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弗朗索瓦·莫里亞克
貌醜體弱的富家子讓·佩盧埃爾,在父親的主導下與家境貧寒的美麗少女諾埃米結爲夫妻。這場摻雜着利益權衡與家庭意志的婚姻,從開端便與愛情無關。 諾埃米恪守着妻子的本分,卻始終無法對丈夫生出親近之意;她落在丈夫身上的吻,如同聖人施捨給麻風病人的觸碰,只剩責任與憐憫,毫無愛意溫度。敏感的讓早早看清了這份情感的真相,兩人在同一屋檐下陷入無聲的拉鋸,在道德義務、自我犧牲與真實心意間反覆拉扯,一步步走入無人能輕易脫身的情感困局……
諾埃米給丈夫的吻,從來只落在額頭、髮梢或指尖。她做足了妻子該做的一切,唯獨嘴脣永遠避開了他的嘴脣。讓·佩盧埃爾第一次在神甫家的會客室裏見到她時,她美得像一幅拉斐爾畫的聖母——深色鬈髮,烏黑的眼睛,脖頸柔嫩,胸脯微微起伏。他站在她面前,矮小、瘦削,鼻子又長又尖,臉頰凹陷,活像一隻被猛然拋入光天化日之下的夜鳥。她望着他,沒說一個不字。佩盧埃爾家的兒子,是不能拒絕的。 莫里亞克把這個故事安放在朗德地區無邊無際的松林深處。讓的父親和神甫聯手促成了這樁婚事,目的只有一個:不能讓家產落到卡茲納夫家手裏。諾埃米的父母欠了債,辭退了女傭,這門親事對他們來說像一場突如其來的好運。所有人都在替她盤算——那些分成制田產、農莊、羊羣、銀餐具,十代人攢下的家紡布藝——沒有一個人問過她願不願意。她說願意,因爲除此之外,她不知道還能說什麼。 蜜月裏讓就知道了全部真相。他碰她的時候,她像一具屍體般一動不動,閉着眼睛,雙手交叉在胸前,緊握着幾枚受過祝聖的聖牌。他後來再也沒有碰過她。兩個人睡在同一張牀上,他在黑暗中儘量往遠處縮,偶爾不小心碰到她的身體,她就往牀和牆壁之間的夾縫裏躲。白天他們相敬如賓,從不爭吵,連眼神都不曾責怪過對方,只會在飯桌上互相躲閃。莫里亞克寫這對夫妻的相處,寫得比任何爭吵都讓人喘不過氣。讓每天出去打獵,拖到天黑纔回家,因爲他知道自己只要待在那個房間裏,就是在消耗這個女人的生命。諾埃米則越來越瘦,眼圈發青,每次他進門她都擠出笑容,把額頭湊過去讓他吻,撐不了幾分鐘就再也演不下去。 讓後來主動要求搬出婚牀,又爲了能順理成章離開她,答應去巴黎"做研究"。諾埃米送他上火車時,揮舞手帕的動作讓從沒見過那樣輕快。她在他走後重新活了過來,臉上恢復了血色,笑起來有了聲音,甚至和女傭的外孫打雪仗。他隔着車窗看她,心裏什麼都明白。到了巴黎他哪也沒去,每天坐在咖啡館裏看着街上的人潮發呆,偶爾被妓女搭訕,嚇得落荒而逃。他唯一一次跟一個女人走進旅館,看見對方迫不及待地脫絲襪,心裏的痛苦比新婚之夜還要深——原來一個對他毫無厭惡、主動順從的女人,比一個用全身每一寸肌膚拒絕他的妻子,更讓他覺得自己是個怪物。 他被一封家信召回時,已經瘦得脫了形。諾埃米去車站接他,一見面就脫口而出:可憐的讓,你這是病了嗎。他望着她容光煥發的臉,知道她在他離開的日子裏養好了自己,而此刻他的歸來,又將把她推回那場無聲的消耗裏去。 這本書寫於一九二一年,是莫里亞克的成名作。