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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迴響 封面

沉默的迴響

陳碧

95.7%推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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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萬字總字數
¥59.8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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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中國政法大學陳碧老師,全新法律隨筆集,爲弱者的正義!聚焦近年熱點案件中的女性、未成年人、被告人,爲弱勢羣體勇敢發聲,讓正義不會沉默。】 正義不會從天而降,圍觀也是法治力量。 本書是中國政法大學陳碧教授最新的法律隨筆集。全書聚焦於女性、未成年人、被告人三類當事人羣體,以“法律+社會議題”爲核心,以訂婚強姦案、圖書館騷擾事件、未成年人殺*案、精神病患者入室殺*案等熱點案例,覆蓋家暴、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精神病人刑事責任、彩禮等公衆最關心的社會痛點。他們是相對的弱勢,也是沉默的大多數,在隱祕的角落,弱者往往沉默。但沉默不等於安全,只有法律才能爲弱者贏得正義,得到應有的對待。

讀者書評

★★★★★

【《沉默的迴響》——沉默不是不做,是要讓迴響更加清晰】 這是一部法律隨筆集,作者應該也是網紅老師了吧(恕我實在瞭解不多,查作者背景的時候才知道有些社會經歷)。這本書並不是按照傳統法學教材的方式介紹法律條文,而是從近年來具有較高社會關注度的案件出發,將刑法、刑事訴訟法、證據法,以及未成年人保護、性別關係、家庭教育等社會議題結合起來討論。作者明確將全書分成三個部分:爲女性辯護、寫給孩子們、站在被告席上,分別把目光投向女性、未成年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這些在具體社會關係中容易處於弱勢位置的人。 總之,它讓我想到了一點朱元璋的《大誥》,當然,這不是說兩者內容有什麼直接聯繫,而是都有一種借具體案件,把某種規則意識和是非觀念反覆講給普通人的感覺。 也正因爲如此,作者反覆提醒讀者,不要輕易相信自己的第一判斷,不要因爲一個人看起來“不像好人”,就認爲他理所當然應該受到懲罰;也不要因爲一個人處於弱勢,就忽略她同樣可能作出錯誤的判斷。 至少在理念上,這是一種我比較認同的法律思維:法律不是爲了讓我們懲罰討厭的人,而是爲了讓我們在情緒最強烈的時候,依然受到規則的約束。 但讀完之後,我覺得這本書還有一個值得警惕的矛盾:作者在理論上非常強調證據、程序和避免預設結論,可當她真正進入一些社會熱點事件時,她自己的情感立場似乎也會影響她選擇什麼、強調什麼,以及忽略什麼。 武漢大學圖書館事件就是一個很明顯的例子。 作者當然沒有直接認定楊的指控一定成立。相反,她明確指出,法院並沒有認定現有證據能夠證明肖小濤是在“ZW”,也進一步解釋爲什麼楊的敗訴不能簡單等同於“誣告”:誣告要求行爲人具有故意捏造事實進行虛假指控的主觀故意,而現有證據至少能夠證明肖確實存在用手摩擦大腿中間部位的行爲。 從嚴格的法律構成來說,我認爲這個區分是有意義的。 但問題恰恰也出現在這裏。 “沒有構成誣告”,和“她的行爲沒有問題”,根本不是同一個命題。 如果一個人看到另一個人的某個行爲,根據自己的理解認爲對方是在實施性騷擾,那麼她當然可以尋求幫助、尋求調查,也可以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但與此同時,如果她對於對方行爲的主觀動機存在推斷,那麼這種推斷在被公開傳播之後,會給另一個人造成怎樣的影響?一個普通人被捲入“性騷擾”這樣的輿論事件之後,可能承受怎樣的名譽、學業、社交乃至心理壓力?這些問題,同樣值得討論。 