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蒙德·錢德勒
作家榜版《漫長的告別》:“說再見,就是死去一。”菲利普·馬洛,一名私家偵探,四十出頭,喜歡喝酒,有錢,單身。習慣獨來獨往,孤獨但不寂寞。遇到不平的事,就想去擺平。如果你遇到麻煩,記得找馬洛。一天深夜,馬洛偶然遇見喝得大醉卻彬彬有禮的特里,馬洛幫助了特里,贏得了友誼,卻惹來了麻煩,被卷一連串情殺、背叛、詭計、騙局、救贖、誤解之中,面臨牢獄之災。面對朋友的神祕告別,離奇的殺人事件,警方的威逼利誘,馬洛有無數次機會全身而退,重新回到平靜的生活。但隨着怪事不斷髮生,馬洛發現案中有案,謎中有謎,局中有局……
看錢德勒《漫長的告別》起因是在小紅書刷到村上春樹說自己讀這本小說讀了12遍。小說的主體內容是億萬富翁的女兒西爾維婭被謀殺的故事,與一般推理小說不同的是,案件沒有抽絲剝繭的偵破過程,而是反轉再反轉,我想這本書之所以能和《了不起的蓋茨比》《太陽照常升起》《在路上》並稱爲美國黃金時代的四大傑作,原因之一就是因爲錢德勒在整個故事的鋪陳敘述過程中,把每一個反轉都鋪墊得特別合理,每一個轉場都是那麼的順理成章,毫不突兀,而恰恰是這些看似偶然的相遇和告別,串聯起了毫不相干的人和事,讓案件的真相最終浮出水面。除了故事邏輯的縝密和引人入勝之外,錢德勒的語言也非常精妙,點題的原文是這麼說的:“人生是一場漫長的告別,說一句再見,就死去一點點。”寫宴會結束的場景是這麼說的:“屋子正在向晚風傾瀉賓客,人聲漸息,車輛啓動,再見像皮球似得彈來彈去。”被億萬富翁本翁威脅時候的回擊是這麼說的:“一億美元能夠買到海量的曝光,但是,我的朋友,若運用得當,也能買到海量沉默。”“大多數人一輩子要用一半的精力去維護他們從未有過的尊嚴。”一部小說傳於後世,引人入勝的故事情節本身之外,還要有令人難以忘懷的文字功底。我想,這就是錢德勒對文字運用的能力,也是他被奉爲美國當代小說家代表的原因之一。 我很喜歡故事主人公馬洛對人生的總結,“人生只是一場盛大的馬戲表演。”多麼貼切,就像黑塞的《悉達多》裏所說的,世界上的人,只要有未受盡的苦,未得到的解脫,一切就會重來。無論當下多麼drama,只要還活着,就會有下一幕登場。無論今天遭遇多麼大的變故,新的開始總會如期而至。我們能做的不過是不斷地和過去告別,和過去的成就告別、和過去的遺憾告別、和過去的一切告別,明天永遠是新的一天,所有人都有選擇的權利。
爲了友情,你願意說點什麼? 不,我願做點什麼。 硬漢男主馬洛,爲了一個“投緣”的朋友,爲了友誼,不惜風裏來雨裏去,甚至可以說赴湯蹈火,只爲一個真相,還朋友一個清白,給自己一個交代…… 然而知道“真相”是要代價的,對線警察、黑道、財閥、媒體、女人,幾乎要與天下爲敵了…… 同時真相大白也是殘酷的,這樣的“真相”真是馬洛想要的嗎?(這是一個懸疑小說,就不劇透了) 人生總會告別,只是重逢並不總是如意 “說一聲再見,就是死去一點點。” 還好,這一聲再見(告別),他早就說過了,不必再說一次……
