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丹
本書的主要內容是在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語境下,完善我國應對自然災害的政府責任機制。我國政府應對自然災害面臨實踐困難,存在亟待解決的問題,例如,政府責任的正當性問題、政府責任的界限與範圍不清楚、行政組織內部的職責劃分不合理。立足於民主契約論、責任政府與服務行政的基本理論,闡釋政府承擔自然災害應對責任的正當性與優勢,明確這項責任的社會保障性、法定性與給付性。引入多中心治理與國家輔助性原則等概念及原理,探尋災害共治中政府責任的邊界,窺探其與社會主體的互動關係。並且,以行政狀態轉變與權力運行軌跡爲路徑論述政府應對責任的範圍、類型與劃分。最終,基於我國自然災害的立法現狀,借鑑域外災害立法經驗,提出完善我國自然災害法律制度的對策建議,促使政府應對責任的規範化與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