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淨方
兒童作爲獨立的法律主體,具有參與家庭、文化和社會生活的權利,與成人一樣享有基本人權。隨着兒童權利運動的發展,國際和各國對兒童及其權利給予愈來愈多的關注。我們應當轉變“父母本位”的思維至“子女本位”觀,對兒童的主體地位給予應有和必要的重視和尊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是目前最權威且全面覆蓋兒童各項權利的條約,是適用範圍最廣的國際公約,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兒童權利法律文件。這是一部典型的子女本位、父母責任和國家親權相結合的國際公約。本書綜合應用歷史分析、文本分析、文獻分析、比較分析、案例分析等方法,在家庭法視域下對兒童權利進行深入探析。