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瑟芬·鐵伊
《排隊的人》倫敦沃芬頓劇院門口大排長龍。一名排隊買票觀賞歌舞劇的男子,被發現死在隊伍中,背上還插着一把銀亮而邪惡的匕首。奇怪的是,排在死者前後的人居然都不知道死者何時遇害,死者身上也沒有任何足以辨識身份的物件。“儒雅神探”格蘭特親自出馬偵破此案,一路勢如破竹,嫌疑犯手到擒來。大功告成之際,探長的第六感卻讓他對案情產生了新的迷惑……
第一次讀傳奇女作家鐵伊的作品,或許是帶着初識的新鮮感,總覺得興致盎然,過程非常愉快。 一名男子在排隊時被刺身亡。 謎題從頗爲日常的場景中展開,引發後續精彩的推理與走訪調查。 古典的偵探小說,理應是這個腔調。 從某個角度來看,鐵伊對物證分析的重視及周密程度,完全可以比肩埃勒裏·奎因,不愧【黃金二期的榮光】。 更可貴的是,字裏行間透露出的無性別感,尤其作爲情感更爲細膩的女性作家,能夠純粹以角色本身的站位而非個人思維闡述某些觀點,在追求真實的基礎上,又展現了對人性的深刻體察。 格蘭特是我最偏愛的那類偵探形象,睿智,專注,以及恰到好處的冷漠。 【沒有半個反派角色】,也是非常高明的結尾處理方式。
我都已經無聊的開始看鐵伊了,跟推理小說和警探小說都沒啥關係的一本書,甚至不如她的其他書好歹能讓人思考一下,就算鐵伊也是最糟糕的一本了,除非你想浪費生命,否則別看
我讀完了英國黃金時代推理小說家約瑟芬的處女作《排隊的人》。 我讀的是紙質書,談一下個人的看法:《排隊的人》:這本書就我而言,是作者處女作,寫得不那麼成熟。 先說原因:雖然構思命案環節很好,但是最後結局是兇手自己自首這點,感覺爲警探長格蘭特兜兜轉轉最終因爲兇手自首,才把罪犯繩之以法,這點可能會被讀者詬病。 當然每個人的看法不同哈,還有就是:格蘭特的刻畫還算是比較成功的,第一:擺脫了刻板印象中的刑警模樣,第二:格蘭特對鄉村生活的迷戀這點,展現出他的個性來! 第三:除了格蘭特感覺這本書的風景描寫偏多,其實風景描寫可以有,但不需要這麼多! 雖然這是作家的處女作,但我仍然認爲有優點和缺點並存!
果然是一本引人入勝的推理小說,所有的細節都不是不該寫的,探長走了不少彎路,如果不是那有隱測之心的兇手自首,這案子還夠嗆。
格蘭特系列裏很精彩的一本。當一切證人證據都指向某人是罪犯的時候,需要怎樣的良知才能支持你頂住所有人包括你的上司的壓力去尋求那可能存在的渺茫真相?甚至到最後即使那個某人已經洗脫了嫌疑,都沒有清晰的證據可以準確的指出誰是罪犯,這對警局來說可以說是自己給自己抹黑的一種做法。格蘭特在整個過程中展現的人格魅力是全書的重點,真正的真相可能只存在於每個人的心中。
這本寫得真差啊…非常無聊非常絮叨,格蘭特警長都沒有任何魅力了,最後兇手莫名其妙跳出來自首還要暗示他心智不清是什麼意思?看完後我又去翻翻鐵伊的介紹,說她“出版了八本水準齊一的好小說,是極少數一生沒有失敗作品的作家”,你自己看看這本像話嗎?和法蘭柴思事件、時間的女兒差得不是一點半點。飾針首字母和前面雷伊麥克白多好聯想啊,而且你還安排了一章節專門寫格蘭特一直愛慕着蕾伊麥克白!真糟糕,真失敗,過程全錯還安排這麼多篇幅,這本看得我非常不高興,假期時間也經不得這麼浪費呀。
排隊的人 “從沒有一個兇手在受害者身份被確認前就被逮着的。” —— 不太喜歡這本。雖然有老朋友格蘭特探長,但…… 沒有亮點。沒有富有魅力的角色。 最後破案還是犯人自首的~ 格蘭特:……我不要臉面的嗎? 故事設定有些特殊,大大咧咧發生在光天化日,排長隊的人羣中。 兇手了不起,膽大心細,還沒被人發現。 死者估計至死都不知道發生了啥。 警方追隨線索,總結了兇手的各項特徵、可能的細節,樁樁件件對得上號。可惜辛苦半天,仍然抓錯人。 哎,作者這樣對待自己筆下的名偵探,讓人說什麼好。 確實是很實際啦,確實是人都會犯錯啦,但就是…… 很不按套路出牌。 希望探長下次好運吧~
翻譯離譜得很,第二章開頭那幾段完完全全譯錯,格蘭特探長長得很高、打扮時髦,根本不是翻譯說的那樣「短小精悍」,真的是把我給氣笑了。
可能是文化差異的原因。這本小說不像是尋常的推理小說那樣,偏好跌宕起伏的劇情。主角抽絲剝繭地找到了最有可能的嫌疑人,然後在結局有巨大反轉。我的感觀就是,通篇看下來小說沒有太過於出彩的地方,顯得稍稍平淡。
這個反轉的結局在我看來和爛尾沒差呀,不是一本合格的偵探推理小說。難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