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斯蒂芬·金
斯蒂芬·金巔峯代表作,Goodreads近60萬讀者打出四星以上,驚心動魄的極限拯救+蕩氣迴腸的愛情故事! 一次試圖改變歷史的穿越,以及它必須付出的全部代價。 本書以真實歷史事件爲線索創作,榮獲多項大獎。 1963年11月22日,達拉斯傳來三聲槍響。肯尼迪總統遇刺身亡,世界從此改變。但如果你能讓一切回到原點,會怎樣? 故事始於傑克·埃平,一位居住在緬因州里斯本福爾斯鎮的三十五歲英語教師。他的好友阿爾(當地餐館的老闆)向他透露了一個足以顛覆人生的祕密:餐館的儲藏室竟然有一個通向過去的入口,入口的另一端,是 1958 年的某一天。阿爾在彌留之際懇求傑克接手他一生的執念:阻止肯尼迪遇刺。 於是,傑克以“喬治·安伯森”的身份踏入嶄新的生活,進入了艾森豪威爾、肯尼迪和貓王的時代,身邊是巨大的美式轎車、年輕人的舞會、空氣中無處不在的菸草氣息。他抵達得克薩斯州的小鎮約迪,在那裏,他陷入了一場危險又刻骨銘心的愛情。 每一次選擇、每一次偏移,最終都會將他帶向那個問題重重的孤獨青年——李·哈維·奧斯瓦爾德,帶向達拉斯,帶向一個過去不再可靠、歷史不再必然的時刻。時間旅行從未如此真實,也從未如此令人恐懼。
很好看,情節引人入勝,最上頭的時候一天看了5個小時。(以下內容有劇透) 雖然不喜歡BE,但不得不說這個結局很好,主角爲了整個地球放棄了愛情,這很符合他一貫之之的善良且有責任心的性格,比那些動不動就“爲了她毀滅天下又何妨”的國產劇男主強多了。 薩迪的結局讓我很驚豔,即使那個世界沒有男主的存在,她也隻身度過了那些難以想象的艱難時光,她選擇了從政,做慈善,在基層爲人民謀福利,這正是她的本性。 薩迪本身就是一個很好很好的人,她善良,有社會責任感,積極籌備米米的葬禮,爲毀容的女同學舉辦募捐活動,多次告誡男主不到萬不得已不要傷害別人。 她機智勇敢,在得知總統真的會遇刺後不顧個人安危和男主一起去救人,併爲此犧牲了性命,在趕往目的地的過程中果斷搶了混混的車,有勇有謀。 她堅強,在認清畜生前夫之後沒有放棄,頂着父母的壓力歷盡波折離婚(“他不打我的時候對我還挺好的”的蠢貨何其多),到新的地方開始新的生活,從未喪失對生活的熱愛和希望。 這樣的她,即便沒有男主的照料和陪伴,也能在被襲擊後挺過來,勇敢地繼續面對生活。 愛能夠治癒一切,但能治癒一切的並非只有愛,更是自身的堅韌和勇敢。 在社會中自我實現的結局比嫁給男主,變成薩迪·安伯森或者薩迪·埃平的結局更好,她不是一個面目模糊的賢妻良母,她是她自己,會被全鎮人記住的光彩奪目的薩迪(或許故事最後還會包養傑克,畢竟傑克經濟狀況一般😏)。 再說回穿越本身,好久沒有看到這麼樸實的穿越了,沒有系統,沒有死而復生,沒有無盡資源和自愈能力,甚至連時間傳送帶都沒有,雖然不管在過去度過了多久,再回到二十一世紀都只過了兩分鐘,可是度過的時間不會消失,而是實實在在地作用在了身體上。要是不管在過去生活了多久,穿越回來都能變回進兔子洞之前的樣子我倒挺想試試的,在過去把想學的都學一遍再回來(想🍑)。 對於後果綠卡人說的很明白了,對過去任何一點微小的改變都會在未來產生負面的蝴蝶效應,負面變化的大小取決於這一改變的體量。 在萬聖節夜裏救下哈里一家,改變只是哈里未來會在越戰中犧牲,而阻止肯尼迪被刺,將讓整個地球都陷入毀滅的危機。 在男主的視角里過去像個反派,執拗地製造各種意外來阻止他改變歷史,直到聽了綠卡人他的話才明白,原來自己就是那個毀滅世界的魔鬼“吉姆拉”(當然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 想象一下還挺好笑的,過去手腳並用地拼命拉住男主,男主英勇地在通往毀滅的路上狠狠踩了一腳油門。 