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規劃設計總院
本標準對火力發電廠廠內通信設計進行了規定,包括生產管理通信、生產調度通信、通信電纜網絡以及其他輔助設施(如通信機房、通信電源、接地等),不包括髮電廠系統通信部分,如光纖通信、載波通信、微波通信、衛星通信、接入電網的數據通信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