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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案例註釋版)(第二版) 封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案例註釋版)(第二版)

中國法制出版社

808人在讀
12萬字總字數
¥6.99定價

內容簡介

2009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從廣大讀者學法用法的實際出發,組織和編寫了法律法規案例註釋版,先對該叢書進行全面修訂升級,本冊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案例註釋版是其中一個分冊,具有權威性,示範性和實用性,是廣大讀者學法用法的得力助手。

讀者書評

★★★★★

16年前,身邊同事大部分都結婚的, 23年後,身邊同事大部分都單身的, 雖然不是同一批人, 感情是種經歷,有的時候明知有傷害也會奮不顧身的雙向奔赴,因爲可能那是你生命中的美好! 證明這世界上,除了你的父母家人,還有另外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人也愛你,你也愛他她!

★★★★★

這本是2013年版的,如今有很多變數了,畢竟當時是“計劃生育”和“鼓勵晚婚晚育”的年份,具體條文應和現用的《民法典》第五編對照看看!條文註釋詳細,96個案例,內容有趣無門檻。 1,豐富的案例讓我見識到了婚姻的複雜性,起訴內容基本圍繞着經濟、孩子兩個話題。不忠是道德問題而非法律責任;即使是有不忠,不忠的風險無外乎分走經濟,如非婚生子與婚生子有同等的繼承權;可請求過錯方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青春損失費的索賠不予支持。 2,彩禮的目的指向結婚,是附條件的贈與,沒結成婚要返還;除了小數額財物以及勞動力付出,是自願贈予。共同生活並育有子女後離婚,可起訴退部分彩禮,對方可證明在家用中花掉則不退或打折。 3,付出的錢要保留證據,如收據發票(如果你想,收對方財物可以銷燬證據哦)。家庭暴力受害者,要當場聯絡居委會和警方,48小時內做鑑定,保存物品證據,報案。 4,同居和婚姻期間就財產歸屬簽訂的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但不得約束對方的人身自由。父母遺囑默認是夫妻雙方共同繼承,除非指明瞭財產只留給其中的某方。 5,我之前誤會了非法的含義。未達法定婚齡的婚姻無效(但是我沒有看到追究雙方的責任);“非法同居”指非婚同居,是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同居,不是說同居違法。 6,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後共同還貸的房屋產權歸首付方】,【結婚登記前父母爲子女購買的房屋屬婚前財產】,【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7,婚姻還關係到撫養配偶(如對方生病)、撫養子女與贍養老人。《婚姻法》與《婦女權益保護法》、《老年人權益保護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緊密相關。 8,【法律的生命不在於邏輯,而在於經驗。】不乏讓我感慨判的好的案例。支持:依具體情況可判離軍婚,雙方草率結婚無法建立感情而判離,【以公安機關名義張貼毀損配偶名譽的公告應認定夫妻感情破裂】。不予支持:離婚時要求分走殘疾運動員妻子一半獎牌的男人,遺棄女兒的男人,同意妻子流產又離婚卻要求返還全部彩禮的男人,違反雙方約定的協議不想賠償的男人。 9,關於精神病人的判決讓我有點煎熬,要看婚前婚後、間歇還是持續,有判和有判離的;代入想想,既想擺脫又似乎不太人道。要重視對方的傳染病、嚴重遺傳病、精神疾病。婚檢很重要! 10,想再看看生育權相關的內容;不太明白“男女平等”、“夫妻在家庭地位中平等”的具體所指。

★★★★★

這是每個人都該瞭解的法律知識,書中案例雖然略顯老舊,但足以解釋明白相關法律條文,推薦都看看,青年大學屬於是。學習婚姻法律不是讓我們像防賊一樣防着另一半,而是有個意識,在受到不公對待時,能想起如何保護自己的意識。

書籍信息

作者中國法制出版社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3-03-27
ISBN9787509343456
分類社會文化-法律
格式EPUB
完結狀態連載中
章節數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