說再見,就是死去一點點 看到有人推薦一本書,是一本偵探小說。 我已經很久不看偵探小說。 但看到介紹說,錢德勒開創了一種新的模式,融合了更多的文學性吸引了我;還有有關童話般友情,我愛那種童話般的友情,有朋友也曾送過我一個童話,甚至更美好,可惜當時我天真的以爲那樣的友情就是現實,一定會永遠。最後遺失,只能歸類於太驚豔的美好都無法長久。 於是也來看看別人這樣壯麗的友情,是走過了如何的經歷以及爲何致命一擊,又是如何雜糅了更多的文學性。 當然,值得一提的還有讓我想讀和且在這一天內讀完的原因是:翻書恰巧翻到的第一本,便是這本書——妙處在於,我本來想讀另一本,而抽到這本發現這本的翻譯更有舒適——是對幾本做的對比的感受——在我國,種種原因導致偵探類小說不管是翻譯還是評分,其實都有些難,只能選自己閱讀覺得更舒適的。 是一次巧妙的遇見。 故事的開頭很有趣,也很有吸引力,主角馬洛只是路過某個地方,看到一個酒鬼被拋棄,便莫名伸出援助之手,素不相識,儘管周圍很多人提醒他,很可能因此給自己惹來麻煩。馬洛卻仍然一意孤行——也許這正是他吸引我,也是吸引很多人的地方: 一種純粹的、不求回報的騎士精神——我這麼做僅僅是因爲我就是這樣的一個人,想這麼做,而不是因爲求得什麼其他的回報,甚至不怕帶來麻煩。 在即便是兩人交集還不多的情況下,馬洛爲了幫助特里,坐了牢——而那時候他已經預見他的幫助會有這樣的後果和許多麻煩,可是他就是連猶豫都沒有,就去做了——這樣的篤定又無悔的感情,的確是成年人的童話。 看到這裏,我想,友情和愛情一樣,也有許多一見鍾情、義無反顧——這恰恰是人類感情美好和珍貴的所在。 故事的結尾,馬洛說:“你曾經如此打動我,特里。只用了一抹微笑、一個點頭、一次揮手以及清淨酒吧裏的幾杯清淨小酒。當一切還在的時候,這些都很美好。 是啊,一個人被打動另一個人打動,看上去是如此簡單,把對方放入心裏過程也是如此悄無聲息。 以及接下來的一句:“別了,朋友。我不會說再見。當這個詞還有意義的時候,我已經對你說過了。當時我感到悲傷、孤獨、不可挽回。” 只是我們每個人的感情裏,看似在交流,又何嘗不是自己在唱獨角戲呢。 當然,讀完書,其實也不會找到一個答案。 每個人的遭遇不盡相同,書中的友情告別的原因是:馬洛終於發現,除了他欣賞的那一部分美好——特里,那個曾經爲了救朋友抱着炸彈跑出去,甚至自己因此幾乎喪命——卻最終爲了錢和享受,出賣了自己的靈魂,且在出事後的漫長的時間裏,馬洛幫助他逃離,並以爲他死亡很久之後,都沒有聯繫馬洛,讓馬洛獨自一人面對着因此接肘而來的麻煩。 當然,不能說特里對馬洛沒有感情,特里也喜歡找馬洛,會給他留下錢,甚至在出逃成功後寄給馬洛一大筆錢。 可惜,馬洛想要的從來不是錢,最終也在最後見到特里時歸還了他——可特里心裏更多的是報答,而非像馬洛那樣自然的愛着——有些人身上的瑕疵可以接受,有些不可以。每個人的原則不一樣,馬洛有自己的原則。 再聯繫到他們常常一起喝酒時,最後吵架不歡而散那一次,其實結局早已註定,一切早已經有跡可循。不提。 