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然
在上世紀八十年代起草《基本法》的過程當中,對於迴歸後如何產生行政長官的政制安排,充分顯示出本地社會的各種訴求整合。《基本法》中,有關行政長官產生方法的條文是第四十五條。本書的目的,在於以當時社會上所提出的對此條文的各個方案作爲切入點,向讀者介紹當時社會各界的不同訴求,以及如何通過對不同方案的討論,而逐步形成共識,達至最終《基本法》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