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本規範適用於新建、擴建和改建工程的用戶端供配電系統的設計。本規範共分7章,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術語,負荷分級及供電要求,電源及供電系統,電壓選擇和電能質量,無功補償,低壓配電等修訂的主要內容有:1、對原規範的適用範圍作了調整;2、增加了“有設置分佈式電源的條件,能源利用效率高、經濟合理時”作爲設置自備電源的條件之一;“當有特殊要求,應急電源向正常電源轉換需短暫並列運行時,應採取安全運行的措施”;660V等級的低壓配電電壓首次列入本規範;3、對保留的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術內容也進行了補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