但是那次吵架後,儘管特里其間一次也沒找過馬洛,可一個月後他找馬洛幫忙,馬洛還是毫不猶豫的幫了。 只是就像特里和艾琳的愛情。 書裏對艾琳的評價是:做夢的女人。 艾琳留下的遺書裏:時間讓一切變得卑賤、破敗、備受摧殘。 她接受不了這些變化和骯髒,於是主導了一切後最終自殺。 艾琳和特里有過短暫的婚姻,而艾琳用了十年去愛特里,特里對她的評價卻是:從來沒把她太放在心上——女人的深情遭遇男人的薄情,註定是一場悲劇。 男人的深情遭遇男人的薄情,也是一場悲劇。 人皆如此。 真的是漫長的告別——馬洛用了一整本書來做告別;艾琳用了十年告別——以付出生命的方式。 而當特里整容完成了回來,迎接他的是友情和愛情的告別。 而回到現實,大多數的友情的遺失,甚至不會有這樣一個節點,也不會是因爲如此界限分明的原則問題——更多的是彼此都沒有放棄自己美好的靈魂,甚至也依然喜歡對方那顆純粹的靈魂——卻也最終會漸行漸遠。 相遇,產生共鳴,本就是是看見了想珍惜的對方的靈魂——更有甚者,是怎麼能表象如此相差十萬八千里而內核如此相似的震撼,亦被看到的滿溢出來的美好驚豔。 我們都喜歡靈魂被這樣的看見,以及看見對方的靈魂的時候,猶如打開了一個全新的世界。彷彿突然遇見新鮮的氧氣,忍不住深吸一口,讓你驚歎,不由自主的想去觸碰,融入。 靈魂一旦被愛,血肉便會瘋狂生長。 可是,誰也沒說過,瘋長之後……呢……? 也許就像書裏對相遇的描述那樣,是無法言明的吸引。 而感情如果真的深刻,不管哪種,最終也都一樣深沉的愛着。 只是大部分的感情不過是,由起初不明原因、義無反顧,至將來不免都是經歷一場: 濃墨重彩的熱烈,淺吟低唱的悠揚,雲淡風輕的寧靜。 有朋友說過一句話:“等到將來你一回頭,發現所有的情感鋪天蓋地的襲來,纔會知道到這感情是怎樣的深刻。” 我想,有生之年,能見識過這鋪天蓋地的深刻,也是一種幸運。 書的最後說,法國人有一種浪漫的說法: 說再見,就是死去一點點。 我們都沒說再見。 想起自己曾經早早買過錢德勒的書,對他了解卻不多。那時候還在讀紙質書,翻開看記錄的時間:2012年10月10日。 原來,已然過去12年。 ——漫長的遇見
真正漫長的,不是離別,而是人性的沉浮…記得剛剛開始讀這本書的時候,我原以爲它只是一本偵探小說,讀到最後才發現,它更像是一部關於人性、友情、愛情與孤獨的哲學作品。雷蒙德·錢德勒借私家偵探菲利普·馬洛之眼,讓我們看到的不是“誰殺了人”,而是“人爲什麼會變成這樣”。 馬洛是一個很特別的人。他生活在充滿金錢、權力和謊言的世界,卻始終堅持自己的原則。他並不完美,也知道自己無法改變這個社會,但依然選擇善良、忠誠和正直。在人人都懂得妥協的時代,他顯得格格不入,卻也因此令人敬佩。 書中最打動我的,是“告別”二字。告別的不只是朋友、愛情和生命,更是曾經的信任、理想和純真。有些人離開了,卻永遠留在記憶裏;有些關係沒有爭吵,卻再也回不到從前。真正漫長的告別,不是在揮手的那一刻,而是在往後的歲月裏,慢慢學會接受失去、理解遺憾,並繼續獨自前行。 錢德勒的文字充滿詩意與力量,看似冷峻,實則溫柔。