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衛軍
防衛意思是正當防衛的成立要件之一。防衛意思不要說與立法規定不符,理論上也難以自圓其說。司法實踐中在判斷防衛意思時,存在過多的道德判斷,過分強調防衛目的,影響了正當防衛的認定。在防衛意思必要說中,防衛目的說有認定過嚴的問題,防衛認識說在原則上是妥當的。正當防衛所要求的防衛意思,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對防衛前提之緊迫不法侵害的認識和遵守規範的意識。在防衛意思的判斷上,需要立足於正當防衛的權利本位,堅持個人保全和法確證原理的正當性根基,按照客觀主義的方法,沿着“行爲→結果”的順序進行判斷。在具體判斷中,需要立足於防衛行爲當時,按照一般人的標準,克服道德判斷。
《防衛意思論》是清華大學刑法學博士、蘭州大學馬衛軍教授著作,從學理與實踐等方面進行深入解讀,非常推薦!⭐️ ⭐️ ⭐️ ⭐️ ⭐️
對於正當防衛來說,理論可以非常複雜,但原理應該簡單:以正對不正。實務中也應當首先有簡單判斷的模式,我認爲至少也應當等同或略大於於公安機關的武力對等升級說:以互毆爲例,即便在互毆情形下,一方突然升級武力至可能造成輕傷以上後果時,另一方得以防衛至重傷之後果。至於更復雜特殊的案例,按照樸素正義原理,加之複雜理論,由法官個案判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