在作者的敘述裏,對於楊爲什麼會形成這樣的判斷、這種判斷可能存在怎樣的主觀偏差,以及肖作爲一個被指控者可能遭受的傷害,似乎沒有得到同等程度的展開。這就讓我產生了一點不舒服的感覺。 因爲作者其實一直在告訴讀者:不要因爲同情受害者,就自動相信受害者的一切判斷;不要因爲討厭被告,就降低對證據的要求。 那麼,這套標準是否也應該反過來用於“我們同情的人”? 我覺得,這並不是要求我們站到肖一邊,更不是說楊一定是惡意指控。恰恰相反,正因爲事實和動機都需要證據,我們才更應該把“能夠證明什麼”“不能證明什麼”“當事人的主觀判斷是什麼”分開。 這也是我覺得本書最值得質疑的一點:作者有時候會把“理解一個人的處境”,不自覺地推向“更傾向於接受這個人的敘事”。 但這兩者其實應該保持距離。 一個女性可能確實處於弱勢,但弱勢並不意味着她的判斷天然正確;一個孩子可能值得保護,但孩子也可能傷害別人;一個被告可能遭受了不公正待遇,但被告同樣可能真的實施了犯罪。 作者在寫孩子的時候,其實自己也意識到了這一點。她在自序中就說,面對成人世界的暴力,孩子是弱者,但孩子的世界有時候比想象中複雜,“他們受害,他們也會作惡”。 我覺得,真正的法治,不應該只是尋找弱者,而應該承認人的複雜性。因爲一旦我們先決定誰是弱者、誰是強者,然後再決定應該相信誰,就很容易重新建立另一套“身份先於事實”的判斷機制。 我並不反對作者“爲女性發聲”“爲孩子發聲”“爲被告人發聲”,也不認爲公共寫作必須做到毫無立場。法律寫作者當然可以有自己的價值判斷,甚至正因爲作者有真實的情感和經驗,這本書纔沒有變成一本冷冰冰的法條解釋。 問題在於,當作者選擇站在某一類人的身邊時,她也需要時刻警惕自己是不是因此看不見另一邊的人。 “沉默的迴響”這個書名其實很有意思。真正需要被聽見的,不應該只有我們認爲值得同情的聲音。受害者的聲音需要被聽見,被告的辯護同樣需要被聽見;女性的痛苦需要被認真對待,男性被錯誤指控之後可能遭受的傷害,也不能因爲“男性通常更強勢”就被自動忽略。 法治,不是單純地替弱者說話,而是在面對一個我們本能上想要同情、或者本能上想要憎恨的人時,依然願意把事實和規則放在情緒之前。 總體來看,《沉默的迴響》的案例其實可以分成兩條線。 第一條線是“弱者敘事”:女性、兒童、性侵受害者、家暴受害者等。作者主要關注他們爲什麼容易被忽視,以及社會、家庭和司法制度應該如何保護他們。 第二條線則是“被告人與程序”:冤案、投毒案、精神障礙案件、專家證據、證據鏈等。作者在這一部分強調的是,即使一個人看起來非常可疑,即使公衆認爲他“很可能就是兇手”,司法也不能跳過證據和程序。 而這兩條線放在一起,其實也是這本書最值得討論的地方:作者一方面反覆提醒讀者不要因爲身份、輿論或者情緒提前給一個人定性;另一方面,在第一編的一些具體女性案件中,她又明顯更關注女性作爲潛在受害者的處境,對於女性自身可能存在的誤判、誇大、動機,或者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傷害,分析力度有時並沒有第三編討論被告人時那麼充分。 從這一點看,《沉默的迴響》是一部有價值,但也值得保留距離閱讀的法律隨筆。 我看到程序正義爲什麼重要,也看到公共輿論爲什麼可能成爲推動制度進步的力量;但與此同時,這本書也讓我更加意識到,即使是一個不斷提醒我們“不要預設結論”的法律作者,也不可能完全擺脫自己的立場。 這並不一定是這本書的缺陷,但它是一個不錯的提醒:我們不僅要審視案件,也要審視講述案件的人;不僅要警惕輿論給當事人貼標籤,也要警惕自己因爲相信某種敘事,而重新給另一些人貼上標籤。 所謂“迴響”,也許不只是讓沉默的人終於發出聲音。 更重要的是,當各種聲音真正傳過來以後,我們是否還有耐心,把每一種聲音都放到證據、事實和規則之中重新聽一遍。 所以,這本書裏,作者摘選了很多經典事件進行討論,還是很值得一讀的。武大圖書館只是其中一個例子,而這個例子之所以讓我覺得“見微知著”,恰恰是因爲這件事情本身已經成爲過去,雖然餘溫尚存,多方都有各自的觀點和看法,但也可能都多少帶了些濾鏡——包括我自己。 那麼我更覺得值得注意的,可能反而不是這件事到底應該如何判。正如作者所說,這是法律的事情。分清楚“敗訴”不等於“誣告”,自然是一塊;但同樣也應該分清楚,“沒有誣告”不等於“正確”,沒有誣告也不等於做的就一定對。 如果我們以後再遇到類似的事件,我們究竟是應該情緒化地、引導式地、自以爲強硬地去處理,還是應該儘量冷靜一些,把事實、證據、動機、法律責任和道德評價一層層分開? 以上,就是我讀出來的,個人不成熟的理解。