他沒有刻意說教,而是在人物的對話與沉默中,讓讀者不斷思考:在利益面前,我們還能堅持多少原則?在現實面前,我們是否還能保持一顆善良而清醒的心? 讀完這本書,我最大的感悟是:人生終究充滿離別,沒有人能永遠陪伴我們走到最後。真正珍貴的,不是擁有了多少財富和名利,而是在紛繁複雜的世界裏,依然能夠守住自己的底線,真誠地對待他人,也坦然地面對自己。 這是一部值得反覆閱讀的經典。它表面上講的是案件,實際上講的是人生;看似寫離別,其實寫的是成長。每一次重讀,都會因爲閱歷的不同而有新的理解。或許,這就是經典作品最迷人的地方——故事會結束,但思考永遠不會結束。
本書通過馬洛的視角,觀察和體驗1950年代的美國社會。隨着馬洛探尋真相的過程,我們也和他一起見識了形形色色的人物。
馬洛無疑是一個老練成熟的老江湖偵探,他在這個城市與偵探相關的各個階層都有着自己的熟人,與警察,檢察官,當地情報網以及其他各地的社團都有不淺的交集。他選案很冷靜,知道什麼能幹什麼不能幹;口風很緊,辦事利索,有職業操守。 想不到這樣一個老油條,會這樣的爲了特里這個並沒有過深交情的朋友而無私奉獻。不爲錢,不爲名,不惜得罪警察,黑幫,美人,權貴,與他們周旋,僅僅爲了特里的名聲而一查到底,一往無前。 我並不能理解馬洛這如聖光般純潔的友情,能夠產生這樣感情的人,怎麼又獨身一人,沒有朋友,沒有家人,甚至沒有什麼錢的在城市打拼呢。他這輩子除了特里,其他時間爲了什麼而活呢? 光看這本書的話,我覺得馬洛偵探行爲的動力的塑造,就像空中樓閣,沒有支撐。 不過本書寫於上個世紀 50.60 年代,那個時期的書籍也有着自己時代的背景,可能就是這樣寫比較反常規,比較暢銷而已。 2026.5.21
“一月緬懷憂傷和深刻,二月悅納香頌和情詩。” ——《本草國曆》 小時候家裏有本《長眠不醒》,內容已經忘了,書名卻印象深刻。最近在微讀上重讀,事實證明,遺忘是有道理的,時隔多年我還是讀的很不耐煩,勉強翻完,書名和這段話,讓人憂傷又惆悵:“你已經死了,身在何處又有什麼關係呢?在骯髒的水坑裏,還是在山頂上的大理石塔樓裏,有什麼區別呢?你已經死了,已經長眠不醒,這種事再也不會讓你煩惱了。” 至於《漫長的告別》,則是關於情誼,無奈真心總是被錯付,臨別卻講不出再見,因爲一切美好過往都已隨風而逝,只能永別了,朋友! 不要責怪我吧,在新年伊始就寫的這麼傷感。 大姨在夏末秋初的時候去世了。 除夕下午在廚房忙活包餃子的時候,眼前忽然浮現出一個擦桌子、掃地、拜神的身影,那是很多年前的大姨,那天也是除夕,喫完了年夜飯、看了一會兒春晚,大家陸陸續續的都去睡了,但姨父和大姨不睡,姨父在大門前掛紅燈籠、在準備着十二點放鞭炮,大姨在擦桌子、抹茶几、預備祭祖的食物、在堂屋的四個角落燒紙錢、然後跪拜...... 踏進家門,看到靈堂上大姨的遺像時,我忍住了眼淚,清晨出殯時,我也沒有掉眼淚。幾個月後,想起那個忙碌的身影,我的心裏一陣酸楚,眼淚奪眶而出。 我是在大姨家長大的,一直到五、六歲要讀書時纔回自己家。那之後也依然往來頻繁,隔三岔五就要去一趟。