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關於發佈國家標準《煙囪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的公告第118號現批准《煙囪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爲國家標準,編號爲GB50078-2008,自2009年2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0.8、3.0.9、4.1.3、6.1.4、6.1.5、6.3.1、8.1.2、11.0.5、13.0.5、13.0.11條爲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煙囪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J78-85同時廢止。本規範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本規範共分15章和5個附錄,總則、術語、基本規定、基礎、磚煙囪筒壁、鋼筋混凝土煙囪筒壁、鋼煙囪和鋼內筒、煙囪平臺、內襯和隔熱層、煙囪的防腐蝕、附屬工程、冬期施工、施工安全、工程質量驗收、煙囪烘乾等。本規範適用於磚煙囪、鋼筋混凝土煙囪和鋼煙囪工程的施工及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