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孫文胤
論、案、方三者並行:先立論,次舉案爲證,末列方以備用。這種「以案證論」的寫法,比單講道理讓人信服得多。 《丹臺玉案》六卷,明孫文胤撰,崇禎九年成書。首卷論脈訣、經絡與運氣,以下分門論證,各附醫案與方。 孫文胤字薇甫,號在公,休寧人。 醫案是中醫最難作僞的一體——理法方藥落到一個具體的人身上,今天讀來仍是最好的臨證訓練。 本編 282 節,卷題子目俱入目錄,隨手可檢;正文經、注、引三者形制各別,引文另作一格,說話人加粗朱標,夾註減淡縮小,縱使閱讀器不載樣式亦不相混。凡 12 萬字。 本書爲古醫籍文獻整理,所載方藥屬歷代醫家記述,僅供研讀參考;身體不適請就醫,勿據以自行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