表哥表姐們即便在婚後,也時常帶我到他們各自家中去過暑假或寒假。 後來我長大了,上了大學,開始了我的漫漫旅途。從那時起到現在,離開家鄉已經二十一年了,比我在家鄉長大的時間還長。這期間,當然回去過,但每次都是短暫停留,來去匆匆。 年少時,我們笑靨如花地說再見,凝神珍重地訴離別,只道是尋常,以爲未來可期,以爲天涯咫尺,卻不知“說再見,就是死去一點點。(To say goodbye is to die a little)” 大姨家,那個我視同家一樣的所在,幾經寒暑,幾經風雨。葬禮期間,我特意走上二樓,站在走廊上看遠處的天空,聽鄰家的笑語,一切還是如同往日,一切卻又不同往日,也許是我離開的日子太久了,也許是這房子太久了,它也經歷了三十多年的風雨...... 記憶中它是一個小院子,進了院門,右側是兩間廂房,一間是廚房,記不清有多少次我坐在竈前,看大姨給小煤爐換煤球,看她從鍋裏撈出煮熟的雞蛋,看姨父在案板前切土豆絲,還有那永遠也喫不厭的白菜燉豆腐,還有過年時,家裏人來人往,大姨走出廚房迎客時一臉的喜氣洋洋,那是我印象中她少有的笑容,那高興的樣子我永遠也忘不掉...... 另一間是雜物間,有幾年姨父養了幾隻羊,便拴在雜物間裏。爲了看羊方便,姨父在裏面靠牆處放了一張小牀,牀頭一張桌子上放着電視機和一些雜物,不由得想起冬夜裏我們三人圍坐在牀上看電視的情形...... 左側院牆邊曾經種過一棵葡萄樹。有一年葡萄的長勢很好,二表姐專門送了幾串到家裏來。綠瑩瑩的葡萄,顆顆飽滿圓潤,跟現在常見的巨峯葡萄一樣大,於那時的我而言,實在是極罕見的,我高興極了。只可惜不久葡萄樹便死了,只剩下枯枝兀自纏繞着葡萄架...... 正面是一棟兩層小樓,上下各三間,一樓中間是堂屋,右邊這間是大姨和姨父住,左邊是大表哥住。樓上右邊是二表哥的房間,中間這間主要是放一些糧食,芝麻、玉米、過年炸的油饃、豆腐諸如此類的東西。左邊是則是二表姐的臥室,想起多少次暑假,炎炎夏日裏,我窩在她的房間裏,把她那些言情小說看了一遍又一遍。也曾不小心發現了她的口紅,悄悄的抹上,又悄悄的擦掉...... 記憶,彷彿是一幅印象派的畫作,遠看似乎還是那熟悉的舊模樣,近看卻是朦朦朧朧,斑駁陸離,近在咫尺,說不出隻言片語...... 是啊,這漫長的歲月啊,該從哪一刻說起呢?從蓋房子時,跟鄰人起了紛爭,大姨急得跟人下跪那一刻嗎?還是暴雨來臨時,一家人急急忙忙上房頂收晾曬的玉米那一刻?還是大雨如注時,大姨仍在田間拔草的那一刻?從姨父去世時,大姨失聲痛哭的那一刻?還是年邁的大姨,想要爲久未歸家的我做一頓蒸麪條,顫巍巍的走去超市買麪條的那一刻?從大姨年老失智晦夜離家出走的那一刻?還是在視頻裏看到大姨在養老院裏頭髮花白語焉不詳的那一刻?還是臨終前大姨在病牀上插着鼻管尿管,有口不能言的那一刻......? 是了,斯人已長眠,清風明月相伴,一切紛紛擾擾都不會再增煩惱了,身在何處又有什麼關係呢? 長溝流月去無聲,杏花疏影裏,吹笛到天明。二十年來如一夢,此身雖在堪驚。閒登小閣看新晴古今多少事,漁唱三更起......