他後來拿了諾貝爾文學獎,頒獎詞稱他對人類心靈有着極爲深刻的觀察。他在這本書裏觀察的是一種比恨更難掙脫的東西:一個善良的人如何僅僅因爲活着,就構成了對另一個善良的人的折磨。讓最後主動去照顧一個患肺癆的年輕病人,每天守在他牀邊,感染了同樣的病。臨終時他對諾埃米說:永受讚美,我的天主,是你在我死前,賜給了我一個女人的愛。諾埃米哭倒在他牀前,求他原諒,說自己會好好愛他。可她心裏清楚,她恰恰是在他終於要死的時候,才第一次真正能愛他。 書名是《給麻風病人的吻》,典故來自聖徒傳記:聖人俯身親吻麻風病人的傷口,那不是愛情,甚至不是憐憫,是一種明知對方渴望的是愛、自己卻只能給出慈善的殘忍的溫柔。莫里亞克在結尾沒有讓諾埃米改嫁。她爲丈夫守了三年重孝,後來鎮上的人都說她是位聖人。她胖了,每天照顧脾氣乖戾的老公公,偶爾在心裏偷偷想象他死後的生活,然後立刻懺悔。那個曾讓她動心的年輕醫生後來潦倒收場。她再也沒有讓自己靠近過任何一場可能發生的愛情。
有些親密比疏離更令人絕望,有些觸碰比拒絕更覺寒冷。我們終其一生都在躲避一種目光,那是來自不得不愛之人的憐憫,它比厭惡更鋒利,比遺忘更殘忍。當責任成爲親密的唯一紐帶,每一次靠近都是對自我的凌遲,每一次剋制都是對他人的慈悲。這世上最沉重的負擔,不是被恨,而是被一個毫無愛意的人,用盡全身力氣去履行義務。真正的悲劇並非身處牢籠,而是清醒地看着另一個靈魂,爲了道德,甘願在裏面陪你一同腐爛。
有點難評,我到底看了個什麼故事?
“那告別的信號飄的多麼歡快,滿是喜悅。”
「聖徒在荒原上偶遇一名全身潰爛、面目全非的麻風病人,出於對基督受難的體認,他強忍生理上的極大厭惡,翻身下馬,捧起那張流膿的臉龐,獻上了神聖的一吻。」 作者的文筆不錯,很多五感交集的描寫信手捏來。對於讓的形象白描也很躍然紙上,包括但不限於:矮小、駝背、臉色蠟黃、五官扭曲,宛如一隻在陰暗角落裏蠕動的甲蟲。記得兩人見面的那個晚上,他緊張自卑的啃着手指甲,在椅子上扭來扭去,結結巴巴的說着自己知道配不上。隨着被安撫下來,他慢慢的打着手勢,希冀像她訴說自己美好的靈魂,她心裏想的卻是這人真如別人口中所說,是個瘋瘋癲癲的怪人。 或許不應該僅僅說女主和男主是包辦婚姻?男主是嚮往過尼采式的解放的,而不是被安排的受害者,他主動性的參與了這場佔有。在那個晚上,他「活像一隻被猛然拋入光天化日之下的夜鳥」,渴望佔有、渴望擺脫原罪、渴望主人道德。但尼采的這套,對於他來說最終還是隻在理論上誘人,靈魂卻無法棲身其中。他短暫狂喜,隨之而來是更深的混亂、眩暈,無法真正活在「上帝已死」的世界。 我以爲兩個人結婚後,會俗套的發展成女主接納了、愛上了、看見了、救贖了男主,結果作者將這種生理性厭惡寫的讓人特別有代入感。他說這兩個人之間,沒有任何決裂的爭吵,有的只是互相退讓,因爲彼此都知道對方再也經不起任何打擊(有點詭異的搞笑)。「他們從來不會對對方流露出哪怕一絲無聲的責怪,反倒常常只用眼神,就向對方乞求原諒。」我以爲後來他們一起念禱文了,或許精神世界上可以靠攏了。結果只是聲音交融、彼此隔絕,在無窮遠的精神世界裏得以重逢而已。