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物匯聚 YouTube 有聲書與書評
協同政府:流域水資源的公共治理之道 封面

協同政府:流域水資源的公共治理之道

王勇 李勝

100人在讀
26.7萬字總字數
¥74.99定價

內容簡介

本書聚焦我國嚴峻的流域水資源與水環境問題,並檢討與反思了它們的體制癥結——“指標下壓”型公共環境管理模式,強調應建立與完善流域水資源公共治理的地方政府協同機制,並借用博弈模型闡述了其必要性及可行性。

讀者書評

★★★★★

流域水資源是自由流動的,流域水資源陷入衰敗或枯竭,流域區各地方政府以及企業、社會公衆等,誰也無法獨善其身。面對日益嚴峻的流域水資源危機,各地方政府、各種公權與私權主體均需要相互攜手,共同做出應對。 傳統屬地治理模式存在固有短板,在屬地分段管理之下,各個地方政府優先考量本轄區經濟發展、財政收益,上游地區保護水源要承擔產業限制、污染治理的成本,良好的水環境收益卻外溢給下游,而下游享受優質水資源,卻不用承擔保護成本。當出現水污染事件時,容易出現責任劃分模糊,互相推諉。自上而下的目標考覈、專項督查能夠實現短期治理成效,但屬於運動式治理,沒有理順府際之間的利益關係,督查力度減弱之後,污染問題極易反彈,難以形成長效治理。僅僅依靠強化中央問責,無法從根源消解跨區域之間的利益衝突。 協同政府理論,核心是構建一套兼顧科層權威、利益調節、多元參與的整體性治理體系。 第一,強化科層協同。完善正式制度與流域統籌機構,理順府際權責關係,要打破屬地各自爲政,需要確立流域整體性治理理念,把流域整體目標置於地方局部利益之上。一方面完善流域層面專門管理機構的職能,賦予其跨區域協調與執法的權限,改變過去機構權責虛化的局面;另一方面則要壓實責任制度,清晰界定上下游、左右岸地方政府的治理權責,完善流域層面統一行動,用制度約束地方政府的機會主義行爲。 第二,平衡上下游利益。制度約束可以劃定責任,但單純依靠行政強制很難調動地方主動保護的內生動力,而生態補償和水權交易正是重要的政策工具。通過橫向生態補償,下游地區向上遊支付生態保護補償資金,上游承擔水源保護任務,獲得對應的經濟回報,讓保護生態的地區不喫虧。水權交易則能實現水資源使用權流轉,用市場機制優化流域內部水資源配置,用經濟手段把流域治理的外部性內部化。 第三,拓展社會協同。流域治理不能侷限於政府之間的協同,企業是污染排放的主體,公衆是水環境的直接受益者,應當搭建制度化參與渠道,完善環境信息公開,保障公衆知情權、監督權,並引導企業落實環境主體責任,鼓勵社會組織參與流域監測,綜合構建出公共能量場。 流域治理本質上是對跨區域利益關係的治理,有言道“治水先治岸,治岸先治人,治人先治官”,治水錶面是治理水體,深層是協調不同行政區、不同主體之間的利益。只有科層、市場和社會主體多元協同,才能跳出碎片化治理困局,實現流域水資源可持續的長效公共治理。

書籍信息

作者王勇 李勝
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2020-06-01
ISBN9787520365833
分類科學技術-工業技術
格式EPUB
完結狀態連載中
章節數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