★★★★★

當弱勢羣體的困境被輿論喧囂掩蓋, 誰來傾聽無聲的吶喊? 中國政法大學陳碧教授的 《沉默的迴響》, 是一本有溫度、有力量的法律隨筆集, 爲沉默的弱者撕開光亮。 本書聚焦女性、未成年人、 被告人等弱勢羣體, 結合訂婚強姦案、校園騷擾、 未成年人犯罪等社會熱點案件, 直面家暴、性侵、 精神病人刑責等民生痛點。 作者跳出冰冷法條, 以法理爲骨、共情爲肉, 深度剖析個案背後的社會矛盾 與司法考量, 解讀普通人難以觸及的法治細節。 世間諸多不公, 始於弱者失語、終於正義缺席。 沉默從不是安全的底色, 法律纔是弱勢羣體最堅實的鎧甲。 這本書讓我們讀懂, 正義不會從天而降, 每一次理性圍觀、每一次法理思辨, 都是推動法治前行的微光。 它不僅是普法讀本, 更喚醒大衆對公平正義的思考, 讓每一份微弱的訴求, 都能被看見、被回應、被守護。

★★★★★

書裏案例很多,大部分還耳熟能詳。比如那個婚內勒索案,蘇一茂被翟小欣逼到跳樓,可刑事立案硬是拖了六年,判下來又等了兩年多。爲啥這麼難?因爲法律上有個坎兒:兩口子離婚談財產,就算一方威脅另一方,傳統上這屬於民事糾紛,刑法一般不插手。可陳碧把這事兒一分析,你們婚期只有42天,哪來的共同財產?沒有共同財產,你拿舉報偷稅漏稅要挾男方掏一千萬,這不叫離婚補償,這就是敲詐。法律最終還是給了說法,但這八年的拉鋸本身就說明:法條縫隙裏塞滿了人性的複雜,法官判案也得看輿論、看政策,甚至得看社會情緒。 醉駕那章也挺有意思。醉駕入刑十幾年,成了刑事第一大罪,每年三十萬人背犯罪記錄。可有些情況確實冤,比如隔夜醉駕的、挪個車就幾十米的、半夜路上根本沒人的。2023年新規不再一刀切,情節輕微的不起訴。有人擔心這是不是給有錢人開口子?半年數據出來了,危險駕駛案件降了近四成,沒見犯罪反彈。這說明啥?說明老百姓心裏有桿秤,真危險的該抓,純粹倒黴的沒必要往死裏整。 這本書通過分析熱點案子,告訴你法律怎麼想、爲什麼這麼想、哪裏想得還不夠。圍觀不是看熱鬧,圍觀本身就是在給正義施壓。所以,有空的話,推薦一看。

★★★★★

這是一部兼具人文關懷與法治溫度的法律隨筆集。作者剖析諸多真實熱點案件,探討法理與情理之間的權衡。 書中最大的亮點,是借案件傳遞法治的人文溫度。書中被稱作中國版《熔爐》的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令我印象深刻。作者冷靜記錄受害者求助無門、被迫沉默的現實,拋出“法律會不會成爲沉默的共謀者”這一叩問。這讓我明白,法律不只是冰冷的條文,更需要人性溫度。作者呼籲用發聲打破沉默,這份對弱者的共情,也讓我讀懂普通公衆的關注對法治進步的意義。 但本書也存在一定侷限。在討論高彩禮這類社會議題時,作者點出背後的性別困境,可給出的對策偏理想。面對盤根錯節的現實利益衝突,“法律有限,兼顧傳統觀念”的觀點,缺少落地的路徑,未能充分還原現實複雜的博弈。 總體而言,瑕不掩瑜,本書啓發我們傾聽沉默者、看見覆雜現實,是一本值得一讀的通俗法律讀物。  

