?當然是爲了記住,但我究竟想要記住什麼?其中到底有多少真的發生過?或者說有一件真的發生過嗎?說到底,我爲什麼總要記筆記呢?】 【我記筆記的目的從來都不是準確記錄自己做了什麼、想了什麼,現在也不是。……筆記出賣了我們,因爲無論我們對周遭事物的記錄是多麼忠實本分,我們所看到的一切都有着一個顯而易見又不知羞恥的共同基準,那便是不肯悔改的我……我以爲筆記是關於他人的,但它當然不是——記住我當時的感覺:這纔是重點所在。】
瓊·狄迪恩(Joan Didion,1934年12月5日-2021年12月23日),出生於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畢業於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美國的小說家、傳記作家、散文家。 瓊·狄迪恩的《記筆記》(On Keeping a Notebook)不是一本教人如何記錄的工具書,而是一份關於記憶、自我與寫作本質的深刻宣言。這篇隨筆的核心觀點是,記筆記並非爲了客觀存檔,而是爲了與過去的自己保持聯繫,記住“我當時的感覺”。 狄迪恩開篇就劃清了界限:她談論的不是準備出版的“優美思想錄”,而是私人筆記——那些短到無法使用、只有記錄者本人才能讀懂的思維碎片。她坦承自己從不記日記,因爲流水賬式的日常記錄(“購物、寫東西、和E晚餐、抑鬱”)既無聊又費解。對她而言,筆記的核心永遠是那個“不肯悔改的‘我’”,所有觀察最終都指向記錄者自身 。 在狄迪恩看來,記筆記的深層動機,是出於一種“失去的預感”。她將記筆記的衝動形容爲“古怪的強迫症”,與幸福、包容的孩子截然相反,源於一種“孤獨、焦慮、不滿”的天性 。而筆記的終極價值,在於讓現在的自己能與過去的自己“保持聯繫”。她直言:“我們很快就會忘記那些我們以爲永遠不會忘記的事。忘記愛,也忘記背叛,忘記曾經的自己。”如果不主動記錄,那些過去的自我就會在某個凌晨4點“猛敲我們的心門” 。 狄迪恩的寫作手法非常獨特。她會在筆記中引用大量人名、地名和看似無關的細節,但最終揭示:這些互文引用,最終都是指向她自己 。例如,她引用F. Scott Fitzgerald關於富人的教訓,或提及Jessica Mitford被教導“你是房間裏最不重要的人”,都是在爲自己的立場尋找權威支撐,或是揭示筆記中那個不受道德約束的“自我中心”。她甚至坦言自己無法區分“真實發生的”和“有可能發生的”,但強調這種區分對個人而言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當時的感覺”。 這篇文章之所以成爲經典,是因爲狄迪恩將看似平凡的記錄行爲,提升到了存在主義的高度。她用一種標誌性的冷峻和自嘲語調,顛覆了“記錄”的傳統定義——筆記不是觀察世界的窗口,而是一面審視自我的鏡子。她告訴我們,寫作的起點不是對外部世界的忠實復刻,而是對內心真實(哪怕充滿偏見和虛構)的絕對忠誠 。 因此,《記筆記》的真正主題並非“如何記”,而是關於個體如何在流動的時間中,通過文字錨定不斷變化的自我,對抗遺忘,確認“我”曾以何種方式存在過 。
“我記筆記的目的從來都不是準確記錄自己做了什麼、想了什麼,現在也不是。那是一種完全不同的衝動,一種出於本能的對現實的尋求。” 一種習慣、一種記憶的力量,有人記錄歷史代表對國家的尊重,有人記錄檔案代表對先輩的崇敬,有人記錄日常代表對生活的熱愛,有人記錄人生代表對生命的熱愛,無論是紀實,還是寫照,都是本能渴望得到滿足而書寫出來的情感,值得敬懷。
人終其一生都在試圖抓住那些稍縱即逝的“當時感覺”,以爲落筆便能對抗遺忘,卻不知文字早將真實篡改。那些密密麻麻的私語,看似在記錄世界,實則全是自我的倒影。我們以爲在捕捉客觀,其實只是在確認自己的存在。記憶從不可靠,它不過是我們允許自己相信的版本。筆記從不忠於事實,只忠於那個書寫時的“我”。原來所有的記錄,最終指向的都是同一件事:在時間的洪流中,我們如此迫切地需要證明,那一刻的震顫,真實地屬於過自己。