每個晚上,女主因厭惡而發抖、窺伺着身旁的可怖軀體,男主出於對女主的憐憫,會假裝睡着。兩個人這樣的相處方式,真不敢想一輩子怎麼熬。 女主果然越熬越不行了。男主性格是善良的,他不忍心這樣,於是決定離開家,給女主一點得以喘息的空間。在城市裏自虐式的生活,住在破爛的環境中,或者去喝酒去找妓女。看到妓女沒有流露出一絲厭惡的時候,他反倒把錢扔在桌上慌亂的跑了。這種瘋狂的自卑與自厭情緒,讓他也不想活了,不看病也不打算拯救自己,以一種殉道式的路徑緩慢自殺,以求放過女主。我印象最深的,卻是死前他躺在牀上,想着再呼吸一口清晨的新鮮空氣,感受拂曉微風擦過臉頰,懷念狩獵歸來的樂趣,以及親手採的蘑菇……至少這一刻拋開美醜、愛慾,拋開無盡的忍受或佔有的衝動,作爲一個靈性生命體最後感知這個世界的鮮活。 女主在他沒回來的日子裏,越活越紅潤了,並且還邂逅了一個不錯的男人。我又以爲他們要出軌了。結果一直到男主死後,女主都不曾越界,並且是自己約束自己。這無疑在美學意義上是崇高的、剋制的,以無盡的忍受以示人的韌性,不屈服於信念敗壞的誘惑。但人究竟需要忍受到何種程度,才能在上帝的沉默中完成對自我的指認呢?全書人都在證明依靠力量、算計與慾望爭奪,依舊得不到愛與安寧,說來說去只有一句: “……我的不幸,遠超過我的希冀……是啊,上蒼,我讚美你恆久的磨礪……”
諾埃米終於站在公公門外的時候,她步入中年,身形發福,長久的疲憊裹挾着她,已經照料老人漫長歲月。在這個禮拜天的夜晚,她任由那份或許能夠緩解老人痛苦的物品擱置一旁。弗朗索瓦·莫里亞克在《給麻風病人的吻》後來增補的終章裏,讓這個曾經連拒絕一句問候都要躲進陰影裏的女人,用一種近乎殘忍的平靜,完成了她一生中最安靜的反叛。 然而這個時刻真正的重量,並不在於她做了什麼,而在於讀者會不由自主地想起那個已經死去多年的男人——她的丈夫讓·佩盧埃爾。他會怎麼看待這一幕? 讓·佩盧埃爾大概會原諒她。他甚至可能早就預見了這一刻,就像他曾經預見自己的死亡是她唯一的出路。 小說的核心情節是一樁從一開始就註定悲劇的婚姻:富家子讓·佩盧埃爾貌醜體弱,在神甫和父親的安排下,娶了貧寒人家的美麗少女諾埃米。她恪守妻子的本分,卻無法剋制對他身體的厭惡。那個落在額頭上的吻,“如同聖人施捨給麻風病人的觸碰”,沒有愛,只有憐憫——而憐憫對讓而言,是比恨更鋒利的東西。 莫里亞克編織這個困境的方式,不是讓兩個人互相折磨,而是讓他們互相躲避,又因爲躲避而互相傷害。讓每晚蜷縮在牀沿,假裝睡着;諾埃米把身體擠進牀與牆壁的夾縫裏,連他無意間的觸碰都會讓她渾身一顫。他們從不爭吵,各自把過錯攬在自己身上,以爲這樣就能減輕對方的痛苦。可恰恰是這種過度的體諒,把兩個人的窒息感砌成了一堵沒有出口的牆。莫里亞克在這裏顯示了他對心靈困境最冷酷的洞察:當兩個善良的人都被困在一段無法掙脫的關係裏,善意本身就成了幫兇。 巴黎的自我放逐是讓做出的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選擇。