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吳謙 等奉敕撰
官修教本的寫法:先歌訣,後註解,再列方。歌訣是爲着背,註解是爲着懂,方是爲着用——三層各司其職,學起來次第分明。 《眼科心法要訣》二卷,爲《醫宗金鑑》之一種。以七言歌訣括眼科諸證,每訣之後系以註文與方藥,爲清代官修眼科教本。 眼、喉、口齒,各自成科而皆以精細見長。古人在沒有器械的條件下如何察看深處,尤其值得一讀。 本編 101 節,卷題子目俱入目錄,隨手可檢;正文經、注、引三者形制各別,引文另作一格,說話人加粗朱標,夾註減淡縮小,縱使閱讀器不載樣式亦不相混。凡 2 萬字。 本書爲古醫籍文獻整理,所載方藥屬歷代醫家記述,僅供研讀參考;身體不適請就醫,勿據以自行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