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廉·福克納
《我彌留之際》是美國作家福克納於1930年發表的代表作以及“約克納帕塔法世系”的重要小說之一。講述美國南方農民本德倫爲遵守對妻子的承諾,率全家將妻子的遺體運回家鄉安葬的“苦難歷程”。小說完全由本德倫一家、衆鄰居及相關人員五十九節內心獨白構成,多角度講述了這個故事,是作者運用多視角敘述方法及意識流法的又一傑作。
故事緣起:安斯,帶着五個性格迥異、各懷心事的孩子,爲了完成妻子的遺願載着亡妻艾迪的棺木踏上送葬之旅,全程佈滿天災與人禍。暴雨沖垮河道,洪水吞噬橋樑,大火險些焚燬棺木,泥濘的道路困住車馬。10天的旅程借用多視角多人物的獨白拼接,艾迪一生被婚姻與親情桎梏,身爲教師卻厭惡學童,身爲母親卻從未真正眷戀孩子。執意歸葬故鄉的遺願是對丈夫和生活的反抗。 安斯,是平庸自私的極致縮影。他懶惰怯懦、吝嗇冷漠,一輩子安於貧瘠與困頓,從未承擔起丈夫與父親的責任。妻子病重時,他吝嗇錢財不願求醫;妻子離世後,他毫無悲慼之心,滿心只惦記着藉機換新牙、 五個孩子更是各有缺憾,折射出人性的多元。最後除安斯換了新牙娶了新妻外,卡什又一次折斷了腿,珠爾捨去了心愛的馬,杜薇·德爾打胎藥沒買成還遭藥店夥計猥褻,瓦德曼嚮往玩具火車卻連到櫥窗前觀望的工夫也沒有。最具反諷的是達爾的結局,他因放火燒了穀倉被送進了瘋人院。 每個人都站在自己的立場訴說經歷、解讀世界,每個人的敘述都帶着主觀偏見與自我掩飾,彼此印證又彼此矛盾。碎片化的文字,拼湊出一場模糊又真實的人間鬧劇,正如真實的人性與生活,從來不是非黑即白。
看得心裏怪不好受的。多視角描述,每個人都性格迥異躍然紙上。唉!福克納真的是很喜歡寫“傻子”並且用他的視角告訴我們一些事情。心疼艾迪所有的孩子們,包括達爾,生活真是太苦了。我看到最後那個自私無能的窩囊廢爹,老婆死了也就半個月吧,埋了也就一天吧,就有了新老婆,我真的都笑出聲了真的……就……笑一下蒜了的那種無力感……
以前看過福克納的《聖殿》和《喧譁與騷動》,都沒有徹底打動我。《我彌留之際》是真正折服我、讓我承認福克納大師地位的作品。 相較於《喧譁與騷動》,《我彌留之際》樸素了很多,也相當易懂,敘事形式也真正與內容貼合,不再有繁飾和空洞之嫌(可以參考《小說家與小說》中的評論)。 小說採用視點敘事,也就是“POV”。《冰與火之歌》和《第五街角》都使用了這種技法,筆觸非常綿密,讓我一度以爲視點敘事都是節奏緩慢的。然而《彌留之際》卻展現了簡練高效的筆法,叫我更佩服了。 譯本的話,全力支持李文俊譯本。藍仁哲譯本不夠準確,不夠生動,有些地方採用意譯也不太合理。
想到漢娜阿倫特的平庸之惡。 事物的本性不會使我們發瘋,但人的惡意卻可以。 如果你打了會兒瞌睡,你在此前積攢的一切都會離你而去。 保持清醒,你所積累的絕不是雞毛蒜皮,而是自尊、榮耀、忠誠,以及不憂、不慮、不懼的從容不迫一一換言之,就是自由。
能把我看的無名火衝出來,這安斯的描寫屬實是十分生動了。 尤其是“整本書的主線只一筆帶過”,是我覺得最爲合適的。剝奪了這層悲劇中的所有懺悔的機會,徹頭徹尾成爲了一個樂子。 而本德侖太太的事情估計還只會繼續流傳下去,希望下次那條河不會氾濫。
和長篇的風格不太一樣,或許是故事主角的階層不同,這篇裏的語言更加粗糲簡潔。 本質上是一個一家人去給老媽送葬的故事,乍看很平淡。但仔細看看,內容十分詭異。 父親是個不能沒有女人的猥瑣老頭,還特小氣。大兒子做木匠活做魔怔了,好在人老實可靠,又有些過於老實了,以至於差點腿廢了。二兒子只認馬,但是媽疼他。三兒子最正常,但在這個不太正常的家裏卻因爲有着符合常人認知的正常而顯得不正常。女兒是個因爲無知而被騙的可憐的蠢女人。小兒子也神經兮兮的,媽和魚啥啥分不清。上述是參與送葬的人。 死了的女人曾經糊里糊塗嫁給了家裏的父親,不停生育而最終沒把人生搞明白就躺在了兒子打的棺材裏。我記得福克納還隱晦地說了有個孩子是她和別人搞外遇生下來的,具體是誰我記不得了。 總之是很亂但也很真實的美國曆史上南部的底層生活。每個人都心懷鬼胎,又十分愚蠢。我想福克納寫這本書是不是也想展美國南部那些醜陋的生活模式:因爲愚笨而不停陷入可悲的境地,又因此而變得更加愚笨且沒有選擇。 總之,看下來和《喧譁與騷動》的生活挺不一樣的。看這本書像一腳踩在沾滿爛泥的枯葉上。後者則是站在古老樓梯的底部向上看空氣中的塵埃在陽光中凝滯。我沒想到我能把前者看完😂