我不知道斯蒂芬·金本人想用這個故事傳達什麼價值觀,只說我看完最大的感受是:一切都已經是最好的結果了。 誠然,不論是這個世界還是每個人都有太多太多的遺憾和意難平,每個人都有無數個“如果當初那麼做就好了”,但這只是對於那條沒有選擇的道路的一種美化,下意識地認爲當初被捨棄的選擇更好,只是因爲不會有重來一次的機會,所以無法證僞,就像書中的阿爾堅信肯尼迪活下來世界可以變得更美好。 可是結果如何呢?馬丁路德金依然會被刺殺,越戰仍會爆發,反而是曾經沒有發生的天災人禍都來地球共襄盛舉,世界滿目瘡痍。 所以對於個人來講,放下那些或大或小的遺憾吧,別再繼續反芻,這種行爲只是在霸凌自己,即便改變了也不會更好的,現實固然有缺憾,但那已經是過去在複雜的千頭萬緒中梳理出的最好的結果了。 自勉。
人總幻想只要回到某個節點,修正一個錯誤,往後餘生便能圓滿。可命運從來不是單線程的繩索,而是一張密不透風的網,牽一髮必動全身。你以爲在改寫悲劇,其實是在和整個既定的因果較勁,每一次試圖抹去傷痛的嘗試,都可能讓另一份深情付出代價。我們渴望逆轉時光,本質上是不敢面對失去,不願承認有些遺憾本就是生命不可分割的部分。最終你會發現,比改變歷史更難的,是接受一個事實:哪怕重來一萬次,只要選擇了愛,你就註定要承擔隨之而來的一切,包括那無法迴避的別離。
整體是一本很不錯的書,娛樂性很強,也不缺乏哲思、愛和勇氣。最後的結局是意料之內但依舊覺得震撼又嘆息,但似乎又想不出比這個更好的結局了,所以也算是一種完美結局吧。缺點嘛,我覺得我還是老金一貫的就是有些地方太過於囉嗦了,可以再精簡個10%體驗會更好。
兩個星期斷斷續續讀完了,挺震撼的,微小的改變會引發蝴蝶效應。 她不知道他是誰,卻依然願意把手遞給他;她記不起他的名字,卻依然覺得“好像很久以前就認識你”。 時間贏走了歷史,贏走了記憶,贏走了兩人的餘生;但在那一支舞的短暫幾分鐘裏,愛超越了時間的物理抗性。 我拯救了世界,卻永遠失去了你,但我依然慶幸曾與你相遇
這本並不是一貫的恐怖風格,反而是驚險刺激的劇情讓我很感興趣,平淡如水和跌宕起伏在過去的日子共存。我們總是想改變人生的某些重要節點,以此過上完全不同的人生,可卻總跳脫不掉命運的捕捉。既然如此,就收起這份無奈和淡淡悲傷,允許當下的一切發生吧
還以爲是新書呢,看簡介才發現原來是《11/22/63》換了個名字,但確實不錯
穿越過去改變歷史的小說。仍是金老一貫的慢熱風格,但不知是否讀了太多他書預期過高,讀起來一直覺平平淡淡,既不恐怖,又沒強烈的吸引力。 無非是老白男不太情願地去做英雄,中途愛上一位美麗的女子。女子有一個偏執強迫症性潔癖前夫。雖然白男無疑主張女人有人權,要尊重,但在上世紀5、60年代,性別分明、感情糾紛全是女人錯的環境中更如魚得水。畢竟男尊女卑的時代,更適合大男子主義,或者騎士英雄。 一直到最後,才忽然覺得悚然。結局也比較平淡,但很喜歡女主的部分,如泰坦尼克號,她有個很好的人生。 這本書,要對美國文化有了解纔會讀得盡興。有許多“會心一笑”的點,都不懂,有些遺憾。
就算可以回到從前,也未必能拯救那一刻帶來的傷痕,真正困住我們的,不是過去的故事,是心底對那一刻,忘不了捨不得解不開的執念。
然而俄耳浦斯必定會回頭,沒有愛他無法闖入冥界,又因爲深愛歐律狄刻而無法不回頭。傑克跳進兔子洞就是爲了拯救世界,所以他依舊會爲了拯救世界關上它。
我以爲是恐怖小說,我以爲是奇幻小說,我甚至以爲會是科幻小說,我就是沒有想到,我會看到一本由斯蒂芬金鑄就的言情小說。金的偉大無需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