很難不喜歡雷蒙德·錢德勒,儘管他強調的“硬漢派”英雄主義情節、那種執拗的意氣我並不崇拜,《漫長的告別》值得一個琴蕾的夜晚,加一整瓶紅帶香檳。畢竟偵探小說是偵探小說,硬漢派是硬漢派,菲利普馬洛不是邏輯推理的機器,他是一個好惡分明、情感充沛,且完全置身於那個“骯髒、卑鄙又墮落的大城市”的普通人,偵探不是角色,是他的職業。與此同時,讀者也無需做錙銖必較的推理,只需要將自己放到那個發達又懸殊的社會環境中,體會個人之間脆弱的情感聯繫、執法機關和媒體和大佬和真相緊張的較量,然後等着馬洛推翻一個個眼花繚亂的謊言說出他早就知道的真相罷了。很多值得劃一筆的語句,通俗讀物但具備文學性。哈蘭波特一段關於資本主義社會的社論真的牛逼,但我最喜歡的是馬洛對其的評論:“我瞠目結舌地坐在那裏,想着究竟是什麼東西支撐着這位老兄活下去。他憎恨一切。” 附本書酒精不完全清單: 1 馬洛最愛的雙份吉布森 2 兩種琴蕾 3 現煮咖啡➕波本威士忌 4 金酒兌橙汁 5 西班牙雪莉酒 6 燕麥威士忌(我猜是黑麥威士忌?) 7 瑪姆紅帶香檳
《漫長的告別》——雷蒙德·錢德勒 一個不那麼錢德勒的故事,情感非常濃郁,很多人說如果想要了解錢德勒,最好一開始就看《漫長的告別》,如果連這本都讀不下去,那就沒有必要接觸了。但我並不這麼認爲,作爲硬漢派推理大師,雷蒙德·錢德勒帶給我們的故事其實是非常多變的,《漫長的告別》不能代表他的一切,《長眠不醒》更是如此,又或者說,我從來不覺得閱讀是要以作者爲主的,我們更應當看重作品,只是恰好我遇到了這本書,然後就讀了,如果我期待同樣的風格,我會去尋找差不多的作品,而不是在同一個作家這裏緣木求魚。 閱讀的本質是對作品拆解和感悟,而不是追逐作者的介質,就像我永遠不能理解狂熱粉絲一樣,我時常看到有人在社交平臺用非常驚訝的語氣感慨說某位大作傢俬人生活怎麼如此混亂,喫瓜之餘也會思考作品能否與作者分別看待,因爲我一貫認爲作品就是作者本身的一部分投射,所以也曾爲此困擾過一段時間,但後來很快就想明白了,能不能分開看待要看你當初是抱持着什麼目的去接觸這些東西的,如果你是因爲作者而去探究作品,那當然不能分開,但如果你只是想要品讀作品,那麼作者如何又與你何干呢? 一個人的成就是要宏觀看待的,不管對方是否在世,對人的評價都要以完整的生命長度爲依據,又或者說,你關注的是什麼,它能給到你的就是什麼,人生那麼長,是非成敗總是伴隨左右,一個人是可以兼具下流與高尚兩種品質的,或許更多種,總之你不能否認人是一個複雜的生物體,沒有人能夠禁得起道德的審視,包括自己也一樣,要容許錯誤的存在和流逝,評價別人之前最好先修心。 迴歸到這本書上面來,其實推理的部分並不算多,錢德勒個人對《漫長的告別》應該是比較滿意的,對馬洛的塑造也很完整,尤其是對酒的部分刻畫太誠實了,又想到錢德勒本人其實也有酗酒的毛病,並因此錯失了很多東西,或許他也期待有一個馬洛能夠趕在一切分崩離析之前救下自己吧,所以纔會傾注這麼豐沛的情感,豐沛到甚至有些邏輯混亂,像是喝多了寫出來的文字,內心洶湧的情感衝破胸膛呼嘯而出,痛苦、分崩離析、渴望被拯救卻心知肚明沒有人救得了自己的絕望從字裏行間流瀉而出,與其說是一個推理故事,不如說是對自我的剖析,想看精彩故事的話得先喫下一些不那麼甜美的情緒,需要一點閱讀門檻,但我個人很喜歡,讀的過程中其實也可以對自己進行一點思考和剖析,我喜歡情緒化的東西。
這是一本翻開不想放下的故事書,每一章都會出現新線索、新脈絡讓你引發聯想、猜測,但不到最後一刻,你不能確定是不是真的,一章接着一章,我第一次在看一本書的時候基本在每一章結尾都標註想法。 最後幾章是連着看的,完全放不下,顧不上寫想法。 雷蒙德·錢德勒太會講故事了,就像會講故事的導演我認爲是張藝謀一樣,內容結構在不停地翻番兒。 看看吧,這是一本值得的小說。雖是上世紀五十年代的創作,但對社會、時代、人心都有放在2026年還不過時的評判認識。 書裏的妙語連珠和描述的巧妙,都會讓你覺得很有意思。 長情的人總會對感情失望,有時就想其實如果時間就停留在痛苦和難過的那一刻其實真的是不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