★★★★★

讀完陳碧的《沉默的迴響》,我有一種被“戳破幻覺”的感覺。 以前我也會跟很多人一樣,看見一個熱點,看到幾段爆料,幾個讓人憤怒的細節,就下意識認定:真相就在這裏,壞人就該得到懲罰。 但這本書提醒我:我們看見的,往往只是別人願意給我們看的那一塊拼圖,不是完整地圖。 網上太喜歡非黑即白了。 “精神病犯罪就是可以隨便脫罪”“這個案子一看就是仙人跳”“這個藥明明能救命爲什麼不讓賣”。 一句很解氣的結論,傳得飛快;可法條裏那些前提、鑑定流程、證據鏈、權衡,卻很少有人願意耐心看完。 書裏有句話我記得很深:沒有程序約束的結果正義,很容易變成新的不義。 我們想要“壞人得到報應”,這個願望本身沒有錯。 可正義最難的,恰恰不是去討伐我們已經“確信是壞人”的人,而是在證據不全、信息破碎的時候,仍然願意承認:我可能並沒有掌握全部事實。 讀到這裏的時候,我莫名聯想到做交易。 市場也特別會給你“局部真相”。 一根大陽線出來,大家喊牛市來了;一根長上影,就全在說要崩盤。 各種消息、傳聞、段子滿天飛,每一個看起來都特別有道理。 如果我只抓着眼前這一小塊表象,當成全部事實去重倉,多半就要爲此買單。 真正要練的,不是快速給出一個痛快結論,而是懂得: 一塊拼圖 ≠ 整幅畫面;一次波動 ≠ 趨勢已定;一個爆出來的片段 ≠ 整件事情的真相。 書裏還說,真相不能被某一羣人壟斷,圍觀,但保持懷疑,對事實留有餘地,纔是法治公民該有的姿態。 放到生活和交易裏也是同理: 我們不必停止觀察,但要警惕那種“一眼就能看透一切”的快感。 情緒來得越爽快的時候,反而越要慢半拍。 不是要我們變得冷漠、什麼都不信,而是承認自己所知有限,給自己,也給事實,留一點縫隙。 偏見和盲從永遠省力,但是獨立判斷,纔是要費力去修煉的事。

★★★★★

中國政法大學的陳碧教授,把近幾年那些讓人心裏堵得慌的案子一件件攤開來講。訂婚強姦案、邯鄲未成年人殺人案、成都精神病人殺人案,都是我們在新聞裏刷到過、憤怒過、又很快被新熱搜沖走的事。她聚焦女性、未成年人和被告人這三類沉默的大多數,用法律的尺子去量那些隱祕角落裏的不公。書裏沒有居高臨下的說教,就是一個懂法的人坐在你對面,把事情掰開揉碎講清楚。

★★★★★

這本書裏說武大圖書館案件的分析我覺得挺客觀的,沒有說男孩的錯,沒有說女孩的過,客觀的從武大管理層來剖析,假如多點溝通,假如多點包容和理解,假如沒有那些網暴,確實令人深思,輿論的力量就是迴旋鏢,借多大的力,也會反彈多大力指向自己。 很也喜歡裏面那首: 親愛的小孩,今天有沒有哭,是否遺失了心愛的禮物,在風中尋找,從清晨到日暮? 親愛的小孩,快快擦乾你的淚珠,我願陪伴你,走上回家的路……” 站在未成年,被告,女性等弱勢羣體的視角,多一份的理解,多一份的和諧!

★☆☆☆☆

1.在拐賣婦女案中,沒有女人,只有子宮。 2.“參差多態乃是幸福的本源。” 3.多管閒事,是政治動物的本分。 4.不是你親身經歷的傷,你不知道有多痛。 5.人們一般更相信經驗,而有的經驗是帶偏見的。 6.擁有權利並不意味着使用權利。 7.性別平等的關鍵在於勞動價值的重估。 8.真正的法治精神來源於對人的尊重。 9.真正的關懷不是希望他不要變壞,而是根本上希望他成爲善。 10.在人的身體自決權之前,還有人的尊嚴。 11.沒有程序約束的結果正義,很容易演變成新的不義。 12.沒有程序,就沒有正義。 13.“法官不是在真空中判案”。 14.互聯網比你更瞭解你。 15.發現真相纔是實現正義的前提。 16.真正困難的,不是如何對待自己人,而是如何對待確信有罪之人。 17.沒有一個詞可以描述因爲你沒有做過的事情而被關在監獄裏坐着發呆的感覺。 18.能夠避免最壞的情況發生,就是一種更好的選擇。 19.因爲有很多人註定不會發出聲音,但我們不能假裝那些受苦的人不存在。 20.法律史學家梅因說,法律一經制定便已滯後。 21.有人的地方,就有偏見。但持偏見的人往往並不自知。 22.不要幻想所有人的意見一致,而且還都是“正確”的。 23.我無法對任何孩子絕望,因爲只有堅定地相信每一個心靈有改變的可能性,我們才能面對人性的黑暗。 24.恩格斯早在一百多年前就指出,“男子在婚姻上的統治是他的經濟統治的簡單的後果”。 25.法律總是傾向於反映現存的權力結構,口號的平等不等於實質上的平等,立法的平等不等於現實的平等。 26.李宗盛有一首歌叫《新寫的舊歌》,他用這首歌和去世的父親和解了:“兩個男人極有可能終其一生只是長得像,有幸運的成爲知己,有不幸的只能是甲乙。” 27.馬克思曾經說:自由內在地包含着使不平等肆意生長的風險。凱瑟琳·A.麥金農也提醒我們:把自由置於平等和公正之前,只會釋放強者的權力。 28.“證明自己正確”是人性的弱點,通過偏見,人們會堅定不移地得出自己絕對沒錯的結論,卻在錯誤的路上越走越遠。 29.相信你的人沒有證據也會相信你。但法官只相信證據。 30.法律事實只能儘可能接近客觀事實,並不一定與客觀事實完全吻合。 31.很多人認爲自己看到了事實的全部,其實是他們不自覺過濾掉那些與自己判斷不吻合的其他事實。 32.圍觀、懷疑並保持對事實真相的開放心態,這就是法治社會的公民態度。 33.人類的智力發展有賴於他們不服從的能力,不服從那些企圖鉗制新思想的權威,以及那些在其固有觀念中視任何改革爲異端邪說的主流觀點。 34.弱者的形象可能是被塑造的,是否會因爲保護弱者而對真相有所犧牲,侵犯另一些人的權利呢? 35.家庭暴力可能發生在所有家庭,發生在任何人身上。它被施暴者內化爲一種應得的權利——如果你不聽話,你就會被懲罰。