在塞納河邊的咖啡館裏,在妓女湊上來的廉價旅館裏,他反覆咀嚼尼采那句被他曲解的話——“讓失敗者滅亡吧”——卻最終發現,他唯一能行使的權力,恰恰是選擇自己的失敗。他回到家鄉後,每天下午去陪伴垂死的肺癆病人羅伯特·皮厄雄,不是因爲信仰召喚,而是因爲他需要一個不被諾埃米知曉的理由,讓自己染上同樣的病。 然後諾埃米發現了。她在喪鐘敲響的傍晚衝進教堂,聽見丈夫的咳嗽聲在空曠的穹頂下回蕩。那是全書最安靜的一個轉折點:她從這一刻起才真正開始愛他,而他恰恰從這一刻起再也不需要她的愛。 瀕死之際的讓長久困在幻覺之中,一輩子覺得自己像只潮蟲的男人,想象自己成爲救贖者。而更具諷刺意味的是,他或許真的是:他的死,把諾埃米從一個被迫忍受的妻子,變成了一位擁有道德資本、受人尊敬的寡婦。 這就回到了終章那一幕。諾埃米站在二樓臥室裏,聽着樓下傳來窒息的痰鳴聲,隱祕的情緒在心底翻湧。如果讓活着,他或許會對這個細節感到一種苦澀的寬慰:原來她並非天生就是聖人,原來長久的壓抑可以催生出洶湧複雜的情緒。莫里亞克沒有審判她——他用整整一章的篇幅,讓讀者跟隨她穿過荒原上被砍伐殆盡的松林,感受她鞋子裏的沙土、被牛虻叮咬的腳踝、每走一步都在抗議的心臟,直到理解了她爲什麼會在那個瞬間選擇袖手旁觀。她不是變壞了,她只是被消耗盡了。 神甫曾經以爲自己在做一件好事,熱羅姆先生以爲自己在爲家族的財產佈局落子,諾埃米以爲自己可以靠順從度過一生,讓以爲自己配不上任何人的愛。他們都錯了。而莫里亞克把所有這些錯誤層層疊加在一起,最後只留下荒原無盡的沙土,和一個裹在喪服裏漸漸發胖的女人。 這或許就是書名最殘忍的意味:諾埃米給的吻,讓從未真正得到過。而讓用死亡換來的自由,諾埃米也從未真正享用過。
諾埃米不知道,對待行將就木的人應當保持沉默。就像當初她藏不住對他的厭惡,如今她也做不到不把滿心悔恨強壓給他。 她的淚水打溼了他的手,沒完沒了地求他寬恕。 他只能徒勞地勸她:“是我自己選的你,諾埃米……是我沒有顧及你的感受……” 她只是搖頭,什麼都聽不進去,只認定讓是因爲她纔要死的。他多麼高貴,多麼偉大啊!要是他能好起來,她一定會好好愛他!她會百倍償還過去吝於給他的柔情。諾埃米哪裏知道,只要讓·佩盧埃爾稍稍康復,她就又會開始疏遠他。她更不會知道,偏偏要到這生死交界的最後時刻,她才終於能生出對他的愛意。她還太年輕,懵懂又縱情,連自己的心意都摸不清楚。可這顆滿是慾念的心沒有半分狡詐,始終順服天主的安排。
讓輕輕地活,輕輕地愛,甚至連死亡都這麼安靜。這樣美麗的靈魂囚禁在醜陋的軀殼裏是多麼殘忍的事,一切情感都變得如此沉重。 讓比諾埃米更瞭解她:你永遠不會選擇自己的幸福。所以我替你做這個選擇。 但是呀 但是呀,諾埃米不愛幸福,她愛的是一個宏偉的意向,一個理想的自己。 美醜愛恨都會在暮年裏慢慢消弭,可惜讓沒有機會感受到了。
或許我真的和莫里亞克無緣。看了兩本,完全沒有任何觸動,每本看完都疑惑:我看了個啥?
翻譯的很好 讓其實挺有人格魅力的tb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