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牛亮雲
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國採用地方政府負總責制度,即地方政府統一領導、組織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但是,已有的研究往往把政府看作一個整體,將食品安全監管制度等作爲研究重點,沒有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區分開來,忽視了地方政府這個關鍵變量。如果不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區別開來,就無法解釋現實中的很多現象。圍繞地方政府負總責這個基本的制度安排,來探討食品安全治理體系現代化問題是非常必要的。這也是本書的核心。
提出了食品安全治理的路徑,學術性很強,對食品安全治理管理者應該有所啓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