“As I Lay Dying”書名出自《奧德賽》第十一卷 奧德修斯在冥府遇見阿伽門農的亡魂 後者向他講述自己如何被妻子及其情夫謀殺 原典中 這是英雄歸鄉旅程中的一段冥界插曲 而在福克納筆下 這是一場由本德侖一家抬着艾迪的棺材展開的漫長荒誕 逐漸失控的送葬之旅 這部小說常被歸入現代主義與意識流文學之中 同時也呈現出濃厚的南方哥特氣質:貧窮 死亡 畸形 扭曲 宗教 以及貫穿始終的黑色幽默與可怖又孤獨的荒誕感 安斯·本德侖反覆說出的那句“我答應過她的” 構成了他行爲的全部正當性來源 然而這句話在閱讀中逐漸變形 它不再是承諾 更像一種自我辯護的口頭形式 他以此爲由將家庭一步步推向更深的困境 他身上有一種white trash pride 一種自私的無能的 又試圖維持“道德正當性”的自我形象 令人憤怒又令人發笑;艾迪的獨白是很特別的 儘管只有一章卻令人印象深刻 她的語言冷靜且鋒利 她的形象是鮮明的 具有反叛精神的;達爾像是整部小說的裂隙 他擁有超越常規敘事邏輯的感知能力 當他放火燒掉穀倉時 我竟感受到一種奇怪的暢快 甚至希望那些虛僞的堅持與執念連同棺材一起在大火中終結;朱厄爾的憤怒究竟從何而來 福克納並未說明 但這種未被解釋的情緒成了人物最鮮明的特徵;瓦達曼混亂破碎跳躍的語言和思維究竟是源於孩童的認知還是某種心理創傷的表達 小說也沒有給出答案;在皮保迪醫生對安斯尖銳諷刺的評價中 我壓抑的情緒也跟着找到了出口 最難忘的還是福克納的語言 極具魅力 可以是優美詩意的 也可以是破碎濃密 充滿力量的 他的文字有聲音 甚至還沒來得及理解句子的含義 節奏和韻律就已經先一步進入感知
講述美國南方農民本德倫爲遵守對妻子的承諾,率全家將妻子的遺體運回家鄉安葬的“苦難歷程”。小說完全由本德倫一家、衆鄰居及相關人員五十九節內心獨白構成,多角度講述了這個故事,是作者運用多視角敘述方法及意識流法的又一傑作。 不是很好閱讀的一本書,火場裏面朱厄爾營救牲畜、母親棺材那節寫的很精彩,完全能夠感受到對母親的愛,爲了得到一匹馬,一個人在晚上挑着燈籠爲主人整治了四十畝的新地,還有老實忍耐的大兒子卡什,這兩個孩子是最能幹的,可惜父親安斯是個讓我讀起來最討厭的狡猾、偷懶、用道德綁架家人的壞傢伙。
一開始真的很難看懂,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甚至有時候都不知其然,但是看着看着到後面,也會慢慢地也產生了一些自己的領悟。關於生命,關於苦難,關於隨波逐流,關於人性。 第一次看福克納的書,也是第一次讀這種類型的書,很震驚小說還能這樣寫,佩服!從不同的視角講述這整段旅程,雖然有時候話沒說透,但我們好像就是知道發生什麼了,很絕。
本德倫一家的埋葬之旅,整本書看得人非常焦灼。 大哥卡什,悶頭幹活、善於忍耐的老好人,斷了腿又得不到治療,還被水泥封腿!真的好可憐。 老二達爾常常作爲旁觀者的視角。 他在途中縱火燒了放置棺材的穀倉,我認爲他並不是精神失常,而是想要燒了棺材結束這一場鬧劇,最後卻被妹妹出賣送進瘋人院。 老三朱厄爾,脾氣暴烈但可以說是一家裏唯一一個尚有頭腦的人。他是母親最愛的兒子,是他把母親從氾濫的河水中撈出來,也是他從燃燒的穀倉裏把棺材抱出來。雖然嘴上不說,但他顯然深深愛着自己的媽媽。 老四杜威德爾,一個被玩弄後意外懷孕的可憐女人,但可憐人必有可恨之處。 而這個家庭的家長,安斯,他每一次開口我都想給他兩個大嘴巴。活兒是一點不幹的,口口聲聲說不願意欠人情,卻到處求人施捨,極端的自私自利,心裏只有自己,連自己的子女都絲毫不在乎。搶了女兒墮胎的錢,給自己裝假牙,前一天剛埋葬了髮妻,後一天就拎着新老婆回家了! 讀到最後一句簡直高血壓要犯了。 福克納真的太會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