這裏的記筆記好像不同於寫日記,但是似乎有相似的功能。 作者覺得寫下的並非完全是事實,而是當時的那個自己。 我們與自己保持聯繫最好的方式就是記筆記,多年以後再看過去,忽然呈現出那時的心情和處境,這便是“我”存在過的痕跡。 是啊,時光飛逝,記憶無法在大腦中存儲全部,也許哪天我們會把曾經的自己搞丟。也只有翻開塵封的筆記,曾走過的歲月和那些曾經的自己纔會躍然紙上。 歲月無情,用文字安放。
說來慚愧已經放了一年還沒拆塑封的瓊狄迪恩超級大部頭,今天怎麼突然在新書榜上刷到了,原來十分鐘就能讀完一篇…… 讀過《奇想之年》再讀姐的全盛時期,關於寫作關於工作,也關於記錄與思考的意義。愛寫愛讀的人狠狠共鳴了! 也許對一些人來說,經歷的事情或意外只是經過而已,而對另外一些人來說,經歷了就會在腦子裏晃盪半天,才能安心放它出去。如何讓腦海中的信息存儲量不爆掉,答案就是【寫下來】。在今天我們叫它【發帖子、發動態】。 於是在很久之後翻開筆記本的那天你會獲得一種所有的記憶全都回來的感覺,一下子被曾經的自己拉回那個時候。而筆記本上藏着獨屬於記錄者自己的奇幻世界。
“記住我當時的感覺:這纔是重點所在。” 瓊·狄迪恩的寫作密碼,章小蕙的人生聖經,手帳女孩的最強嘴替……沒有不愛狄迪恩的義務! 摘自瓊·狄迪恩非虛構大合集《爲了活下去,我們給自己講故事》
《記筆記(輕經典)》是美國作家瓊·狄迪恩關於“爲什麼、記什麼、如何記”三方面的一篇隨筆式自述。 1. 寫作緣起: 狄迪恩從童年談起,她五歲時拿到母親送的“大五”記事本,被要求停止口頭碎碎念,把想法寫下來。多年後,她重新翻開這本筆記,發現裏面的故事——比如“女人在北極凍死、轉眼又在撒哈拉沙漠中渴死”的荒誕想象——已經預示了她成年後對極端體驗的迷戀。 2. 核心命題: • 記筆記首先是爲了“記住當時的感覺”,而非留下客觀史實。她反覆強調,筆記記錄的是自我情緒與瞬間體驗,而不是事件本身。 • 這種記錄帶有主觀偏見,因爲“我們看到的一切都以不肯悔改的我爲中心”。筆記在揭示世界的同時也暴露了作者自身的侷限和私密性。 3. 內容結構與寫作方式: • 書中沒有系統的方法論,而是以一篇篇短文、一個個案例展示她幾十年來在不同場景下做筆記的瞬間:旅行、寫作、戀愛、育兒…… • 她時而自嘲,時而反思,揭示筆記如何成爲她與自我、與他人、與世界對話的入口;同時也讓讀者看到“碎片化記錄”與“整體人生”之間的張力。 4. 讀者可得: • 一本關於個人記憶與敘事可能性的思考書; • 一份將“私密筆記”轉化爲文學寫作的示範; • 對現代人來說,它提示我們在數字化時代依舊需要親手寫下、保留、回看自己的情緒與觀察——因爲那纔是最貼近自我的真實。
書上說:“我記筆記的目的從來都不是準確記錄自己做了什麼,想了什麼,現在也不是。記住我當時的感受,這纔是重點所在。”沒錯,~就是這樣!🍃🌻
在小紅書上偶爾讀到這篇節選,三言兩語戳中我的心窩。整篇是形散神不神的美妙散文,把愛寫筆記不愛看筆記甚至有時候想銷燬筆記的我的一些想法文學性地表達出來,很妙。也啓發了我,手帳、筆記不僅是用來如實記住今天喫了什麼、做了什麼的釋放頭腦碎碎唸的,也是哪怕你只記了今天的菜譜卻沒有記今天做了什麼,也能幫你找到過去的自己。哪怕今天你也沒做成什麼大事,記下聽到的一句話,也是過去自己的一個縮影,哪怕這句話是別人說的,當記下來時,它就是“你的”回憶載體,它有可能幫你找回過去發生什麼,但它最大作用是找回當時的感覺,事情可以重複做,體會可能只有一次。
介於一般和推薦之間。 這個短篇引起了我很多共鳴,記筆記往往不是爲了準確的記錄,而是想要保存一種模糊的感覺,一種再難以重歷的回憶。尤其是那句作者寫她其實不記得筆記裏的那天到底是什麼天氣,但就是覺得下了一場雪,該有一場雪,最好是一場雪。當我躺在老家的沙發上百無聊賴地刷手機,頭有些發暈,無意間往窗外瞥了一眼,看到明亮的太陽和發光的紅色月季時,我就忽然感慨,不僅是我十七歲的夏天已然一去不復返,我二十三歲的夏天也同樣絕無僅有的。十年後當我再回想起這個下午,是否也會感到無法挽回的遺憾? 還有作者寫她幾次試圖寫日記都未果,一下筆就被每天的白開水日常給無聊到了。我也深有同感,現在陷入了總想在紙上寫點什麼但又無從下筆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