★★★★★

羅翔曾說,陳碧是他寫作的引路人,帶我們看到了法治溫情脈脈的一面。這句話在這本書裏得到了充分的印證:正義不在法條中,而在每一封判決書裏;公平和正義不應該只存在於人們的討論中,而應該在每一樁案件的判決書中得到迴響。 如果你也曾在某個瞬間懷疑過自己,不妨翻開這本書。它不會逼你勇敢,但它會讓你知道:你不必一個人扛着那些“說不清的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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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陳碧老師書寫的這部法律隨筆,每一個故事,每一個章節我都認真閱讀,這本書讓我爲重新回顧了《熔爐》這部韓劇電影,以及到羅翔老師學習法律知識。 書中第一個部分是講解權力下的性騷擾。 性騷擾一詞在日常生活生活中出現的頻率比較大,也是職場中甚至日常生活中經常會發生的事情,陳碧老師通過幾個案件(知名戲劇創始人性騷擾案,史一航案,圖書館案)告知我們性騷擾的取證難度以及流程,讓我在這個方面多少有了深入的瞭解,同時也去觀看了羅翔老師的觀點,學到一句:人的邪惡和齷齪是沒有止境的,要學會保護自己! 第二章節是關於性侵的,其中有一個案件讓我印象很深刻:男女雙方訂婚,男方強迫女方發生性行爲。 訂婚不等於性同意,這個觀點覺得非常好,不意味着訂婚就可以給對方實行性的方便!(但是這裏我覺得寫得不夠完整) 第二部分是寫孩子們的故事,在這裏,我看得最是難受,你們覺得“性本善,還是性本惡?” 未成年人犯罪頻率越來越高,社會教育家庭教育是哪方面出現了問題? ①邯鄲少年案中:三名同學可以殺害另外一名同學並將其掩埋,他們只是爲了簡簡單單的幾百塊錢零花錢就可以隨意殺人,而且如此大膽? ②連環施暴案:一個未成年學生逼迫同學喫糞便,逼迫同學喝酒導致其住院,這樣子的教育警告爲什麼沒有一點用處? ③面對校園欺凌:爲什麼一個女孩子可以被多名女生掌摑? ④身爲特殊教育的負責人校長,公然說創辦特殊教育學校是保護孩子們,結果自己卻是孩子們的惡魔,長期猥瑣和性侵這些身體欠缺的孩子們? 其他案件我就不一一一說明,但是這些欺凌,怎麼能說是孩子們的玩笑?這是侵害他人權利和尊嚴的表現,家長,學校,社會如何去保護這些孩子們?我們又該如何去教育這些帶有邪念的孩子們? 我不禁提出幾個疑問: 在孩子身上,我們要如何預防孩子們內心的惡? 怎麼才能看見孩子們內心的惡並即使掐滅?如何教育孩子們以及和她們內心深處的靈魂溝通? 而面對大人:我們內心深處的惡魔要如何去掐滅?人與人彼此的尊重是人區別於動物的區別,如果對人本身都不夠尊重,和禽獸有什麼區別? 法律可以保護正義,可過程漫長,最紮根深處的是人民的思想教育!

書籍信息

作者陳碧
出版社雲南人民出版社
出版時間2026-09-01
ISBN9787222248526
分類社會文化-法律
格式EPUB
完結狀態連載中
章節數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